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 作者:威廉·福克纳 内容简介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精选了福克纳最有代表性的7个短篇,讲述了美国内战爆发后,南方的传统文化与北方价值观经历的巨大冲击与转变,用奇特而扭曲的语言描述了在这种特殊环境下没落的贵族与平民之间的冲突。 福克纳的绝大多数长篇和短篇的故事都发生在约克纳帕塔法郡(Yoknapatawpha County)中,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其主要脉络是约克纳帕塔法郡中属于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个家族的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1800年起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系中共600多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在各个长篇和短篇小说中穿插交替出现。约克纳帕塔法是福克纳作品的标志,是文学史上有名的虚构地点之一,原型是他故乡所在的拉斐特郡(Lafayette)。 烧马棚 治安官在一家商店升堂问案,店里挤满了人,四下弥漫着干奶酪的味道。男孩待在店堂后头,蜷身坐在一只小桶上,闻到的可不尽是干酪味儿。从他坐的地方,望得见一排排货架,上面塞满了结结实实、矮矮胖胖的罐头,一个个神气十足的模样,彼此紧紧挨着。男孩分得清它们谁是谁,但靠的并非是标签上的字(他大字不识一个),他认的是包装纸上鲜红色的腊肉和一弯弯银白色的鱼。鼻子闻到的是干奶酪的味儿,肚子闻到的是罐头肉的味儿,两股子气味交替着,阵阵袭来,却都如蜻蜓点水、转瞬即逝,于是便只剩另一种萦绕不散的味儿,抑或说是一种挥之不去的感觉:一星半点的恐惧,大多是绝望与悲伤,男孩只觉得一股子热血上涌,一如往常。此时父亲和父亲的敌人(是我们的敌人,绝望中他如此想道,我们的!我们爷儿俩共同的敌人!他可是我爸爸!)正立于案前,男孩看不见治安官作公案的桌子,但听得见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话,当然,能听得见的只有两个人的声音,因为他父亲压根儿还没开过口。 “可你有什么证据呢,哈里斯先生?” “说了,他的猪吃我的玉米,被我逮住,还给他送回去。就他家那篱笆栏子,根本圈不住猪,我就这么跟他说的,叫他小心着点儿。第二次又来,我索性把猪关在我自己那圈子里了,他来领猪的时候我还送他铁丝,管够,好叫他修补修补自家的猪圈。第三次我只能留下那牲口,替他喂替他养,后来跑到他家一看,那铁丝原封不动地卷着,丢在院子里。我同他讲,只要他付我一块钱喂养费,猪就还他。于是那天晚上一个黑鬼拿了一块钱来把猪领走了。我从没见过那黑鬼,他说:‘他要我关照你:木头干草,一点就着。’我说:‘啥?’那黑鬼说: ‘他叫我关照你一声,木头干草,一点就着。’夜里我的马棚就起火了,牲口是救下了,但棚子烧得一干二净。” “那黑鬼在哪?你找着他没?” “实话对你讲,那黑鬼我从来没见过,我也不知道他跑哪儿去了。” “可找不着人,就不作数,算不得证据,你明白吗?” “叫那孩子过来问,他知道得一清二楚。”起初,男孩也以为话锋所指是他的哥哥,可哈里斯接着又说,“不是他,是小的那个,那男孩儿。”男孩仍旧蜷着身子,在他与公案之间的人群当即豁开,让出一条小径,夹道的是两排板起的脸;样貌寒酸、须发半白的治安官坐在尽头处,穿着无领上衣,架着副眼镜,正冲他招手。男孩留着棕色的直发,蓬松凌乱,一双灰色的眸子冒着汹汹怒气,颇有狂风骤雨之魄;他个头矮小,与年龄甚不相称,但矮小归矮小,身子骨却同他父亲一样结实得很,打满补丁、褪了色的牛仔裤穿在他身上显得又紧又小。见状,男孩登时觉得光脚丫子下的地板好似消失了一样,他迈着步子向前走去,左右齐刷刷扭转的面孔张张严峻,分明如千斤重担般压在他身上。他父亲身着那件最体面的黑外套(不是为了打官司而穿,而是为了搬家),不为所动地站在那儿,瞅也不瞅他一眼。他这是要我撒谎来着,他想道,那股子要了命的悲伤与绝望再一次涌上心头,这谎是不撒不行了。 治安官问:“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萨特里斯·斯诺普斯上校。”男孩小声答道。 “啊?”治安官说,“大点儿声。萨特里斯上校?要我说,在咱这地儿,敢叫 ‘萨特里斯上校 ’的人,可是说不得假话的,对吧?”男孩一声不吭。敌人!敌人!他心里一个劲儿地想着,一时间竟眼前一黑,啥也瞧不见了。治安官的面色其实挺和蔼,但男孩没能瞧在眼里,也没听出治安官冲那个叫哈里斯的人问话时煞是不悦的语气:“你要我问这孩子?”语气没法听辨,声响倒是听得见,治安官问罢,一连数秒,时间似乎过得出奇地慢,挤满了人的狭仄店堂里,除却紧张而悄然的呼吸声,再无一丝音响。男孩觉得自己就像挂在一根葡萄藤上,手攥藤端往外一荡,飞向空中,身下是万丈渊薮,一到顶点,刹那间,地心引力消失,他便一直滞于半空中,失去重量,时间仿佛停住。 “算了!”哈里斯气急败坏,破口大喊,“真他娘的!叫他走吧!”话音一落,男孩立刻觉得时间 ——还有随时间流动的一切,重新在自己脚下奔转起来,干乳酪、罐头肉的气味,恐惧与绝望,还有那一如往常、恼人不已的 “血气 ”,全都再次复苏。一片鲜活之中,传来清晰的人声: “就此结案了。我没法给你定罪,斯诺普斯,不过忠告倒是可以送你一句,你还是离开这儿吧,以后不要再回来了。” 男孩的父亲这才开口,声音冰冷而尖哑,语调平平直直,毫无轻重变化:“我的确准备搬走。何必要待在这种地方,尽是些…… ”之后的话过于下流,难以落笔,不过倒也不是冲着谁说的。 “那就好,”治安官说,“天黑以前,赶着你的车快走吧。本案不予受理。” 见父亲转过身,男孩便跟在后头,那件硬邦邦的黑外套下,是一具精瘦而强干的身躯,但父亲走起路来,腿脚却不大灵便;三十年前,父亲偷了匹马,策马逃跑时,脚后跟上吃过南军宪兵的子弹。回过神来,面前已是两副背影,不知何时,男孩的哥哥从人堆里钻了出来。哥哥的个头不比父亲高,体形却更魁梧,嘴里还一刻不停地嚼着烟叶。父子三人在一众横眉厉色中迈着步子,出了店堂,穿过破旧的门廊,跨下松陷的台阶。天日之下,五月温软的尘土中,迎候他们的是一条条小狗和一群半大不小的孩子。男孩走过时,一声低语恰好传来: “烧马棚的家伙!” 咒骂声中,男孩再次眼前一黑,一阵眩晕,只见一团红色的薄雾中映着一张脸,像月亮一般,却比满月还大,而脸的主人个头还不足他一半;他冲着红雾中那张脸扑将过去,不料却摔了个嘴啃泥,但他丝毫不觉疼痛,也不惧怕,从地上爬起来又是一扑,这一回,仍旧是一拳未挨,也没尝着点血的味道,等他再次起身,那出言相辱的男孩已经没命似的跑了,他拔腿要追,却被父亲一把拽住,那尖哑而冰冷的声音在头顶上响起:“去,到车上去。” 车停在一片桑槐相间的林子里。他两位膀阔腰圆的姐姐身着假日长裙,母亲和姨妈穿着花布衣、头戴太阳帽,早已在车上,正坐在一堆杂物中等候。历经十余次的搬迁,家具物什已是所剩无几,连男孩都能一件不落地清数:旧炉一只,破床几张,歪凳三两,以及一口内嵌珍珠的钟(这钟还是母亲的嫁妆,也不记得是在哪年哪天走停,永远休止在两点十四分左右了),此外别无长物。母亲抽泣着,见儿子走来,便提袖抹了把脸,正要下车相迎时,父亲叫住她:“回去。” “他擦破皮了,我得去弄点水,给他洗洗…… ” “回车上待着!”父亲不依。于是,男孩爬过车尾的挡板上了车,父亲登上驾席,往哥哥身边一坐,拿起去皮的柳条,往骡子骨瘦如柴的身上狠狠抽了两下。可父亲下手虽猛,却不觉他心里有丁点儿火气,更非存心要虐待牲口。这两鞭子,恰似多年以后他的后代们总要在开动汽车前让发动机超负荷空转一阵——两者同一个道理;只见他一手挥鞭,一手勒缰,赶车向前,商店也好,板着脸默然观望的人群也好,都成了远去的风景,不多久,道儿打弯,车头一转,便都瞧不见了。永远也瞧不见了,男孩心想,现在他该满意了吧,都已经 ……他打住念头,不再往下想,后头的话,即便是对自己说,他也开不了口。这时,母亲的手落在他的肩头。 “痛吗?”母亲问。 “不啊,”男孩说,“不痛,我没事。” “血都要结块了,就不能擦一下吗?” “到了晚上我会洗的,”他说,“没事,放心吧。” 车子一路前行,马不停蹄。男孩不知道他们将去向何处——从来没有人知道过,也没有人会问,毕竟,跑上一天、两天,甚至三天,总会到个什么地方,总会有栋这样那样的房子等着他们。爸爸大概早作过打算了,准备换块田种地,所以才……想到这里,他再次打住 ——爸爸哪次不是这样;不过,只消有一半把握,爸爸行动起来就像狼一般自信满满、卓尔不群,说勇敢无畏、魄力非凡也不为过,一般人见了莫不心有震颤,仿佛他那隐隐作祟、蠢蠢欲动的穷凶极恶,虽无可靠之感,却让人觉得,他如此偏执若狂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信不疑、毫无动摇,谁只要和他同坐一条船,准也有利可图。 当晚,一家子在一片小林子中露宿,四下是栎树和毛榉,一条小溪从旁流过。夜里仍冷,正好附近有道栅栏,他们便就地取材,拣出一根木条,劈成几段后生火驱寒 ——火不大,柴火堆得干净利落,简直有点吝啬,不过手法却高明得很;一直以来,父亲在外都只生小火,早已成了习惯,即便在冻彻肌骨的寒日里也始终如一。等年岁大点,男孩没准会有所注意,并且好奇:为啥不生大点儿的火呢?一个曾经目睹过战争的侈靡无度、天生贪得无厌、爱慷他人之慨的人,眼前明明有东西可烧,又为啥不烧个痛快呢?进而,他会猜想个中缘由:在那四年(1)时间里,父亲牵着一群群马(父亲称之为 “缴获的马”)在深山老林里东躲西藏,避 “蓝”又躲 “灰”,那小家子气的火堆就是他赖以度过漫漫长夜的 “生命之果 ”。再成熟些时,男孩也许就能识破真相:正如有的人为刀枪火药的力量所吸引,在父亲的灵魂深处,火的燃烧是一切力量的源泉,是捍卫自身完整的武器,火若熄灭,一呼一吸都成了多余的苟延残喘,因此,在父亲眼里,对火,该虔敬相待,用火,也该谨慎细心。 不过此时他尚年少,想不到这般深度,且自打记事以来,压根儿就没见过别样儿的火。他只顾坐在火堆旁吃他的晚餐,饭后,正当他就着铁盘迷迷糊糊快睡着时,父亲来叫了,他只好又起身,跟上那直挺挺的背影,跟上那僵硬冷峻、一瘸一拐的步伐,爬上高坡,直至洒满星光的大路。男孩转过头来,只见父亲背对星空,看不清脸,身形单薄,整个人化作一抹黢黑的剪影,犹如从一件铁甲似的大礼服(显然不是为他量身定制的)上裁下的一块白铁皮,扁扁平平、了无生气,连嗓音也如白铁般尖厉噪哑、没有温度: “你当时打算坦白了吧,你差点就对他说了。”男孩没有应声,父亲在他一边脸上打了一巴掌,劲儿很大,但不带一丝火气,同他在店门口狠抽骡子那两下无异,也正如他见了马蝇就会抄起棍子往牲口身上拍。赏完耳光,父亲的声音仍旧冷冷淡淡、不存怒意:“你就要长大成人了,该长点脑子,记住你身上流着谁家的血,你不捍卫它,就没人会来捍卫你。早上那帮子人,你认为当中有任何一个会这么做吗?他们明白自己干不过我,就一门心思想抓住我的把柄,要我好看,难道你不知道吗?嗯?”二十年后,男孩忆及今朝:“我当初要是说 ‘那些人无非是想弄清真相、讨个公道 ’,跑不了又得挨打。”不过此时他啥也没讲,也没哭鼻子,只是默默地站在一旁。“听懂没?”父亲说。 “懂了。”男孩小声答应。父亲转过脸去。 “回去睡吧。明天就能到了。” 次日,一家人如期抵达。午后不久,车子便在一座未上漆料的两居小屋前停下。男孩有生以来的十年间,在这模样的屋子前停过不下十来回,这一回,情景也一如过往,母亲和姨妈下了车,开始动手搬东西,父亲、哥哥和两个姐姐一动不动。 “就这屋,怕连猪都住不了呢。”一个姐姐说。 “怎么住不了,习惯了就好,保准你喜欢得不想走,”父亲说,“别在那坐着了,帮你妈搬东西去。” 姐姐们个头大,体壮如牛下车时满身的廉价丝带纷然飘摇,其中一位从乱作一团的物什堆里挖出一盏旧灯笼,另一位则抽出一把破扫帚。父亲把缰绳交给哥哥,一停一顿地踩着车轮爬下来:“等她们下完东西,就把牲口拉去马棚里喂喂。”嘱咐完,又一声令下:“跟我来。”男孩本还以为这话是冲哥哥说的。 “我吗?”他问。 “对,”父亲说,“叫你呢。” “艾伯纳,”母亲唤道。闻声,父亲止住步子,回过头来,那日渐花白、满是戾色的浓眉下直直射出两道峻厉的目光。 “打明儿起,得给人卖八个月的命,我总得去跟新主子打声招呼。” 于是,父子俩沿路返回。换作一礼拜前 ——应该说昨晚以前,男孩还会问问这是要上哪儿去,但此时他宁可闭上嘴。挨父亲打,昨晚并非头一回,可以往父亲每每都是打完算数,从不会讲什么道理;此时此刻,那一记耳光,以及紧随其后的声声沉冷而乖张的教训,仿佛依旧清晰可闻;久久回声中,男孩唯独认识到自己年幼力弱,少不更事,区区小儿,无足轻重,他这点儿分量,想飞飞不起来,想站站不稳当,更遑论什么抗拒、改变了。 不一会儿,一片栎杉相间的林子映入眼帘,大小树木茂密交错,枝头上繁花似锦,要找的宅子仍未露相,但想必距此不远。父子俩沿着一道缀满忍冬和金樱子的篱笆走去,少顷便来到一扇敞开的大门前。大门左右各立着一根砖砌的柱子,自门口始,一条车道向内延伸,顺势望去,男孩这才发现了位于深处的宅子,而且甫一看见,便将身边的父亲忘了个精光,连积郁心头的恐惧和绝望也双双抛诸脑后;虽然后来回过神来,想起还有父亲在(父亲一步未停),那恐惧和绝望却一去不返。毕竟,搬了十来次家,待的统统是穷苦地方,不论农庄、田地还是房宅,都小得可怜,眼前这样的大宅子,他还是头一回见到。大得真像座官府啊,他心想,暗暗惊叹之余,忐忑的心登时安定下来,一股欣喜之情油然升起,究竟是何缘故,他还太小,无法付诸言语。其实,男孩无非是觉得:父亲奈何不了这些人。过着这样安宁而体面的生活的人,父亲是动不了他们一根毫毛的,对他们来说,父亲无外乎一只嗡嗡作响的黄蜂,除了偶尔会蜇人一下,没啥别的能耐。这种安宁与体面,好似一重魔咒,护佑着一间间牛舍马棚,不管父亲如何图谋不轨,那微不足道的火光,也无疑是徒劳 ……旋即,男孩望了望那又直又挺的黑色背影,瞅了瞅那一瘸一拐的坚定步伐,那份安定与欣喜倏然 “潮落 ”——父亲的身躯在这豪门大宅跟前,竟毫无 “矮了三分”的感觉。诚然,父亲走到哪儿都不显高大,可如今,圆柱高高矗立,氛围安宁静谧,反倒愈发映衬出他那股子 “任你地裂山崩,我自无动于衷 ”的气魄,那身影,像是谁无情一刀,从铁皮上劈下的人形,薄薄一片,仿佛侧过面来对着阳光,连个影子也不会留下似的。男孩凝望着,发觉父亲兀自朝前走去,脚步毫无偏倚;车道上停过马,留有新鲜的马粪,原本只消挪一步子便可避过,但父亲全然不顾,一只跛脚分毫不差地踩在粪堆里。不过,“潮落 ”只在须臾,很快又复 “潮起 ”,原因几何,男孩同样讲不明白。他一路走去,沉浸在 “深宅迷梦 ”中;这般宅第,他心中希求,却也不存艳羡,不觉悲伤,浑不像他身前那位 ——一身铁甲般黑乎乎的外套,一肚子贪得无厌的妒火。没准他也能感受到呢。先前或许是身不由己,可这股子魔力,能叫他变个人也说不定。 穿过门廊后,父亲的跛脚蹬在地板上,如时针落定般不容分说,一下又一下,清晰可闻,但那声锐响却和他身子的移动幅度毫不相称。立在雪白的宅门前,父亲仍然不显矮小,仿佛在滚滚贪欲和重重恶念的促使下,他的血肉之躯已凝缩至极,无论如何也没法叫他再矮上分毫了 ——只见他头顶的宽边黑帽已经瘪掉,黑色的细呢子大衣磨得够呛,泛着绿光,跟只老苍蝇一般,还有那手,一举起来,活像只卷曲的兽爪,袖管里空荡荡的。门很快打开了,男孩心里明了,他们的一举一动早就被人盯得紧紧的;眼前的黑人年纪挺大了,花白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着一件亚麻布夹克,一出来就用身子把门堵上,说: “把鞋擦干净再进来,白人,少校不在家。” “滚开,黑鬼,”父亲冷冷回了一句,然后连人带门往里一推,帽子也不摘就走了进去。那只跛脚如机器一般从容不迫,步态尤显重实,仿佛那一脚下去的分量,足有他体重的两倍,其所过之处,先是门框边上,再是浅色的地毯上,男孩看见一个又一个脚印。屋内,一弯优雅的覆毯旋梯赫然眼前,枝形吊灯悬垂半空、流光熠熠,描金画框亮泽闪闪、谧然柔和,置身其中,男孩仿佛早已被一股暖流所淹没。身后不知哪里,那黑人不住地喊叫:“卢拉小姐!卢拉小姐!”旋即,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小姐随之现身(如此贵妇,男孩怕是从未见过的)。她披着一袭柔软光滑的灰色长袍,领口绣着花边,腰间系着围裙,两袖高高卷起,只见她边以毛巾拭去手上残留的生面(似正忙于做糕饼),边赶来前堂,目光倒是丝毫没落在他父亲身上,只顾直直地盯着那金色地毯上的污迹,露出难以置信的惊愕神情。 “我拦都拦不住,”黑人急得直嚷,“我叫他…… ” “请你出去好吗?”贵妇颤着声说,“德·斯班少校不在家。请你出去好吗?” 父亲一语不发,也没准备再开口。他看也不看她一眼,就那样戴着帽子,直挺挺地立在地毯的中央。少顷,他不无审慎地将这屋子打量了一番,泛着鹅卵石般色泽的眼睛上头,两撇灰白的浓眉微微地抽动了几下,完后又不无审慎地转过身来。男孩见他以那条好腿为轴,费了不少劲,用那只跛脚划了个圆弧,在地毯上留下最后一道长长的淡迹。父亲对此毫不在意,甚至就没低头瞧过那地毯一眼。黑人拉开门,待父子俩一出去,便立马关上,屋里传来一声女人歇斯底里的哀号,却已听不分明。父亲在台阶口停下,就着阶沿把靴子蹭个干净;到了大门口,父亲再次驻步,僵直的腿脚支着他僵直的身躯,就这么杵在那儿,片刻后,他回头望向那栋宅子。“雪白雪白的,漂亮吧?”他说,“那都是血汗。黑鬼的血汗。没准他还嫌不够白,想再浇上点白人的汗水也说不定呢。” 两个钟头后,男孩正在小屋后劈柴,母亲、姨妈和两位姐姐则在屋里生火做饭(他心里一清二楚,生火做饭还得仰仗母亲和姨妈,那两位大小姐哪里下得了厨房;即便离得这么远,还隔着墙,从她俩那单调而聒噪的大嗓门里,他也能听出一股子不可救药的怠惰之气)。忽然,远处传来马蹄声,一匹栗色良驹闯入视野,马背上坐着个穿麻布衣的男人。男孩一看那人,立马就明白过来;果不其然,还有一匹又肥又壮的枣色拉车大马跟在后面,骑马的年轻黑人身前裹着一卷地毯。前头那人涨红了脸,怒气冲冲,一路飞驰而来,在屋前停下,不见了影儿,但男孩知道,这时候父亲和哥哥搬了两把歪椅子正在家门口歇着呢;一眨眼工夫,还来不及放下手中的斧头,马蹄声便又响起,男孩眼看那栗色母马掉头奔出院子,早已撒开了步子飞驰而去。紧接着,父亲大声唤起一个姐姐的名字,没过一会儿,这姐姐便拉着那卷地毯的一头,沿着地面又拖又拽,倒着身从厨房门退将出来,另一位姐姐则两手空空地跟在后面。 “你要是不肯抬,就去把洗衣锅架起来。”前头那位姐姐说。 “喂,萨尔蒂(2)!”后头那位姐姐当即喊道,“去把洗衣锅架起来!”父亲闻声来到门口。不久前还置身于高贵典雅之中,此时身后却一派破落光景,不过无论周遭如何,他都无动于衷,一侧肩头后面,露出了母亲焦急的脸。 “抬起来。”父亲开口道。姐姐们只好弯下腰板。一弯下腰,她们的体态更显臃肿,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两人躬着身子,乍一看去,俨然两块又宽又阔的大白布,俗丽的廉价丝带飘成一片。 “换作是我,要真把一块地毯当回事,大老远从法国弄来,就不会把它铺在碍脚的地方,叫人一进来就往上踩。”前头那位姐姐说。她俩总算抬起地毯来。 “让我来吧,艾伯纳。”母亲说。 “你回去做饭,”父亲回道,“这里我来看着。” 整一下午,男孩一面劈柴,一面静静观望。地毯平摊在尘土里,边上的洗衣锅热气滚滚,噗噗冒着泡,两位姐姐驼着腰伏在地毯上,没精打采,一副老不情愿的模样;父亲在一旁监督,板着脸,神色严厉,来回打量着两个女儿,尽管没再出声喝令,却有种无言的魄力。其间,男孩闻到刺鼻的土碱味儿;母亲到门口来过一回,探头朝外张望,神情已不再是焦急,更像是绝望了;父亲转过身去,男孩正要抡起斧头时,眼角又瞟见父亲从地上随手捡起一块平扁的碎石,略一细看,又反身回到锅边,这下,母亲终于忍不住说:“艾伯纳,艾伯纳,求你别这样,求你了,艾伯纳。” 男孩干完活,时近黄昏,夜鹰的啼鸣声也已响过几遍。男孩闻到屋里飘来咖啡的香味,这会儿该是饭点,一家人会吃些中午剩下的冷饭冷菜,可今日一进屋,却发现众人又喝起了咖啡,大概是因为灶里还有火的缘故。只见炉前搁着两把椅子,那地毯就平摊着架在椅背上。父亲留下的脚印已然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条条长长的水印,像有台微型割草机在上头东割了一片、西刈了一块似的。 一家子吃完冷饭冷菜后,准备睡觉休息,地毯照旧搁在那儿。两间房里横七竖八地铺着床,毫无秩序可言,每张床也没有固定的主儿,母亲睡在哪儿,一会儿父亲也就睡在哪儿,哥哥占了另一张床,姨妈和两位姐姐则打地铺睡草垫。不过此时父亲还没上床。临睡前,男孩看见父亲头戴帽子、身披大衣,化作一道尖薄而冷峻的黑影,在地毯边俯下身子;他依稀记得,当时,还没等自己合上眼,黑影便已直直伫立在身旁,背后的炉火残焰恍惚、几近熄灭,那只跛脚戳醒了他。“去牵头骡子来。”父亲说。 男孩牵来骡子时,见父亲肩扛着成卷的地毯站在黑黢黢的门洞里,问道:“你不骑吗?” “不骑。把脚伸过来。” 于是,男孩屈起膝头,让父亲用手一接,登时感到一股惊人的力量透过身体,强而刚劲,托着他腾空而起,不断上升,直到那光秃秃的骡背上(男孩记得早先他们有一副鞍子,但想不起来是何时何地的事儿了),紧接着,父亲胳膊一挥,便将地毯送到了男孩身前,看上去同样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父子俩就着星光,沿着白天走过的老路行进,途经忍冬盛放、尘土满地的街径,穿过大门,顺着暗黪的车道,到了黑灯瞎火的宅子前。男孩坐在骡背上,感到地毯的糙面在大腿间一擦而过,旋即消失。 “要我帮忙吗?”男孩小声问。父亲没有应声,空荡荡的门廊里又响起跛脚蹬地的声音,还是那样生硬刻板却镇定自若,每每落步,劲儿大得过分,简直粗暴。纵然在黑暗中,男孩也看得清楚,那地毯不是扔下去的,而是被父亲从肩上一把推落,撞在墙根上,发出令人难以置信的轰响,如同打了个雷一般,过后,又是同样的脚步声,不慌不忙,又响得要命。眼见宅子里亮起一盏灯,男孩坐在骡背上,内心紧张起来,呼吸还算均稳平静,只是快了些许;可那脚步声却丝毫没有变化,正不紧不慢地迈下台阶。不多久,父亲便到了跟前。 “你不骑上来吗?”男孩压低了嗓门,“这下我们俩都能骑了。”说着,宅子里的灯光变换起来,忽地一亮,又倏然熄灭。那人下楼来了,男孩心想。他早已把骡子赶到踏脚台边上,父亲很快就骑了上来,坐在他身后,然后把缰绳折起收紧,冲骡脖子上一抽,可还没等这牲口扯开步子跑起来,那精瘦而结实的胳膊就已从一侧伸了过来,一只布满硬茧的手一把拽住缰绳,叫骡子立刻放慢了步伐。 次日,火红的晨曦刚刚染红天际,父子俩就已经在地里给骡子上犁了。栗色马又来了,这一回,男孩全然没有听见蹄声;骑马的人穿着无领上衣,连顶帽子也没戴,只见他浑身直抖,嗓音也跟着打战,同昨天宅子里那女人一个样。父亲正给牲口扣颈轭,只抬头望了一眼,又弯下腰顾自忙活,于是骑马的人只得冲着他弓起的背脊说话: “你可得弄明白了,那地毯已经叫你给毁了。这儿没别的人了吗?连个女人也没有吗…… ”他暂时打住,仍旧颤抖不止。男孩只顾望着他,哥哥这时从马棚里探出身来,嘴里嚼着烟叶,慢悠悠地眨巴着眼睛,显然没觉得出了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状况。“那毯子值一百块钱。不过,料你自打出娘胎起,兜里也没揣着过一百块钱,而且就凭你,这辈子也挣不着那么多。所以,作为赔偿,我要从你家的收成里扣下二十蒲式耳(3)的玉米。这一条,我会在文契里添上,回头你来粮库时签个字。即便是这样,也消不了德·斯班太太的气,可至少能叫你长点脑子,下次再去太太府上,记得把脚擦干净喽。” 说罢,他扬长而去。男孩朝父亲看了看,父亲仍旧一言不发,头也不抬一下,一门心思捣鼓着轭具,调试着轭帽。 “爸爸。”男孩叫了一声。父亲瞅了他一眼 ——还是那副高深莫测的脸色,两撇浓眉下的灰眼睛闪着冷冷的光芒。男孩突然拔腿,疾步奔到父亲跟前,又突然停下。“你已经尽力了!”他大喊,“要是他不喜欢这么个洗法,当时为什么不说清楚?那二十蒲式耳才不给他!他啥也甭想拿走!到时候收了庄稼就全藏起来!我来守着…… ” “我叫你把那把割草刀和那些家伙什儿放在一起,你去放好了吗?” “还没有,爸爸。”他回答。 “那就快去放好。” 当天是礼拜三。从这天起,男孩就不停地干活,干得了的活也好,干不了的活也好,都一样干,用不着督促,用不着逼迫,他都任劳任怨;要说勤劳,是继承了母亲的性子,和母亲不同的是,他干的活里,至少有一些是他真心喜欢、乐于为之的,比如,他就总爱提着把小斧子去劈木头(这小斧子还是母亲和姨妈用自己挣来的钱 ——或是不知从哪儿省下的钱 ——买来当作圣诞礼物送给他的)。因为父亲和地主签订的文契里定有豢养猪牛的条款,男孩同两位老妇人一起(一天下午连一位姐姐也来了)搭起了牛栏和猪圈。又一日午后,男孩见父亲骑着骡子不知去处,地里人手不够,就主动去帮忙。 这回,地里用的是一把双板犁。哥哥扶着犁柄,男孩牵着缰绳,骡子铆足了劲,两人跟着走在一旁。肥沃的黑土不断绽开,溅落在光光的脚背上,湿漉漉的,凉意丝丝。男孩心想:没准这么一来,倒能让从前的生活告一段落了。为了张毯子,就贴上二十蒲式耳庄稼,自然有些不甘心,可要是能让他彻底改改脾气,不再像往常那样,倒很划得来。想着想着,不觉间恍若梦中,只听得哥哥厉声一喝,叫他注意骡子,可他仍旧浮想联翩:也没准他压根儿不准备凑齐那二十蒲式耳。没准一算账,全都给抵出去了,啥也不剩,到时候哪还管他什么玉米、地毯,索性一把火烧个痛快!太可怕了!就像被两群大马分着头又拉又扯,好痛苦!完蛋了,彻底完蛋了。 很快,礼拜六到了。男孩正给骡子套犁具时,从骡肚子底下一抬头,便看见父亲穿上了黑外套,戴起了帽子。“别套犁了,”父亲令道,“套车。”于是,两个钟头后,男孩坐在车板上,父亲和哥哥在前驾驶,车子拐过最后一道弯后,那家饱经风雨的杂货店跃入眼帘。店的外墙连漆也没上,上头张贴着烟草和成药的海报,破破烂烂,廊下停着一辆辆马车,拴着一匹匹坐骑。男孩跟在父亲和哥哥身后,登上一级级久经踩踏已然凹陷的台阶,又一次被两列沉默的脸 “夹道相迎 ”。爷儿仨在左右的注视下走过,男孩瞧见一个架着眼镜的人坐在板桌后头,不用说他也知道那是个治安官。那个骑着高头大马来去如飞的人也在场,这一回,他戴上了硬领打起了领带,脸上的神情谈不上愤怒,倒是惊愕不已,打心眼儿里不敢相信(男孩自然不可能了解当中缘故)世上竟有这等岂有此理之事,堂堂地主,居然被自己手下的佃农告上了衙门;男孩虽只见过这人两次,此时却摆出一副势不两立的架势,目光中满是激昂地狠狠瞪了他一眼后,迈步上前,紧挨着父亲一站,冲治安官大声喊道: “他啥也没干!根本没烧…… ” “回车上去。”父亲喝止他。 “烧?”治安官问,“意思是说这地毯已经给烧了?” “谁说烧了?”父亲应道,“你给我回车上去。”但男孩并未遵命,只是退到堂后,与上次一样,店里头满是人,不过这回他不肯安坐一角,而是挤在一动不动的人群里站着,竖起耳朵旁听案前的对质。 “那么,你是觉得对损坏地毯做出赔偿,二十蒲式耳的玉米太贵了?” “他把那毯子拿给我,叫我把上面的脚印洗掉,我洗干净了,也给他送回去了。” “可你送回去的时候,那地毯和你踩过之前已经不是一个样儿了。” 父亲没有作声,足有半分钟之久,整个店堂里鸦雀无声,静得只听得见均匀而微弱的呼吸声 ——人们正聚精会神,侧耳聆听。 “你拒绝回答吗,斯诺普斯先生?”逼问之下,父亲仍不开口。“这样的话,我就判你败诉了。我判定,德·斯班少校的地毯是被你损坏的,应由你来承担责任,然而照你目前的情况来看,二十蒲式耳的玉米似乎过于严苛了。德·斯班少校说那地毯值一百块钱,而十月份玉米的市价大约五毛钱。依我看,对于德·斯班少校付过钱买下的东西,如果他能承担九十五块钱的损失,你也能承担你还没挣到的那五块钱。我裁定,作为对德·斯班少校的赔偿,你应于收获季节在文契规定以外,另缴十蒲式耳玉米。休庭!” 整场官司打下来,耗时寥寥,结束时天色仍早。男孩心想该回家了,或许该到地里抓紧干活了;别的农户早已开始耕耕种种,只有他们远远落在后头。但父亲并未上车,而是从车尾走过,仅仅打了个手势叫哥哥牵上车跟着,然后穿过大街,径自向对面的铁匠铺走去。男孩加紧步子,追上父亲,昂起头,望着饱经风吹日晒、褪了色的帽子底下那张冷峻而镇定的脸,压低了嗓门说:“就算是十蒲式耳,他也甭想拿走。一个也不给。咱们…… ”父亲瞥了他一眼,面色平静至极,灰白的眉毛缠乱交错,衬着冷酷的双眼,话声中透着愉悦,变得近乎亲切而温和: “你真这么想?好嘛,总之等到十月份再说吧。” 修理车子也只花了一会儿工夫,无非是整整辐条,紧紧轮箍,完事儿以后,车子便被赶到铺子后面的小涧里停着,骡子的鼻尖不时没入水中,男孩手捧缰绳闲坐在车前,视线沿斜坡而上,望着坡顶黑烟囱似的打铁棚,叮咣的锤声不紧不慢,清晰可闻。父亲坐在棚子里一个倒置的柏树墩上,看上去轻松自在,时而开口说话,时而会神倾听,直到男孩拉着湿淋淋的车子从小涧里出来,到铺子门口停好,父亲仍稳坐不起。 “牵去阴凉的地方拴好。”父亲说。男孩照做不误,回来时,发现父亲正同铁匠和另一个蹲在门里头的人聊天,聊庄稼,聊牲口;铺子里尘土呛人,异臭刺鼻,男孩也在满地铁锈与蹄皮中蹲下身,听父亲不厌其详、悠然自得地讲起一则往事——当年,父亲靠贩马为生,连哥哥也还没出世……后来,男孩跑到杂货店的一头,在去年马戏团的一幅海报前驻足,破旧的纸张上,一匹匹大马浑身鲜红,身着薄纱衣和紧身服的女郎摆出不可思议的平衡姿态,亮出精妙绝伦的回旋动作,小丑们彩妆迎人,或扮鬼脸,或抛媚眼,看得正入迷时,父亲忽然来到他身旁,说了声:“该吃饭了。” 可他们并未回家吃饭。男孩背靠临街的墙,挨在哥哥边上蹲着,只见父亲从店里走出来,打开一个纸袋,取出一块干奶酪,小心翼翼地用小刀一分为三后,又从袋里掏出些饼干。接着,爷儿仨一并蹲在廊下,一声不吭地慢慢啃嚼起来。吃罢,三人又到店里,借得一根长柄锡勺,舀水喝了几口;水不冷不热,既带着一股杉木桶的气味,也透着一丝山毛榉的清香。喝完,他们仍不回家,又到了一处养马场。场边有道高高的栅栏,栏上有人坐,栏边有人站,栏内有人牵出一匹又一匹骏马,先遛几步,跑几下,继而往来奔驰;交易慢条斯理地进行,直到太阳西斜,有人买马,有人换马,爷儿仨则始终看着听着,哥哥双眼蒙眬,嘴里的烟草照旧嚼个不停,父亲虽不时对些牲口评头论足一番,却大多是自言自语。 回到家时,太阳已经落山。就着灯光吃完晚饭后,男孩坐在门前的台阶上,耳听着声声鹰啼和阵阵蛙鸣,眼望着夜色渐趋浓稠。忽然,母亲的声音传来,“艾伯纳!不!不要!天哪,天哪。艾伯纳!”男孩急忙站起身,转过头,透过屋门看见家里的灯被熄灭,仅剩一个蜡烛头在桌上玻璃瓶的颈口里亮着火光。父亲仍旧戴着帽子披着大衣,模样一本正经又滑稽好笑,像是为了大大方方彬彬有礼地去行凶作恶而悉心打扮了一番;他将剩下的灯油统统倒回那只五加仑大的火油罐里,母亲拼了命地拽住他,他只好把灯换到另一只手里,胳膊一甩,不野蛮也不凶恶,但力道十足,一下就把母亲甩开;母亲双手往墙面上一撑,险些跌倒,她张大了嘴,一脸万念俱灰的神情,那种绝望,在方才撕心裂肺的乞求声中,同样听得出来。这时,父亲看见男孩站在门口。 “去马棚里把油拿来,给车上油时用的那罐。”父亲说。男孩愣在那儿,半天才回过神来。 “你……你要干吗…… ”男孩扯着嗓子问。 “去把油拿来,”父亲说,“快去!” 男孩这才挪了脚,飞跑起来,绕过屋子冲向马棚:又来了,那副性子,那腔热血,老样子,不曾更变,不管愿不愿意,这古老的意志(谁又知道它从何而来?要多少愤怒,多少残忍,多少贪欲,才够哺育如此一腔热血?)延续了多少世代,终将传给他,毫无选择的余地。我要是永远跑下去,他想,一直跑一直跑,再也不回头,再也不用看见他的脸,那就好了。可我做不到。做不到!他将锈迹斑斑的罐子提在手里奔回家去,一路上油液泼溅,扑啦作响,一进屋里,便听见隔壁房间里传来母亲的啜泣声。他将油罐交给父亲,大喊道: “你连个黑鬼也不派去吗?以前你至少还派个黑鬼过去!” 这一次,父亲没有打他。父亲将油罐放到桌上,动作极其小心谨慎,不料刚一放好,一只大手便如电光般一闪而过,来得比上回的耳光还快,男孩压根儿没看见它离开油罐,那手便已揪住他衬衣的后领,拎得他脚跟都离了地,一张寒气逼人、满是凶煞之气的脸直直地对着他,冷酷而阴狠的嗓音越过他,传向倚桌而立的哥哥(哥哥像牛一样歪着嘴,一侧牙齿不停地嚼着烟叶,模样怪里怪气): “把罐里的油倒桶里,你先去,我一会儿就来。” “把他绑床架上吧。”哥哥说。 “叫你干啥就干啥!”父亲说。话音刚落,男孩便动了起来,父亲精瘦而有力的手在两块肩胛骨之间紧紧攥住衬衣,提着他(男孩的脚尖勉强才能够着地面)从外间走到里间,与两位姐姐(姐妹俩正对着熄灭的火炉,叉开粗重的大腿坐在两把椅子里)擦身而过,直到母亲和姨妈面前。姨妈搂着母亲的肩,两人相依而坐。 “揪着他。”父亲说。姨妈受了一惊,身子一动。“没叫你,”父亲说,“伦妮,你揪住他。一定要给我揪好喽。”于是母亲握住了男孩的手腕。“这样不行,抓牢点。要是让他跑了,你知道啥后果吗?他要去那儿给我添乱!”他头朝路那头一别,说道,“要不还是绑起来的好。” “我会管着他的。”母亲低声说。 “那就交给你了。”说罢,父亲就离开了,那跛脚重重地踏着地板,不疾不徐,渐渐远去。 父亲一走,男孩便挣扎起来。母亲使劲抱住他,两条胳膊全用上了。男孩又是撞又是扭,他心里明白,母亲终究拗不过他,但他等之不及了。“放开我!”他大声嚷叫,“我可不想伤着你!” “让他去!”姨妈说,“实话讲就是他不去,我自己也要去咧!” “我没法让他去!你不明白吗?”母亲喊道,“萨尔蒂!萨尔蒂!别这样!别这样!快来帮帮我,莉齐!” 突然,男孩挣脱了母亲的双臂,姨妈伸手去抓,却为时已晚。他掉头就跑,母亲跌跌撞撞地追将上去,膝盖一弯,扑了个空后,马上又向近处的女儿叫喊:“抓住他,奈特!抓住他!”可来不及了,那姐姐还没准备起身,只是扭过头,转过脸来,男孩就已像阵风一样地跑过;那一瞬间,男孩只觉眼前悚然闪过一张年轻妇女的巨大脸盘 ——毫无惊异之色,全然一副事不关己、漠不关心的神情(两个姐姐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双胞胎,长得身胖体肥,其中任何一个的体形和分量都足可抵家里两个人,但是此刻,这姐妹俩却好像都不存在一样)。转眼间,男孩蹿出房间,冲出家门,跑到了星光照拂、柔尘拂面的大道上,忍冬仍旧密麻,开得热烈,他迈开步子,一路飞奔,只恨脚下那一条条浅白的带子展开得太过缓慢;好不容易到了大门口,他拐弯进去,向着灯火通明的大宅,向着亮着光的前门,在长长的车道上又是一阵猛跑,累得心跳怦怦,胸膛里嗵嗵作响,最终连门也顾不上敲,一头闯了进去,呜咽着缓不过劲,连句话也讲不出来。穿亚麻布夹克的黑人不知何时出现在男孩面前,脸上满是愕然。 “德·斯班!”男孩喘着粗气大喊,“我找…… ”话说了一半,就看见那白人也从大堂一头一扇白色的门里走出来。“马棚!”男孩嚷道,“马棚!” “什么?”那白人说,“马棚?” “对!”男孩叫道,“马棚!” “抓住他!”白人大喝一声。 这一回,男孩仍然没给人逮着。黑人拽住了他的衬衫,但那袖管久经洗磨,早已与烂布头无异,用力一扯就被撕了下来。于是他逃出宅门,又跑到车道上 ——事实上就是冲那白人大吼大叫的当儿他也没停下过步子。 白人在身后叫唤:“马!备马!”男孩本想穿越花园,翻过篱笆,抄近道到外头去,可他不识路,也不知那藤蔓缠绕的篱笆到底有多高,因而不敢冒险,只好顺着车道玩命地跑,跑得浑身气血翻涌;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大道上,却已眼前发白,啥也看不清楚,连耳朵也暂时失聪,那飞驰而来的母马差点儿一蹄子踩到身上时他才听见,可即便如此,男孩仍旧狂奔不止,仿佛这痛苦的磨难到了最紧要的关头,只消多等几秒,再跑几步,便能为他插上翅膀,叫他一飞冲天似的。男孩一直坚持到最后一刻,才纵身一跃,跳到路边杂草丛生的水沟里。紧跟在后的大马呼啸而过,那怒气冲冲的身影在初夏静谧的夜色中,在漫天繁星的映衬下,疾驰而去,头也不回,转眼就要消失于远处;可恰在此时,碧净的天色忽然大变,像是被谁泼了墨一般,只见那黑压压的污渍迅速升腾,放肆地晕染开来……触目惊心的滚滚浓烟无声无息,盘旋弥漫,连星光都被无情抹杀;见此景象,男孩弹跳而起,又一次踏上大道,拔腿飞奔,他知道已经来不及了,可还是一个劲儿地向前跑,一声枪响传来,他照跑不误,片刻过后,又是连着两声枪响,不知不觉间,他停了下来,大喊两声:“爸爸!爸爸!”喊罢,不知不觉间,又跑了起来 ——他跑得踉踉跄跄,不时被什么东西绊倒,又连滚带爬地站起来,回头望一眼参天的火光,再次奔跑起来,在仿佛看不见的树木间一往直前。他气喘吁吁,不住地抽泣,嘴里喊着:“爸爸!爸爸!” 午夜时分,男孩独自坐在一座小山顶上。他不知道午夜已经来临,也不知道自己到了多远的地方,不过现在回首,已经看不见火光。他静静坐着,背对那个虽只住了四天但无论如何也算是个家的地方。面前是一片黑漆漆的树林。他打算歇一会儿,缓口气后再进去。他拉紧单薄而破烂的衣衫,将自己牢牢裹住,瘦小的身躯在阴冷的黑暗中瑟瑟发抖,心中的悲伤与绝望已不再掺杂着惊恐与忧愁,只剩纯粹的悲伤与绝望。爸爸,我的爸爸,他心里念叨着,忽然喊出了声:“他是个勇敢的男子汉!”虽说出了声,声音却不大,如同耳语一般:“真正的男子汉!爸爸打过仗!还是在萨特里斯上校的骑兵队里!”可他不知道的是,父亲去 “打仗 ”,根本不是以士兵的身份,他既不穿制服,也不承认任何权威,不向任何人、任何一支军队或者任何一面旗帜效忠,充其量只能算个 “江湖好汉 ”,其上战场的目的也和马尔博鲁克(4)一样,仅仅是为了攫取战利品,掠夺敌人的也好,打劫自己人也罢,他都无所谓,根本无所谓。 夜空中星移斗转,宁缓有序。很快,天将破晓,不久后,太阳就要冉冉升起,男孩的肚子也该饿了。但那是明儿个的事了,此时此刻他只觉得冷。不过只要走动起来,身子便会暖和些的。呼吸平稳了不少,便决定起来继续上路;他这才发现自己刚刚睡着了,因为天边已蒙蒙亮了,从夜鹰的鸣啭中,他也能听得出夜晚即将结束的意味:山下昏暗的林子里,晨鸟快要苏醒,于是夜鹰无休无止地啼叫,一声接着一声,婉转曲折,起伏不断。他站起身,觉得身子有点发僵,不过只要走动起来就会好的 ——和走路驱寒一个道理,更何况太阳也快出来了。于是,他迈起步子,向山下走去,向昏暗的树林里走去,向鸟儿银铃般清脆动听、流水般不绝于耳的歌声走去,一颗迫切而激昂的心在暮春之夜急促而有力地跳动着。他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 (1) 美国内战(又称“南北战争”)自1861年4月爆发至1865年4月结束,历时四年。北军着蓝色军装,南军着灰色军装,下文所言“蓝”、“灰”即指军装颜色。 (2) 即萨特里斯的昵称。 (3) 一蒲式耳约合三十五升。 (4) 18世纪法国一首歌曲中的人物。 兵哥俩 我和皮特常去吉尔格鲁老人家听他的收音机。等到晚饭后,天一黑,我们就站在吉尔格鲁老人家的客厅外头,我们能听得见,是因为吉尔格鲁老人的妻子耳朵聋,他会把收音机的声量调到最大,所以我想,即便站在关得严严实实的窗外,我和皮特也能同吉尔格鲁老人的妻子听得一样清楚。 那天晚上,我说:“啥?日本人?珍珠港是啥?”皮特说: “嘘。” 于是我们就杵在那儿,天好冷,我们听收音机里那人不停地说,只是我压根儿听不明白他在说点啥。后来,那人说暂时先到这里,我和皮特就上路回家,路上,皮特告诉我这是咋回事,因为他快二十岁了,去年六月就已经从联合中学毕业,知道的好多;他告诉我日本人往珍珠港扔炸弹,珍珠港在水那头。 “水那头?”我说,“奥克斯福德的政府水库对面?” “不是,”皮特说,“在大海那头。太平洋。” 回到家,老妈和老爸早已睡了,我和皮特往床上一躺,我还是弄不清珍珠港在哪,皮特又教我一遍 ——太平洋。 “你怎么搞的?”皮特说,“都快九岁了。打九月起就在上学了,啥也没学着吗?” “我想是我们还没学到太平洋呢吧。”我说。 那当儿,我家的田里野豌豆(1)还没种完,本该在十一月十五日前就种完的,可老爸一直拖着,一如往常,总是耽误事儿,这一点我和皮特心知肚明。还有柴火,我们也得去砍去收,可每晚我都和皮特去吉尔格鲁老人家,顶着寒风站在客厅窗户外听收音机,听完回家一躺下,皮特就会告诉我听到的是咋回事,更确切点说,他会给我讲上一会儿,然后就不讲了,好像他不情愿再多讲啥了。他会叫我闭嘴,说他想睡了,可他根本不准备睡。 他就躺在那儿,比他真睡着时可安静多了,有种东西,我能感觉到从他身上冒出来,甚至就像在生我的气一样,不过我知道他脑袋里想的不是我,又好像他在愁点啥,却也不是,因为他从不为什么事情发愁。不像老爸,他凡事从不落在人后,更别说会自甘落后了。他从联合中学毕业的时候,老爸给了他十亩地,我和皮特都觉得老爸高兴坏了,少了十亩地,起码也能少操十亩地的心,皮特呢,给这十亩地统统种上野豌豆,翻松一遍,又给整平,准备好过冬,所以,不是什么愁不愁的事儿。可他身上就是有那么种东西。每天晚上,我们照旧去吉尔格鲁老人那儿听收音机,一听,那些人已经到了菲律宾了,但麦克阿瑟将军正挡着他们。听完,我们就回家躺在床上,皮特啥也不肯告诉我,话也不讲,他就像个伏兵似的静静卧在那儿,我碰他一碰,那身子,那腿,跟铁一般硬,纹丝不动的。 就这样,过了没多久,我就睡着了。然后,一天晚上(这天以前,除了我俩在林子里砍树时骂我柴没劈够以外,他一句话都没跟我讲过),他说:“我得去。” “去哪?”我说。 “去打那场仗。”皮特说。 “劈够柴火前就去?” “去他的柴火。”皮特说。 “好吧,”我说,“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可他根本没在听,就往那儿一躺,又跟块硬铁一样在黑影里定住。“我得去,”他说,“我就是没法容忍任何人那样对待美利坚合众国。” “对,”我说,“管它柴火不柴火的,我看我俩就得去。” 这回他听见我讲话了。他再次静躺下来,只不过平静得和之前不同。 “你?”他说,“去打仗?” “你干大家伙,我干小家伙。”我说。 刚说完,他就告诉我我不能去。一开始,我觉得他只是不想我当他的尾巴,就像他去追塔尔家的姑娘时,也不让我跟着。然后,他又说我太小,军队也不会要我,我这才明白他没在和我开玩笑,无论如何我都没法去了。不晓得什么缘故,在这以前我都不相信他会自己一个人去的,但现在我知道他真要这么做了,而且完全没想过要带上我。 “我能帮你们大家劈柴打水!”我说,“柴和水你们总要用吧!” 不管怎么样,他在听我说,不再像块铁一样了。 他侧过身来,把手放在我胸脯上,因为这时候直挺挺、硬邦邦地躺着的人已经换成我了。 “不,”他说,“你得留在这儿帮老爸的忙。” “帮他什么?”我说,“他永远也赶不上来了。他都落得不能再远了。我俩干他们日本人的时候,对付这巴掌点大的农场,他一个人足够了。我也得去。如果你要去,我也一样。” “不行,”皮特说,“别说了。打住。”他是当真的,我知道他是当真的,既然他亲口跟我说不,我放弃。 “所以我就是不能去。”我说。 “对,”皮特说,“你就是不能去。首先,你还太小,其次 ——” “行,”我说,“那就闭嘴,让我睡觉。” 于是他往回一倒,不说话,我躺在那儿,像睡着了一样,很快,他也睡着了,我明白他是因为想去打仗才愁得睡不着,现在他下定决心了,也就不愁了。 第二天早晨他去告诉了老妈老爸,老妈听了倒没怎么样。她哭了。 “不,”她哭着说,“我不想他去。如果可以,我宁可自己替他去。我不想救什么国,只要日本人不招惹我,不招惹这个家,不招惹我的孩子,国家让他们拿去好了,留着好了。可我还记得我弟弟马什当年去打的那场仗,他十九岁还不到就得上战场,我妈妈那时候就跟我现在一样搞不懂,但她告诉马什,说如果他非去不可,那就得去。所以,如果这回皮特也非去不可,那一样得去。只是别指望我能弄明白这是为什么。” 但老爸不肯。他才是个难对付的人。“去打仗?”他说,“哼,我没看出来你去能有什么用。应征入伍,你还没到年纪呢,再说,仗也没打到家门口来,我们的总统在华盛顿正紧紧盯着呢,有什么情况,他会通知我们的。而且,你妈妈刚说的那场仗,我也被召去当了兵,给送到得克萨斯,在那儿待了将近八个月,直到两边停战。要我说,我,加上你那在法国战场上真真正正负了伤的马什舅舅,就凭我俩,至少我这辈子,这一家子也算担够了保家卫国的义务了。再说了,你要是走了,我找谁帮我干活?我看我是要落得老远老远了。” “自打我记事起,你就一直落得老远,”皮特说,“无论如何,我都要去。我必须得去。” “他当然得去,”我说,“他们日本人 ——” “你给我闭嘴!”老妈哭着说,“没人在和你讲话!去,给我弄捆柴火来!这就是你能干的!” 于是我就去弄柴火。第二天,我、皮特,还有老爸,三个人铆足了劲劈了一整天柴(因为皮特说,照老爸的性子,墙上只要还靠着一根柴老妈没送进炉子里,他就不嫌柴火少),老妈在家为皮特打点行装,又是洗衣服,又是缝缝补补,还做了一鞋盒的干粮。那天晚上,我和皮特躺在床上,听老妈一边哭一边理着旅行包。过了一会儿,皮特坐起身子,穿着睡衣走到外面,我听见他们讲话的声音,最后老妈说:“你非去不可,所以我愿意你去,但我不明白,永远也不会明白,所以别指望我能明白。”说完,皮特回来爬上床躺下,仰面朝天,又变得跟块硬邦邦的铁一样,动也不动,然后他开口出声,不是在对我说,也没有对任何人说:“我得去。我就是得去。” “你当然得去,”我说,“他们日本人 ——”他猛地翻身,扑通一下侧转过来,在黑暗里盯着我看。 “不管怎么说,你还好好的,”他说,“我早料到了,他们所有人加在一块儿,都不及你难对付。” “我也是因为忍不住,”我说,“但也许仗会多打几年,那样我就能去了。哪天我能跟你碰头也说不定。” “我不希望有那么一天,”皮特说,“去打仗不是去找乐子,一个男人是不会为了找乐子而把老妈留在家里流眼泪的。” “那你为什么要去?”我说。 “我得去,”他说,“就是得去。好了,你快睡觉。明早我得赶早班汽车。” “好吧,”我说,“我听说孟菲斯是个很大的地方。你怎么去找部队?” “我会找人问问该上哪儿去参军的,”皮特说,“现在你马上睡觉。” “你就这么问?‘上哪儿去参军?’”我说。 “没错,”他翻回身去,“闭嘴,睡觉。” 后来,我们便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我们就着灯吃早饭,因为公共汽车六点钟就经过我家。老妈已经不哭了,就是整个人阴沉沉的,又一个劲地忙活,不停地把吃的端到桌上给我们吃。弄完早饭,她又把旅行包整理完毕,只是皮特根本不想背什么旅行包去打仗,但老妈说,一个像样的人甭管去哪儿,就算是上战场,也得换衣服,也得有个地儿放衣服。她把炸鸡、饼干,连带《圣经》一起塞进鞋盒里,完事,也到了该上路的点了。直到这时,我们才晓得老妈不准备去车站送行,她拿来皮特的帽子和外套,仍旧没哭一声,只是站在那儿,手往皮特的肩上一放,寸步不动,但不知怎么的,就那样握住皮特的肩膀时,她看上去既严厉又凶狠,前晚皮特翻过身冲我说 “你还好好的 ”时,也是一样的神情。 “他们大可以拿走这个国家,留着这个国家,只要他们不打扰我和我的家人。”她说。接着,她又说:“永远别忘记你是谁。你不是什么有钱人,出了法人湾,天底下没人晓得你是谁,但你身子里流的血不比任何地方的人差,这一点,你永远也不许忘记。” 说完,她亲了皮特一下,亲完,我们便出了家门。老爸也不管皮特乐不乐意,一路帮他提着旅行包。太阳还没出来,等我们走上公路,在邮筒边上站了一会儿,天仍旧将亮不亮。然后,我们看见公共汽车亮着车灯朝我们驶来,我眼看着它离我们越来越近,直到皮特冲它挥了挥手;果然,这时候太阳露头了,趁我一个不注意天就亮了。这时候我和皮特都盼望着老爸能讲上几句,就像往常一样,讲几句傻话,什么马什舅舅在法国负了伤啦,什么他自己1918年也去过得克萨斯啦,什么就凭这两回就足够在1942年拯救美利坚一次啦,都行,但他啥也没讲,也没任何发作的兆头,单单说了句:“再见,儿子。永远记住你妈妈的话,有空就给她写写信。”交代完,他握了握皮特的手,然后,皮特盯着我看了看,手往我头上一放,使劲揉了揉我的脑袋,差点没把我脖子给拧断喽,接着,他一跃上了公共汽车,里头的人关上车门后,汽车便嗡嗡响起来,响了一阵,车就开动了,随着嗡嗡声、吱嘎声越来越响,车越开越快,车屁股上的两只小红灯倒没有越变越小,只是看上去要跑到一块儿去了,好像很快就要碰在一起合成一盏灯,但这盏灯最终没有出现。到后来公共汽车也看不见了,可即便已经看不见了,我还是忍不住想大哭一场,尽管我都快九岁了。 我和老爸回到家,到柴林里干了一整天活,所以一直等到下午过半,我才逮住好机会。我拿上我的弹弓 ——当然,我也很想拿上我所有的鸟蛋,因为皮特不光把他收集的鸟蛋都给了我,还帮我收集,虽然都快二十了,但他还是和我一样,总喜欢把盒子拿出来瞅瞅里面的蛋。可要走那么长的路,带着这么大的盒子麻烦得很,教人提心吊胆,所以我只拿了那颗鹭鸟蛋(因为它是最好的一颗),好好包起来,塞进火柴盒里,把它和弹弓一起藏在谷仓的角落里。吃好晚饭后,我们上床睡觉,我躺在床上想,要我一个人待在这间屋子、待在这张床上,哪怕就一个晚上,我也受不了;想着想着,我听到老爸打呼噜,可老妈什么声音也没有,不知道睡没睡着,反正我觉得她没睡着。于是,我拿起鞋子,往窗外一丢,然后像皮特一样往外爬;以前我常看他爬窗户,那时他才十七岁,老爸说他太年轻,还没到半夜去找女人鬼混的年纪,所以不放他出门。我穿上鞋,溜进谷仓,拿上弹弓和鹭鸟蛋就朝公路走去。 天倒不冷,就是他娘的黑得要命,那条公路在我面前伸展,因为一个人也没有,它似乎又长出一半,就像人躺着比站着长一样,所以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没等我走完去杰斐逊的二十二里路太阳就要追上我了。不过,我最终没被追上,爬上山进了镇子时,天才蒙蒙亮,小木屋里传来阵阵早饭的香味,我多希望自己出门时能想到带块冷饼干上路啊,但这时已经太迟了。皮特告诉我要过了杰斐逊才能到孟菲斯,可我压根儿不知道竟然要走八十里的路。于是我站在空空荡荡的广场上;天一点点亮起来,路灯还没熄灭,一个警察低头看着我,而我离孟菲斯还有八十里,走了一整夜才走了二十二里,照这样走下去,等我到了孟菲斯,皮特早就出发去珍珠港了。 “你从哪里来的?”那警察说。 我告诉他:“我得去孟菲斯。我哥哥在那儿。” “你是说你在这儿没有亲人?”那警察说,“除了你哥哥没别人了?你哥哥在孟菲斯,你一个人大老远跑这儿来干什么?” 我又跟他说了一遍:“我得去孟菲斯。我没时间跟你讲那么清楚,我得走过去,来不及了。我今天就得到那里。” “你跟我来。”那警察说。 我们走过一条街后,就看见那辆公共汽车,和昨天早上皮特上车时一模一样,只不过车灯没亮,车里也没人。这是个像火车站一样的固定汽车站,有个售票处,柜台后有个人,那警察说:“去那儿坐着。”我就往长凳上一坐。那警察又说:“我要用下电话。”于是他拿起电话说了一会儿,然后放下听筒,对柜台后的人说:“留意着他。等哈伯沙姆太太起床穿好衣服我就回来。”说完,他走出车站,我站起身,朝售票柜台走去。 “我要去孟菲斯。”我说。 “要去要去,”那人说,“先去凳子上坐好。福特先生马上就回来了。” “我不认识什么福特先生,”我说,“我要乘那辆车去孟菲斯。” “你兜里有钱吗?”他说,“车票七毛二分一张。” 我拿出火柴盒,给他看那颗鹭鸟蛋。“我用这个和你换张车票,”我说。 “那是啥玩意?”他说。 “一颗鹭鸟蛋,”我说,“你肯定没见过,值一美元呢,我七毛二分就卖给你。” “不行,”他说,“那辆车的主人们只收现钱。要是我拿车票换什么鸟蛋、牲口之类的,他们会炒了我的。去吧,你还是去凳子上坐着,听福特先生 ——” 我扭头就朝门口走,但他不放我走,他一手撑住柜台,一跃过来,追上我,伸手就想拽我的衬衣。我嗖地抽出我的小刀,甩出刀尖。 “你要敢碰我一下,我就砍了你的手。”我说。 我试着避开他,冲门口跑,可他的身手比我见过的任何一个大人都快,几乎和皮特一样快。他截住我,一背脊靠在门上,往那儿一站,微微抬起一只脚,让我无路可逃。“回凳子上坐着,待那儿别动。”他说。 没其他的路出去,他又立在那儿抵着门,我只好回长凳等着。过了一阵,我觉得车站里好像到处是人。后来,那警察又出现了,这一回,跟他一起的还有两个穿着皮大衣的太太,虽然脸上化过妆,但仍看得出她们是匆匆忙忙起的床,脸上不大高兴;其中有一位年纪大点,另一位很年轻,两人一齐低头瞅着我。 “他连外套都没穿!”年纪大的那位说,“他一个人究竟是怎么跑这儿来的?” “我还想知道呢,”那警察说,“从他嘴里啥也问不出来,只说他哥哥在孟菲斯,他要回那儿去。” “就是这样,”我说,“我今天一定得到孟菲斯去。” “当然得到了,”年纪大的那位说,“你保证到了孟菲斯就能找到你哥哥吗?” “我想能找得到的,”我说,“我就那么一个哥哥,认识他半辈子了,只要看见他我就能认出来。” 年纪大的那位望着我说:“我总觉得他看上去不像是住在孟菲斯的人。” “的确,”那警察说,“不过也说不准。他住哪儿都有可能,穿没穿外套都一样。现如今的世道,到处都是这样的人,天一亮,就不晓得从什么鬼 ——地方冒出来,想吃顿早饭。不光是男孩儿,姑娘也不少,一个个连路都还走不好呢。昨天他搞不好还在密苏里呢,要不就是得克萨斯,谁知道呢。不过话说回来,他好像认定了他哥哥在孟菲斯,我看也只能送他去,叫他自己找找看。” “也对。”年纪大的太太说。 年轻的那位在我旁边坐下,打开一个手提包,掏出一支自动笔和几张纸。 “好啦,小可爱,”年纪大的那位说,“我们来帮你找哥哥,但首先我们要给你建一个个人档案。我们得知道你的名字、你哥哥的名字,你在哪里出生,还有你父母是什么时候去世的。” “我不需要什么个人档案,”我说,“我只想去孟菲斯。今天就得赶到。” “看到了吧?”那警察说,模样好像还挺得意,“早跟你们说了。” “你还算走运,哈伯沙姆太太,”柜台后那家伙说,“他身上没带把枪出来。不过,他亮起刀子来,是真的 ——我意思是,不比任何男人慢。” 但年纪大的女士只是站在那儿望着我。 “哎,”她说,“哎,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我看,”柜台后那家伙说,“这样,我自掏腰包给他买张票,以免公司卷入流血冲突,等福特先生向市委会一汇报,这就成了本市的大事件了,他们不仅会补偿我钱,还会发我一枚奖章呢。怎样,福特先生?” 不过没人理他。年纪大的太太仍旧站在那儿低头望着我。她又 “哎”了一声,然后从钱夹里掏出一块钱,交给柜台后那家伙。“我想他买张儿童票就行了,是吧?” “嗯哼,”柜台后那家伙说,“我也真不知道公司是什么规定。我看我很有可能因为没把他装箱子里再标上 ‘毒药 ’二字落得被炒鱿鱼的下场。不过,我愿意冒这次险。” 买完票,他们就都走了。后来那警察又回来,带给我一个三明治。 “你确定能找着你那哥哥吗?”他说。 “我没看出来为什么找不到,”我说,“就算我没先看见皮特,他也会看见我的。他也认识我的。” 然后,那警察也走了,没再回来,我吃起三明治。后来,车站里又进来许多人买票,再后来,柜台后那家伙说时间到了,我像皮特一样跳上车后,车就开了。 我看到了所有的城镇,我全都看见了。当汽车开得飞快时,我发现自己一点力气也没有,困得要命,但我从没见过的景色实在太多了。我们的车离开杰斐逊,穿过田野和树林,到了另一座镇子,驶出那镇子后,再穿过田野和树林,进入又一个镇子,镇上有商店、轧棉厂,还有水塔,车沿着铁路开了一阵子,当中,我看见铁路信号杆在移动,后来连火车也看见了,又过了几个镇子后,我简直累垮了,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可我决不想错过啥。接着,孟菲斯快到了,可在我看来,说是快到了,实际上硬是过了好几里也还没到,经过一大片商店时,我想这总是孟菲斯了,车该停了吧,可还没到呢,于是我们又继续往前,又路过一座座水塔,路过厂房上一根根矗立的烟囱,它们要都是轧棉厂和锯木厂,我可从没见过那么多聚在一起的,也没见过那么大的,我都不晓得他们上哪儿去找那么多棉花和木头。 后来,我看见孟菲斯了,我知道这回错不了,它高得都快上天了,看上去就像十来个比杰斐逊还要大的镇子加到一块儿在田野的一边拔地而起,朝天耸立,比约克纳帕塔法县(2)所有的山都高。进了孟菲斯后,车每开几步路就要停一下,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小汽车在我们的两边呼地来又呼地去,而且那天,街上挤满了从全城各地来的人,多得我都想不通整个密西西比居然还有人有空卖我一张车票,更别说要给我弄什么个人档案了。之后,车停了,又是一个公共汽车站,比杰斐逊那个大多了,我说:“好哩。要参军的话该上哪儿?” “啥?”司机说。 我重复一遍:“要参军的话该上哪儿?” 他“喔”了一声,然后告诉我该怎么走。一开始我还担心在孟菲斯这么大的城里我会搞不清楚路,但最终还是挺顺利,不过是多打听两次的事嘛。到了地方后,总算是躲开了那些飞来奔去的汽车和推来撵去的人堆,摆脱了那些闹哄哄的地儿,能清净一会儿了,真是松了口气。我想要不了多久了,我想,里头要是有一群人已经当上兵了,皮特就有可能在我认出他前认出我,于是我走进屋子,可皮特不在里头。 他居然不在里头。我看见一个袖管上有个大箭头的兵正在写字,他的身前立着两个人;我想当时应该不止这些人,我记得好像是这样。 我跑到那个兵写字的桌子前,我说:“皮特在哪?”他抬起头望着我。我说:“我哥哥。皮特·格里尔。他在哪?” “什么?”那个兵说,“谁?” 我又说一遍:“他昨天参的军。他要去珍珠港。我也要去。我得赶上他。你们把他弄哪儿去了?”这下所有人都朝我看了,可我根本不在乎他们。“说呀,”我说,“他在哪?” 那个兵放下笔,两手一叉往桌上一放。“喔,”他说,“你也要去,哈?” “对,”我说,“他们总得要用柴用水的。我能劈柴打水。说呀,皮特在哪?” 那个兵站起身。“谁让你进这儿来的?”他说,“走走,滚出去。” “妈的,”我说,“快告诉我皮特在 ——” 那个兵的身手简直比车站里那家伙还要快,骗人我是小狗。他甚至不是从桌子上蹦过来的,他就是绕着桌子过来的,我还没反应过来呢,他就在我面前了,所以我来不及避他一避,只好往后一跳,立马抽出刀子甩开,给了他一下,他大喊一声,往后一跳,另一只手捂住伤口,然后站在那儿又叫又骂。 另一个家伙从背后抓住我,我拿刀扎他,可是够不着。 紧接着,两个家伙同时从背后抓住我,再后来,后头的一扇门里又走出来一个兵,他腰里系着一条皮带,一边肩头上还挂着一根背带。 “这他娘的怎么回事?”他说。 “这小鬼拿刀扎我!”那个兵大吼。他一叫嚷,我又想冲过去,但那俩家伙摁着我,两个对一个,我没办法。这时,有背带的兵说:“好了好了,哥们儿,把刀放下。我们身上都没武器,男子汉大丈夫是不跟赤手空拳的人动刀子的。”他一讲话,我倒是能听进耳朵里,他的口气就跟皮特似的。“放开他。”他说。他们一听,就松手了。“这么乱作一团,到底是怎么了?”我告诉了他。“我明白了,”他说,“所以你上这儿来是想在他出发前看看他好不好?” “不是,”我说,“我是来 ——” 没听我说完,他已经转向那个正用手帕包手的兵。 “有这么个人吗?”他说。那个兵回到桌子边翻起纸来。 “有了,”他说,“昨天登记的,目前人在今早出发去小石城的一支队伍里。”他胳膊上戴着块表,看了一眼后,他说:“火车还有五十分钟才开。以我对这些乡下小伙的了解,他们估计现在全都已经在车站了。” “把他带这儿来,”有背带的兵说,“给车站去个电话,叫站里的人给他找辆出租车。”“你跟我来。”他对我说。 屋子后头还有一间办公室,里面只有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我们坐在那儿,那个兵抽着烟,等待的时间不长,我一听见脚步声,就知道是皮特来了。那个被我扎了手的兵打开门,皮特走了进来,他身上根本没穿军装,看上去跟昨天早晨上车时一模一样,只是,发生了那么多事,跑了这么远的路,我感觉像过了一个礼拜似的。他走进来,站在那儿望着我,就好像他从没离开过家,只不过,我们人在孟菲斯了,在去珍珠港的路上了。 “天哪,你在这干什么?”他说。 我告诉他:“你们做饭要用柴用水。我可以给你们大家劈柴打水。” “不行,”皮特说,“你得回家。” “不,皮特,”我说,“我也得去,一定要去。我心里受不了。皮特。” “不行。”皮特说。他望向那个兵。“我实在不知道他是怎么了,中尉,”他说,“他从小到大从没对谁动过刀子。”说完,他又看看我,“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我不知道,”我说,“我就是得这样。我就是得到这儿来。我就是得找到你。” “好吧,以后绝对不许再这样,听到没?”皮特说,“把刀放兜里去,放好喽,不准掏出来。要是再让我知道你对谁动刀子,哪怕天涯海角我都会回来揍你个半死。你听到没?” “如果砍人脖子一刀就能让你回来的话,我会去砍的,”我说,“皮特,”我喊他,“皮特。” “不行,”皮特说。他的语气不再严厉,讲话也不那么快了,他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我明白自己已经没法改变他的心意了,“你必须回家。你必须照顾好妈妈,我那十亩地也还指望你照料呢。你给我回家,今天就回。听到了吗?” “听到了。”我说。 “他自己一个人回得去吗?”那个兵说。 “来也是他自己一个人来的。”皮特说。 “我想我能回得去,”我说,“我就住一个地方,就那么一个家还能跑掉吗?” 皮特从口袋里拿出一块钱交给我。“够你买张车票一路回去直到我们家邮筒那儿了,”他说,“我要你听这位中尉的话,他会送你上车的。回家以后,照顾好妈妈,照料好我那十亩地,刀子给我放兜里不许掏出来。听到没?” “听到了,皮特。”我说。 “听到了就好,”皮特说,“现在我得走了。”说完,他又把手放在我头上,不过这一次他没拧我的脖子,只是在我头上放了一会儿,然后他居然弯腰亲了我一下,骗人是小狗。随即,我听到他的脚步声,然后是关门声,我连头也没抬一下,就是这样,我坐在那里,一直在摸皮特亲过的地方,那个兵躺在椅子里,望着窗外,不停地咳嗽。他把手伸进口袋,摸出样东西,看都不看我一眼就递了过来。那是块口香糖。 “多谢了,”我说,“好吧,我想我最好马上出发,还有老远的路要走。” “等等。”那个兵说。接着,他又打了一个电话,我又重复一遍说我该走了,他又说:“等等。记得皮特跟你怎么说的吗?” 于是我们只好等着,后来办公室里进来一位太太,年纪也挺大,也穿着皮大衣,不过她身上的香味闻上去还不错,她没带什么自动笔,也没什么个人档案要写,她一进来,那个兵就站起身,她左右扫了一眼,然后看到了我,她走到我跟前,把手摆在我肩上,动作轻快、自然,就像我妈妈一样。 “来,”她说,“我们回家吃晚饭。” “不了,”我说,“我得赶汽车去杰斐逊。” “我知道呀,现在还早得很呢,我们先回家吃晚饭。” 她有辆小汽车。路上,我们被其他所有的车围在中间,几乎落到了公共汽车的下面,街上所有的人都离我们很近,要是我知道他们是谁,都可以跟他们聊天了。过了一会儿,她停下车。“就是这儿啦。”她说。我往窗外一看,心想要是那房子就是她家的话,她家里肯定有很多人,不过那并不是她家。我们穿过一个种着树的前院,走进一个很小的房间,房间里啥也没有,除了一个穿制服的黑家伙,那身制服比那些兵穿的可漂亮多了;那黑家伙关上门,我大叫一声 “小心 ”,还伸手去抓,可啥事也没有,那小房间只是一直往上,然后停住,门一开,我们就到了另一个大厅。那位太太打开一扇门,我们走进去,屋子里又有一个兵,年纪也挺大,也挂着一根背带,两个肩头上还各有一只银色的小鸟。 “我们到啦,”那位太太说,“这位是麦克凯洛格上校。好了,晚饭你想吃什么?” “我吃些火腿、鸡蛋,喝点咖啡就够了。”我说。 她已经拿起电话,听我一说,又停下了。“咖啡?”她说,“你什么时候开始喝咖啡的?” “我不知道,”我说,“应该是很久以前了,不记得了。” “你才八岁上下吧,是吗?”她说。 “不,”我说,“我八岁零十个月了,快十一个月了。” 她打完电话,我们一起坐着,我告诉他们皮特刚刚出发去珍珠港了,而我本来也一心要和他一起去,但现在我必须得回家照顾老妈,照料皮特的十亩地;她说他们家也有一个小男孩,个头跟我差不多大,在东部的学校读书。然后,一个黑家伙(不是刚才那个)穿着一种短下摆的外套,推着辆独轮车模样的东西进来了,上头有我的火腿和鸡蛋,还有一杯牛奶和一块馅饼。我当时以为自己饿坏了,但我只咬了一口就发现咽不下去,于是我马上站了起来。 “我得走了。”我说。 “等等。”她说。 “我得走了。”我说。 “就等一下,”她说,“我已经打电话叫车来了,很快就到。就喝杯牛奶都不行吗?要不给你来点咖啡?” “不喝了,”我说,“我不饿,等到家了再吃。”这时,电话铃响了,她连接都不接。 “来了,”她说,“车来了。”然后我们又和那个穿漂亮衣服的黑家伙一起乘那个会移动的小房间回到楼下。这次是一辆大汽车,驾驶员是一个兵,我坐进前面的座位,那位太太给了那个兵一块钱。“他路上可能会饿的,”她说,“给他找个像样点的地方。” “O.K.,麦克凯洛格太太。”那个兵说。 于是,我们又出发了。我们在街上兜来转去的时候,孟菲斯变得更清楚了,整座城都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回过神来,我们已经回到和早上一样的公路,那条公共汽车开过的公路,我又看见那一爿爿商店,巨大的轧棉厂和锯木厂,同来时一样,孟菲斯好像要延伸好几英里才会结束。我们再一次奔跑在田野和树林间,跑得飞快,不算身边那个兵,我就好像从没去过孟菲斯一样。我们飞快地前进,照这个速度,也许不知不觉就到家了;我想到自己坐着大兵驾驶的大汽车一路开进法人湾,突然就哭了起来。我从没想过要哭,但我忍它不住。我就坐在那个兵旁边,一个劲地哭。我们飞快地前进着。 (1) 通常用于制作草料、覆盖作物。 (2) 约克纳帕塔法县(Yoknapatawpha County)是福克纳在几部小说中虚构的一个南方小城的名字。 瞧! 总统一动不动地立在更衣间的门口,穿戴得整整齐齐,一丝不苟,唯独靴子没有上脚。清晨的六点半,天正下雪,他在窗边伫立,望着窗外漫天的雪花,已有一个钟头之久。此时,他就站在通往走廊的门内侧,穿着长袜,纹丝不动,瘦高的身躯微微倾俯,仿佛正侧耳倾听,脸上的神情显得关切满满却毫无幽默感,毕竟,近三个星期以来,复杂的处境让他忧心忡忡,为难不已,早容不得一丝幽默了。他低低挂落、紧紧依附在身侧的手上垂着一面考究而精致的法式手镜,如此一面优雅的镜子本该躺在女士们太太们的梳妆台上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二月天的清晨六点。 终于,总统用手握住门把手,将门一点一点地缓缓拉动。在他的手底下,门一寸一寸地渐渐开启,没有半点声响。在无限的寂静中,他把眼睛凑近门缝朝外窥望,只见走廊厚实的地毯上有一块骨头。那骨头已经烹煮,是块肋骨,上头仍有片片碎肉粘连 ——人牙啃咬留下的道道默然无声又重叠交错的半月形印痕也清晰可见。门一开,声音也便听得到了。总统仍旧屏气敛息,悄然抬起手,小心翼翼地将镜子往前推举。忽地,他看见镜中的自己,便停顿了片刻,端详起自己的面孔来(一名敏锐而勇敢的斗士的面孔,一位对人心人事善于揣度、长于掌控的几乎无懈可击、万无一失的权谋家的面孔,如今却堆满了孩童般的迷惑不解和软弱无助),心中淌着股冷冷的难以置信之感。接着,他把镜身向外稍稍倾斜,直到整条走廊都映在镜中。走廊上,两个男人面对面地蹲着,仿佛隔河相望;总统不晓得他们姓甚名谁,却认得那副面孔,毕竟,三个星期以来,他几乎日日看见、夜夜梦见这胖圆黝黑、略显扁平又带着点蒙古味儿的脸。那脸透着股神秘的气息,深邃莫测,端庄而深沉,不断不绝地出现在眼前,终于令他打消了一一清数的念头,连估算一番也不情愿了。尽管眼下正有两人距他只几步之遥,轻若蚊蝇的交谈声也依稀可闻,饱受失眠之苦、身负重重重压的总统却似乎觉得在某个恍惚而莫名其妙的瞬间里,他看见的只是同一个人,一个面朝镜子,与镜像对视的人。 他们头戴海狸帽,身着崭新的长礼服,忽略领口与背心等细小之处不计,腰部以上的穿戴可谓无可挑剔 ——虽然现在还是上午,这般装束似乎为时过早。然而一切 “适宜 ”和“得体 ”之感都荡然无存,统统给糟蹋了,乍看之下,他们仿佛是从匹克威克(1)时代的英国完好无损、原模原样地穿越而来的,只是那紧身的浅色短裤之下并非黑森(2)式的长靴 ——甚至谈不上任何靴子 ——而是一双黑乎乎的光脚丫子。两人的身旁各有一捆卷成筒状的暗色布匹,布的边上脚趾对脚趾、脚跟对脚跟地各摆着一双新靴子,仿佛有两个隐形的卫兵隔着走廊面对面站着。其中一人的身边还立着一个白橡树枝编织的篮子,一只斗鸡突然从中探出蛇一般的脑袋和脖子,以一侧又黄又圆、怒不可遏的眼睛直直瞪着镜子里微弱的光亮。也正是从这般情景中,传来了轻松而适切、安静而实诚的话声: “这公鸡在这儿派不上什么用场的。” “话是这么讲,可谁晓得呢?更何况,我不可能把它留在家里,留给那些懒得要死的印第安人,早晚会给整得连根鸡毛都不剩。这你不是不知道。不过话又说回来,从早到晚总带着笼子在身边倒也是件麻烦事。” “要我说啊,这事彻头彻尾都是麻烦。” “说得没错。整晚上蹲在这门外头,连杆枪啊什么的也没有。要是有坏蛋想闯进去,叫咱们如何是好?我是说,如果真有人想进去的话……我可不想。” “没人想进去。咱们这么做是为了荣誉。”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谁的荣誉?你的,我的,还是弗兰克·魏德尔的?” “白人的。你不了解白人。白人就像小孩一样,你得小心着对付,因为你压根儿就不知道他们接下来会干什么。所以如果有这么条规矩,说客人须得在这个人的房门外蹲一宿,咱们就只好照做。再说,外头天寒地冻的,相比守在这儿,难道你乐意待在那些该死的帐篷里吗?” “有道理。这鬼天气,鬼地方。他们就是把这镇子送给我我也不会要。” “你当然不会要了。可这就是白人啊,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所以只要在这儿一天,那些人心里认定了印第安人该是怎样,咱们就得怎样,因为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冒犯他们,吓着他们了。咱们现在一天到晚张口闭口说的都是白人的话,可不就是这么个理儿…… ” 总统收回手镜,将门轻轻合上,又一次默然不动地立在屋子中央,低头沉思着,一筹莫展却不气不馁:不气不馁是因为这不是他第一次身处逆境,遭遇棘手的难题;一筹莫展是因为他并非在战场上面对荷枪实弹的敌人,恰是在自己高贵而孤独的办公室里被重重围困,而他,即便不是天降大任,仅仅依照法律来讲,也正是这些人的父亲。在冬日清晨的酷寒寂冷中,他似乎能透过堵堵石墙看见自己无处不在,和这渐渐苏醒的庄严宫殿融为一体。他久久冥思,无形中悚然发现自己仿佛了无影踪却又和每一群来自南方的客人身在一处,不单单是蹲在他房门外的那两位,还有更大的一群 ——他们头戴海狸帽,身穿长礼服和羊毛衬裤,同这石骨钢筋、屹然挺立、象征着一个年轻国度的自信与骄傲的圆顶建筑内的一座座雕像形肖神似:他们将卷叠整齐的马裤夹在一侧胳膊下,另一只手提着尚未踏入新土的靴子,在欧洲外交家金色的发辫和讶异的面孔下,在锋刀利剑和镶满星星的绶带下,黝黑,矜重,沉静,永恒。 总统轻声喃喃道:“该死,该死,该死。”他穿过房间,在椅子边暂时驻步,拿起搁在一旁的靴子,朝对面的房门走去。门前,他再次停住,明知里头只有妻子在床上静然安睡,却出于三个星期以来时刻恭候命运垂临的习惯,转动把手时仍然把手脚放得极轻,显得过于小心谨慎。他拎着靴子穿过卧室,其间停下步子将手镜摆回梳妆台上,摆回新法兰西共和国赠予某位前任的那套梳妆用具中间,然后蹑手蹑脚地走进前厅。一个身披长袍、脚上也只穿着长袜的人坐在那里;他抬头一看,见总统到来,便站起身。“一切正常?”总统压低了嗓门问道。 “是的,将军。” “好。你…… ”那人一听,又取出一件样式朴素的长袍。“好,好。”总统说。那人还不及避让,总统便将袍子一甩,披在身上。“好了,还有…… ”这一回,那人预先料到了;总统接过帽子戴上,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半张脸。两人手里拿着靴子,踮着脚离开了前厅。 后楼梯间异常阴冷,他们弓着脚背,长袜包裹的脚趾都蜷缩起来,嘴里呼出的热气化作缕缕白烟飘绕在头顶。两人轻轻地走下楼,坐在最底层的台阶上穿起靴子。 外头仍在下雪,雪花共天空与土地一色,仿佛隐了形似的,只当飘落到马厩黑漆漆的入口时才安静而突兀地显现出来。一丛丛矮树与灌木宛如一只只雪白的气球,黑色的轮廓线由上及下,轻盈而不动声色地延伸,没入披着银装的大地中。草木之间,饶有规律地散布着十来座形似帐篷的土丘,弧形的脊背处冒出小股小股的灰烟,升腾而遁入寂然无风的雪天中,仿佛那片片雪花本身正静静燃烧着一般。对此情此景,总统只目光阴郁地看了一眼,说了声:“快走吧。”另外那人低着脑袋,用袍子把脸裹得严严实实,继而加快了脚步,连走带跑一头钻进马厩里。“快走 ”二字真该从字典里抹掉,如何能用在领导一个党派、一个国家的将军身上;然而总统紧紧跟在那人身后,挨得如此之近,连两人嘴里吐出的气都彼此交融,化作一团白雾,无法分辨。还有 “逃跑 ”这样的字眼,也该灭亡,又岂能加诸领袖之身;然而他们的身影几乎还未消失便又出现 ——两人骑着马,已然小跑起来,跑过那一顶顶白雪覆盖的帐篷,穿出草坪,直奔大门而去。大门通向那条大道 ——如今尚且不张不扬、不卑不亢,日后却将成为四年一度的舞台,这年轻国度里朝气蓬勃的人将在此豪情满怀、盛装阔步地走过,骄傲地展示令这疲惫不堪的世界艳羡不已、吃惊不已又赞叹不绝的力量与地位。不过此时看来,预言中未来的光辉还遥不可及,眼下,那扇大门正被更加迫在眉睫的 “难题们 ”占领着。 “小心。”那人边说边拽紧缰绳。他们勒住马,等在一旁(总统拉起袍子蒙住脸),让大队人马进门:这些人个头低矮,肩膀宽阔,肤色黝黯,衬着亮白的雪地,黑压压一片,他们头戴海狸帽,身穿正经礼服,结实的腿自臀部而下直到脚踝全都裹在羊毛衬裤里。人群中间走着三匹马,马背上共捆着六头宰好的鹿,他们顾自经过,丝毫也不理会两个骑着马停在边上的人。 “该死,该死,该死。”总统咒道,随即提高了音量 —— “收获不小呀,你们!” 其中一人短短地瞥了他一眼,边往前走边以彬彬有礼、悠然自得又毫无抑扬的语调说:“马马虎虎吧。” 马再次挪动步子。“我一把枪也没看见。”总统身边那人说。 “的确,”总统阴沉地说,“这事儿我得查查清楚。我下过严令…… ”他显得心神不宁:“该死,该死。他们去打猎的时候也总带着长裤吗?你知道吗?” 国务卿正在用早饭,但他什么也没塞进嘴里,只是穿着晨袍——连胡须也还没刮,坐在丝毫未动的餐点之间,神情苦恼地研读着摆在面前空盘子里的文件。壁炉前有两个人,其中一人是个骑手,坐在一把木制靠椅上,袍子上残留的雪尚未融化,另一人则直直站着,显然是国务卿的秘书。总统和随行的人一进门,那骑手便立即起身。“坐下,坐下吧。”总统边说边靠近桌子;他脱下长袍,秘书上前接了过去。“来点早饭,”总统说,“我们可不敢回去了。”说着,他一屁股坐下,国务卿亲自为他端茶上饭。“又出什么事了?”总统问。 “你还问?”国务卿应道。他再次拿起文件,怒气冲冲地瞪着看。“这回是从宾夕法尼亚来的,”他用手拍了拍文件,“前有马里兰,纽约,现在轮到宾夕法尼亚了,很明显,唯一能阻挡他们的只有波拖马可河的水温了。”他声音尖哑,口气粗暴。“抱怨,抱怨,全是抱怨,喏,这儿有封家住葛底斯堡边上的农民写来的信,说他家的黑奴天黑以后提着灯笼在牲口棚里挤牛奶,突然有群人 ——那黑家伙肯定以为有两百来号人,因为那农民数了数约莫十一二个,总之这伙人从一片乌漆墨黑中蹦了出来,头戴大高帽,手里拿着刀子,腰底下啥也没穿。最终结果:灯笼被踢翻,大火一烧,烧死奶牛一头,烧毁棚子一间、干草一仓;另外,损失身强力壮的黑奴一名 ——最后一次有人见着那黑奴时,他正拔腿狂奔逃离事发地点,目前看来,毫无疑问已死于惊恐过度或者命丧野兽之口。记入美利坚合众国账下:牲口棚与干草,一百美元整;牛,十五美元整;黑奴,两百美元整,要求以黄金结算。” “是吗?”总统吃得飞快,“我猜那黑奴和那奶牛还以为他们是黑森兵的鬼魂呢。” “我怀疑那伙人是不是把那牛当成鹿了。”骑手说了一句。 “对对,”总统搭腔道,“我正想说这…… ” “谁又会把他们这些家伙当人看?地上走的,地底下爬的,当啥看都成,”国务卿说,“波拖马可河北边大西洋沿岸那块儿可到处是戴海狸帽穿长大衣羊毛裤的怪物,净干些吓唬女人小孩的勾当,一会儿放火烧棚子,一会儿把人家里的黑奴给整跑了,完了没事儿还逮着鹿就杀…… ” “对对,”总统应和道,“关于鹿,我也有话要说。出门的时候我正好撞见他们一群人回来,带着六只鹿。我记得我明令禁止不准他们身上带枪的。” “他们并不用枪。”骑手又一次开口道。 “什么?”总统惊道,“可我亲眼看见…… ” “不是的,总统先生,他们用的是刀。他们会追踪鹿群,一旦发现踪迹就潜过去一刀割断它们的喉咙。” “什么?”总统说。 “就是这样的,总统先生。我曾经见过一头被他们杀死的鹿,浑身上下没半点伤痕,只有脖子上豁开一道口子,一刀切到颈椎骨。” 总统一听,又说了三遍 “该死 ”,说罢,“总统 ”不再言语,“军人 ”出声继续,不住骂骂咧咧了一阵。其余几位谨慎地别过脸,神色凝重地听着,只有国务卿充耳不闻,手上又拿起一份文件。“要是你能劝他们把裤子穿上,”总统说,“至少在白宫那儿…… ” 国务卿一惊,身子往后一退,吓得连头发都竖了起来,活像一只怒不可遏的铁灰色鹦鹉,“我,先生?我劝他们?” “有何不可?他们不是归你那部门管嘛?我充其量就是个总统。该死的,如今我妻子根本不敢走出那卧室一步,更不必谈什么接待女宾了。就拿那法国大使来说,现在白宫的大门口、走廊上到处有那些裸着下半身的契卡索(3)印第安人堵着——不是在地上呼呼大睡就是在啃些半生不熟的骨头,就因为这样,他的妻子再也不敢来与我妻子见面,我要怎么跟他解释?我本人呢,只能躲得远远的,摆着自己的餐桌不用,早饭还得问别人讨来吃,而所谓政府的官方代表却啥事儿也不干,除了…… ” “除了每天一大早就去解释,”国务卿语气中透着强烈的愤慨,“先得向财政部解释为什么纽约或宾夕法尼亚又有一个荷兰裔农民的农场和牲口遭了殃,非得要三百美元的赔偿不可;再得向国务院解释眼下将国家的首都围得水泄不通的并非是群地狱里来的恶鬼;完了还得向陆军部解释为什么好好的十二顶崭新的军用帐篷非得用屠宰刀把顶给砍了以便通风…… ” “这我也注意到了,”总统温和地说,“我给忘了。” “哈,总统阁下注意到了,”国务卿没好气地说,“您是见了又忘,我呢,是没见过也忘不得。现在好了,总统阁下倒问起我为什么不劝他们把裤子穿上。” “看那样子他们会穿上的,”总统烦躁不安地说,“别的衣服好像都挺讨他们喜欢的,只不过品味随人,各有不同吧。”说完,他又吃起东西来。国务卿瞅了瞅他,张了张嘴欲言又止,他打量着眼前这位 “健忘 ”的总统,脸上浮现出一种奇异而诡秘的神情,一头冲冠的银发仿佛自泄其气一般缓缓舒软下来,当他再次开口,语气变得平和而轻柔,而其他三人都满面好奇之色,隐而不彰地望着总统。 “确实,”国务卿说,“品味这东西说不准。可是啊,一个人收下一套何止是出于礼节而奉上,更代表着大大的荣誉和尊敬的衣服,而且是从一位,呃,部族领袖那儿…… ” “我当时可没多想。”总统一脸无辜地说。旋即,他停下嘴,不再咀嚼,厉声 “嗯”了一句,抬起头来。三个地位较低的人赶紧转开脸去看向别处,但国务卿仍旧面色平静、目光神秘地望着总统。“你他娘的什么意思?”总统问。话虽如此,国务卿意为何指总统心知肚明,一如其他三人。当时,客人事先也不通报一声便登门造访,过了一两天,在震惊的心情多少平复一些后,总统亲自下令给他们换身新行头;他自掏腰包,像在战争的危急关头命令军械工人和子弹制造商一般命令那些商人和帽匠加紧赶工;如此一来,他也在不经意间大致把握了他们的数目 ——至少是男人的数目。总之,在短短四十八小时之内,他便将来客们色调暗沉、庞杂繁乱的队伍变得 ——至少在外在方面 ——像模像样、大方得体。接着,两天后的一个早晨,五点钟,总统和夫人仍卧床未起之时,那客人(即那位一半契卡索血统一半法国血统的矮胖子;他长着一张加斯科涅土匪似的脸,手腕和脖子上缀着脏兮兮的织纱,言行举止像个被宠坏的太监;三个星期以来,总统无论醒着还是做梦,无时无刻不被此人以一种无动于衷却又无可逃避的姿态困扰、纠缠)正式前来拜访,身边带着两个手捧大捆东西的随从,身后跟着——在总统看来 ——起码百来号人,一众男男女女还有儿童悄无声息地涌进卧室,摆明了是来围观总统穿那身衣裳的,毕竟,这身衣裳如同戏装一般,即便在惊恐之中,总统也不忘胡乱猜测一番,心想魏德尔(抑或维达尔)人在这一国之都,又究竟是从什么地方找出这种玩意儿作为回礼的;而且,那又岂止是一身衣裳,简直就是一堆、一全套金光闪闪的织物 ——肩章、腰带、佩剑以及青蛙模样的饰物一应俱全,用鲜绿色的布松松垮垮地接成一体。国务卿说的就是这件事,总统气不打一处来地干瞪着他,另外三人则一动不动地立在一旁,神情严肃地望着壁炉中的火光。“你就接着笑话吧,”总统说,“赶紧地。笑完了没有?” “我笑?”国务卿说,“我笑什么?” “好极了,”总统推开了面前的盘碟,“笑完了就能谈正事儿了。你还有别的文件要念吗?” 国务卿的秘书凑过身来:“先生,需要我把其他文件取来吗?” “文件?”国务卿说,只见那一头银发再次愤然直立,“我他娘的要那些文件做什么用?就这三个星期里我每天每夜脑子里想过别的事吗?” “很好,很好,”总统说,“能否劳您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简要回顾一下,以防万一 ——保不齐我又忘了点啥。” “总统阁下若能忘掉点啥,那您可真是个幸运的人。”国务卿说。他从晨袍口袋里掏出一副钢架眼镜,但他戴上眼镜并不为别的,只为再一次头发竖得像鹦鹉似的怒视总统。“这个人,魏德尔……维达尔 ——甭管叫啥名儿,总之他和他的家族……或者说宗族 ——甭管他的什么人,声称以这条有争议的河为界,西边的密西西比全部土地都归他们所有。噢,土地证合法,没问题:他那从新奥尔良来的法国爸爸把一切都给办妥了……嗯 ——问题是他家那块儿或者说他那种植园那块儿对面是三百英里内唯一的浅滩。” “这些我都知道,”总统不耐烦地说,“不用说,我现在深感遗憾 ——那地方竟然有路能过河,可除此之外我看不出…… ” “他们也一样,”国务卿说,“直到那白人出现。” “啊…… ”总统恍然大悟,“是那个被谋…… ” 国务卿胳膊一抬,举起一只手。“且听我说。那白人同他们一起待了一个月左右,表面上是在打猎,白天总不见人影,不过实际上很明显他是在踩点,确认附近没有别的河滩。他压根儿就没带回来什么猎物过。要我猜,他们恐怕还乐呵呵地笑他笑个不停呢。” “的确,”总统说,“魏德尔肯定觉得特别好笑。” “……维达尔 ——算了,叫啥都行,”国务卿尤显急躁地说,“他好像连自己叫啥名字都不知道,也不在乎。” “你接着往下讲,”总统说,“那河滩怎么了?” “好——后来,过了一个月,有一天,那白人提出要买下魏德尔家的一些土地 ——魏德尔,维达尔 ——该死,该…… ” “就叫魏德尔好了。”总统说。 “……向魏德尔买。他要的地不多,大小就跟这间屋子差不多,维 ——魏德尔开出约莫十来个价。那人可绝不是为了什么‘用益权 ’,这你明白;毫无疑问的是,魏德尔二话不说就会答应把地给他,或者索性当成丢刀子游戏的赌注,总之用什么法子都成,而且很显然那些人里头还没人想到那白人想要的小一块地正是那河滩唯一的出入口。不消说,这交易持续了好几天甚至好几个星期,倒成了消磨时间的办法了,下午、晚上本就闲得慌,正好有点事干,看热闹的人见着那其乐融融的场面是一片发自肺腑的欢声笑语,想必笑得挺开怀 ——尤其是那白人照魏德尔报的价付钱的当儿;后来,见那白人顶着太阳围着自己的地皮扎篱笆时,他们绝对笑得更过瘾。可这时候仍然没人意识到那白人预谋拦住这口子的 ‘良苦 ’用心。” “是了是了,”总统心急地说,“可我还是没明白…… ” 国务卿再次举手,模样颇具威仪,示意总统继续往下听。“不光你不明白,他们起初也不明白,一直到有旅人过路要穿过那河滩时才如梦初醒。那白人在那儿设了个关卡,收起过路费来了。” “噢——”总统说。 “正是如此。所以当他们远远望着那白人优哉游哉地坐在树荫底下,必定觉得这事儿有趣极了。他把一只鹿皮口袋绑在一根长杆上,让过路的人往里头丢硬币,那大门也建得颇费心思,门上系着根绳子,连着那独间小宅,他连屁股都不用挪,拉拉绳子便能开门关门。就这么着,他开始敛财聚富,积累家产——那栋房子自然也包括在内。” “啊——”总统说,“这下快说到点子上了。” “没错。事态发展到如此地步,他们很快就想明白了。后来,好像是那白人的马和那外甥的马赛了一场,赌注是河滩和那收费站边上一千来亩的土地。那侄子的马输了。当天夜里…… ” “啊——”总统说,“我明白了。当天夜里那白人就被谋…… ” “还是说 ‘死了 ’为好,”国务卿一本正经地说,“因为那代理人在报告中便是如此措辞,尽管他在一份私人通信中提及那白人的死因似乎是颅骨开裂。不过这无关紧要。” “当然,”总统说,“有关紧要的正堵在白宫那儿呢。”到目前为止,那些印第安人已经在白宫门口驻扎了整整三个星期;自打深秋的那一天,契卡索代理人现身并着手调查那白人的死因之时起,一众男男女女、儿童,加上黑奴,便坐着慢腾腾的大车开往首都,走了足足一千五百里路。这一千五百里的路走得可不易:他们穿越严冬的沼泽、冰冷的河流,翻过东部大陆没有道路的山脉;那个心宽体胖的混血土霸王作为一族之长领导着他们,一路上都在马车里打瞌睡,他的外甥坐在他身旁,一只戴满戒指的大胖手从又脏又黑的织纱下面伸出,搭在外甥的膝头,赋予他指挥一切的权力。“那代理人为何不拦住他?”总统问。 “拦住他?”国务卿一声惊呼,“他最终做出退让了,说允许那外甥留在当地由印第安人自行审判,他自己则只保留废除那关卡的打算;反正没人认识那白人嘛。可是啊,这在他们那儿行不通。那外甥必须到你这儿来,由你亲自赦免或问罪。” “难道这代理人就不能拦住其他那些人吗?别让他们跟…… ” “拦住他们?”国务卿又是一声惊呼,“听着!代理人当时搬过去在那儿住了下来。魏德尔,维 ——该死!真该死!刚才讲到哪儿来着 ——对了……魏德尔告诉代理人,说那房子归他了;谁料过了没多久,就真成他的了:每天早晨见着的面孔都比头天晚上少,他哪儿能看得出来?换了你,你行吗?要你看你得出来吗?” “我可不想试,”总统说,“我只想宣布来一次全国性的感恩节……这么说他们是在夜里溜走的?” “没错,魏德尔同马车以及一些运粮草的车率先开道,走后将近一个月,那代理人才有所察觉,发现每天早上人数都有减少。他们夤夜装车,趁夜出发,一家子一家子地走 ——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小孩、奴隶、牲口还有狗,统统上路,一个不留。何乐而不为 ——出远门度假,政府买单,如此大好机会,为何要放弃?他们需要付出的代价无非就是在这数九寒天里在陌生的土地上跋涉一千五百里而已,又为何要错过戴上新海狸帽、穿上新呢子大衣新衬裤在乐善好施的白人爸爸家里过上几星期几个月的特权与快乐?” “的确,”总统说,“你有没有跟他说过咱们这里没人要问他外甥的罪?” “说了。我还说了,要是他们肯回去,代理人会亲自在任何他们觉得合适的仪式上宣布他外甥无罪。可他说 ——他怎么说来着?”国务卿以一种轻快悦耳、充满抑扬顿挫的口吻,惟妙惟肖地把那人的话重复了一遍:“我们只求一个公正的判决。如果这蠢孩子谋杀了一位白人,我想我们应当了解清楚。” “该死,该死,该死,”总统说,“好吧,我们来负责问案。去把他们叫到这儿来,咱把这事给了了。” “这儿?”国务卿吓了一大跳,“在我家?” “有何不可?他们在我那儿都待了三个星期了,你至少也能留他们个把钟头吧。”说着,总统转向那个随自己一同前来的人:“赶紧。去告诉他们我们在这儿开着堂等着审他外甥呢。” 总统和国务卿坐在已经收拾干净的桌子后面望着那个人;他立在那儿,身后是进来时打开的门,整个人仿佛被定格在空空的门框里;他拉着外甥的手,仿佛一位叔叔头一回领着乡下来的小亲戚到大城市里的蜡像博物馆参观。总统和国务卿一动不动地凝视着眼前这位大腹便便,性情温和,生着一副慈眉善目的面孔,神色平静而不可捉摸的男人 ——那长长的鼻子像猴子一般,眼皮半睁半闭、昏昏欲睡,松垂的、奶咖色的下颌由一团团脏兮兮的织纱(放在五十年前还算高雅时髦,如今却已过了时,毫无华贵可言)簇裹着,双唇倒挺丰满,不肥不厚却很红润。然而,在这松弛、疲惫、淡然一切的表情背后,在那平和的嗓音和几近女性化的举止背后,却隐藏着某种固执、精明、专横霸道而又难以预测的特质。一众肤色黝黑、头戴海狸帽、身穿呢子大衣和羊毛衬裤的随从神情严肃、一声不吭,谨慎而庄重地聚在他的身后,每个人都把卷得整整齐齐的长裤夹在腋下。 他止步不前,站定片刻,左右打量着一张张面孔,直到他看见总统。他以柔中带斥的口吻说:“这可不是你的房子。” “不错,”总统说,“这是这位首领的房子。我亲自任命他介于我和我的印第安人民之间主持公道。他将公平公正地执法办案。” 身为叔叔的他微微欠身,说道:“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 “好极了。”总统说。他面前的桌子上摆着墨水瓶、鹅毛笔、沙盒,以及许多系着丝带、盖着显眼的金色大印的纸张,不过没人晓得那深沉的视线是否觉察到了这些。总统冲那外甥看了一眼,他年轻、消瘦,站在他叔叔身边 ——右手腕被那只覆满织纱的胖手紧紧抓住,一脸严肃地静静端量着总统,神情中透着警惕。总统用鹅毛笔蘸了蘸墨水,开口道:“就是这个人…… ” “犯了谋杀案?”叔叔语调轻快地说,“我们在这冰天雪地里走了这么远的路来到这里,为的就是弄清楚事实真相。倘若真是他干的,倘若那白人没准真不是从他那奔得飞快的马身上跌落后脑袋磕在一块又尖又利的石头上,那么我这外甥就该受到惩罚。在我们看来,像杀那些该死的切罗基人或克里克人一样杀害一个白人是错误的行为。”他看着那两位位高权重、坐在桌子后头装模作样、演技拙劣地摆弄着假文件欲求蒙混过关的政要,摆出一副高深莫测却又谦谨有礼的姿态。不经意间,总统的目光撞上了那似睡非睡的眼睛,两人四目相对了一刹那后,总统垂下眼睛;国务卿却始终腰背直挺,头发尤显夸张地朝天竖起,怒目圆睁,死死瞪着那叔叔。 “当初你们就该在那河滩上赛这场马,”国务卿说,“河水可不会在那白人的脑袋上留道口子。” 总统一听,登时抬起眼睛,见那叔叔正神色诡秘、满腹揣测,一脸凝重地望着国务卿,但又几乎在同一时间做出了回应:“是该这样。但毋庸置疑的是,这位白人如果不见硬币入兜就不会让我外甥通过。不过这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 “当然不是。”总统以近乎严厉的口气兀然说道,再次引起了注目。他手持鹅毛笔,将笔尖悬在纸面上。“确切姓名是什么?魏德尔还是维达尔?” 那轻快而平直的声音又复传来:“魏德尔也好,维达尔也罢,白人首领们如何称呼我们,又有什么关系?我们不过是印第安人:昨天还有人惦记,明儿个就被忘得一干二净。” 总统落笔而书。寂静中,笔尖在纸上不停划擦着,除此之外,只隐约听得见一种声音:从叔侄俩身后暗沉沉的没有丝毫动静的人群中传来某种轻微细小又持续不断的声响。总统用沙子吸干墨迹,将纸对叠,然后起身站了片刻;众人屏息凝神地望着他,望着这位曾经在各种各样的场合都能运筹帷幄、指挥自如的军人。“你外甥一案,谋杀罪名不成立。受我委任主持公道的首领表示他可以即刻返家,但下不为例,若再有下次,我们这位首领会很生气的。” 于是,全场震惊,总统的话当即消失在一片静默中;在那一瞬间,连那双沉重的眼皮也不仅颤动起来,他身后黑压压的人群中(他们因为穿着羊毛裤尤感闷热因而静静搔抓)发出的无休无止的如同轻渺而永恒的潮骚般的细微声响也暂时歇息。那叔叔以惊异万分、难以置信的口吻说:“我外甥自由了?” “他自由了。”总统答道。那叔叔愕然环视整个房间。 “如此之快?在这儿就解决了?就在这屋子里?我还以为……不过也罢…… ”大伙儿望向他,那张脸又变得温和、神秘、淡然。“我们不过是印第安人,所以毫无疑问,繁忙的白人先生们没多少时间对付我们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情,或许我们已然过分地打扰他们了。” “不不不,”总统连忙说,“对我来说,我的印第安人民和白人民众没有任何区别。”但那叔叔再次目光平静地打量起房间来。总统和国务卿肩并肩站着,两人都隐隐有种不祥的预感,开始警觉起来。没过多久,总统又说:“你原本期望这案子在哪儿审理?” 那叔叔看着他:“说来想必你会觉得好笑。以我的愚昧无知,我以为即便我们这些无足轻重的小事也依然能在……不过无妨…… ” “在哪里?”总统问。 那不动声色、神情凝重的脸又冲总统直直端详了一阵。“讲明了只会让你发笑;但我悉听尊便,直言相告。我觉得应该在那只金色的老鹰下面的那栋又白又大的会议楼里。” “什么?”国务卿惊异地大喊,“在…… ” 那叔叔挪开视线,望向别处。“早说了你们会觉得可笑的。不过没关系,反正我们还得等。” “还得等?”总统说,“等什么?” “这可真是有趣得很。”那叔叔说。他又大笑几声,照旧是那种愉悦而不以为意的声调。“我的人还有许多正在路上,即将赶到。我们得在这等着,毕竟,他们也会想看一看听一听的。”此言一出,全场鸦雀无声,无人大呼小叫,连国务卿也不再一惊一乍,所有人都只是干巴巴地望着他。那平淡无奇的声音继续说道:“他们中有一部分好像弄错地方了。他们听人说起过白人酋长的首都,可恰巧我们那地界上也有个名字一模一样的镇子,所以有些老百姓在路上一打听,便被指错了方向往那镇子去了,可怜又愚昧的印第安人啊。”他笑了起来,那睡眼惺忪、谜样的面孔背后透着欣悦和一股爱民如子般的宽容之气。“不过有个信使已经到了,说大家会在这个星期内抵达。到那时候我们便会做番研究,琢磨该怎么处置这冲动妄为的孩子。”说着,他轻轻摇了摇外甥的胳膊,那外甥除了胳膊在晃浑身一动不动,一双眸子眨也不眨一下,肃然审视着总统。 良久,屋子里除了印第安人挠痒发出的接连不断的轻微响动外听不见半点声音。肃静之后,国务卿开口了,他耐下性子,哄孩子似的说:“你看,你外甥已经自由了。这张纸上写得很清楚了 ——他并未杀害那白人,并且没人可以再用这个罪名指控他,如果有,我和我身边这位大酋长会非常愤怒的。现在,你外甥可以回家去了,裁决即刻生效,你们大家也都即刻启程吧。有句话不是说得很好嘛?说一个人要是不在家,父辈们在坟墓也不得安宁。” 言罢,又是一片沉默。总统接过话头,说道:“还有啊,金色的老鹰下面那栋白色的会议楼里,眼下正有一些酋长在开会,他们在那儿的权力可比我还大。” 那叔叔举起一只手,缠满织纱的食指左右摇了摇,表达了责难与抗议。“哪怕一个愚昧无知的印第安人也无法相信这种托词。”紧接着,他又说,语调没有任何变化(若非总统从旁提醒,国务卿还不知道这话是冲他讲的):“依我之见,那白色的会议楼酋长们肯定还得用上好一段时间吧。” “是啊,”国务卿说,“一直得用到冬天里最后一场雪融化在花儿和青草中为止呢。” “好极了,”那叔叔说,“那我们就等着,如此一来,我那些还在路上的同胞们也有时间赶来了。” 不久以后,大队人马顶着飘落不止的雪花行进在那条承载着崇高使命的大道上;打头的马车里坐着总统、叔叔和外甥,那戴满戒指的大胖手又一次伏在外甥的膝盖上,紧随其后的第二辆马车里坐着国务卿和他的秘书,再后头是两行士兵,分列左右两侧,中间是端庄肃穆、如重重黑云般的男男女女和或在地上走或在怀里躺的孩子。于是,在那间孕育并久久凝思着高于所有人世间的不公与愚行的宿命之梦的会厅里,总统和国务卿站在议长席讲台的后面;场下站着叔侄二人,四周是那神圣使命的活生生的践行者以及神态威严地注视着一切的梦想家们的灵魂;在他们的身后,是由亲人、朋友和彼此相熟的伙伴组成的黑压压的人群,羊毛与肌体摩擦时发出的轻微声响不断传来,不绝于耳,毫无减退的征兆。总统俯身凑向国务卿。 “大炮准备好了吗?”他悄声问,“你确定他们能从门口看见我的胳膊?还有,万一那些该死的老炮膛子爆炸了怎么办?自打华盛顿(4)向康沃利斯(5)开了最后一次炮以来,压根儿就没再派过用场;他们会弹劾我吗?” “会的。”国务卿咝咝地说。 “那就只能祈求上帝保佑了。把书给我。”国务卿将书递给总统 ——书是国务卿出门时顺手从桌上抓来的一本彼特拉克(6)的十四行诗集。“但愿我脑袋里的拉丁文法律术语还够用,不至于听上去像英语或契卡索语就好了。”说完,总统打开书,再次化身为那个万众的征服者,化身为那个在外交、法律和军事的斗争中战无不胜的赢家,挺直了身板,俯视着聚精会神、沉默以待的一张张黝黑的面孔;他一张嘴,用的即是那一如此前的促使人们停顿、倾听,继而服从的口吻:“弗朗西斯 ·魏德尔,契卡索民族的首领,还有你,弗朗西斯·魏德尔的外甥、未来的首领,请听好了。”然后,他便朗朗诵读起来,饱满而洪亮的嗓音在黝黑的面孔上方旋绕,深邃而神圣的音节在庄严的穹顶下面回荡。整整十首十四行诗读罢,他举起手臂,示意演说结束,随着余音遁入深远之境,他放下手臂。片刻后,楼外訇然响起震耳欲聋的炮声;此时,黑压压的人群第一次骚动起来,从中传来阵阵的低语和快慰的惊叹。总统再次开口:“弗朗西斯·魏德尔的外甥,你自由了。回家去吧。” 这时候,那叔叔说话了,他的手指又一次从团团织纱中伸出,左右摇动起来。“任性的孩子啊,”他说,“看看你给这些繁忙的人们添了多少麻烦。”旋即,他转身面向国务卿 ——动作几乎轻盈矫捷,照旧以平和、轻快甚至欢乐的语调说:“那么,还剩小事一桩,关于那该死的河滩…… ” 秋天的夕阳洒下暖晖,落在肩上,总统倍感惬意。秘书离开后,他转向书桌,轻声说了句:“到此为止了。”他拿起信,拆开信封时,阳光已触染指尖,打在信纸上,暗示着一年又将辉煌地逝去,暗示着指日可待的丰收,暗示着宁静祥和的烟囱上空即将升起的如同和平岁月里安然偃息的旗帜般的袅袅炊烟。 突然,总统大惊失色,从椅子上咚地跳起,手里拿着信纸,眼睛狠狠地瞪着,满面惶骇与愕然。他边读边尝试理解,但那语调平和的词句间,一个个字眼就如同一颗颗子弹般一发又一发地爆炸: 亲爱的先生、我的朋友: 事情实在有意思得很。我这鲁莽任性的外甥(这孩子想必是继承了他父亲那一族人的性子,毕竟,我身上可全无这般品质)又得让你我二人伤脑筋了。这次还是同那该死的河滩有关。上次的事情过后,我们这儿又来了一个白人,我们自然以为他是安安分分来打猎的,毕竟,森林是上帝创造的,鹿也是上帝放置其中的,所以它们属于所有人。然而,当他从同类们的嘴里听到了各种传言之后(不知为何,他的这些同类始终保留着白人们稀奇古怪、躁动难安的一贯风格,总觉得河流的一边要比另一边好得多,值得花些银子买个过路的特权),也像着了魔似的一心想独占这片河滩。于是,事情就按照这位白人的意愿做了安排;也许你会说这件事我做错了,但我这个人头脑简单得很(这还需要我告诉您吗?),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会老去,到那时候,络绎不绝而来、总想过那河滩的白人们以及收钱管钱之类的事,对我来说实在是种麻烦。因为很显然我的宿命便是在熟悉的大树下安度余生(在这宁静的树荫里,我伟大的白人朋友和首领已经抹消了除却死亡以外的一切敌人的面孔),钱对我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我固然作此想法,但如果你继续往下读,就会发现那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又是这莽撞任性的孩子惹的祸。他向这位新加入我们的白人发起挑战(也或者是这位白人向他发出挑战:真相究竟如何 ——我将留待您那无懈可击的智慧来解开),要在河里来场游泳比赛,赌注便是这该死的河滩边上几英里的土地,而这些土地(你定会觉得好笑)还根本不属于我这野性难驯的外甥。总之,比赛举行了,但不幸的是,我们这位白人直到死了以后才浮上水面。现在,您的代理人已经到了,他似乎觉得这场游泳比赛完全不该举行。所以如今我没有办法,只好劳动我这把老骨头,把这熊孩子带去交由你来处置惩戒。我们大约会在 …… 总统一跃冲向铃绳一阵急拉。秘书一进来,总统便一把抓住他的肩膀,猛地转过他的身子,又让他面朝房门。“把陆军部长给我叫来,还有从这儿到新奥尔良的所有地图也一起拿来!”他大声喊道,“快去。” 于是,“他”又一次出现了,“总统 ”不见了,和陆军部长一起坐在铺满地图的桌子后面的仅仅是一名 “军人 ”,在他们对面的是一个骑兵团的军官们。秘书在桌子一边心急火燎地起草文件,总统则从他身后不住探看。“字写大点,”他叮嘱道,“要大到即便是印第安人也不会搞错。根据本文件,特此宣布,”他引诵道,“弗朗西斯 ·魏德尔本人、他的继承人、子嗣后代以及受让人从即日起永久 ……前提是 ——前提写上了吗?很好——前提是他本人、他的继承人、子嗣后代以及受让人永不再越过上述河流的东岸……好了,现在替给那该死的代理人写则告示,”他说,“要一式两份,河滩两头都得立上,就写:对于穿越此河滩的任何男人、女人或儿童、黑种人、白种人、黄种人或红种人,美利坚合众国一概不负责任;任何白人都不得购买、租借或以接受礼物的形式私占此河滩,若有违反,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能这么写吗?” “恐怕不行,总统阁下。”国务卿答道。 总统飞快地思索起来。“该死,”他说,“那就去掉 ‘美利坚合众国 ’这几个字。”秘书遵命照办。总统把两份文件叠好,递给骑兵团上校。“去吧,”他说,“给你们的命令是 ——拦住他们。” “假如对方拒绝停下,”上校说,“我是否向他们开火?” “当然,”总统说,“向每一匹马、每一头骡子和牛开火。我知道他们不会走路来的。你们即刻出发。”军官们得令后便退下了。总统转过身,看向地图,仍然保持着 “军人 ”的身份,急切并快乐着,仿佛亲自坐在马背上和骑兵团一同行进在远征的路上,又仿佛在精神上已经将这一团人马部署完毕,凭借他的精明与狡诈发现并择定对敌人最为不利的地方而且抢先抵达那里。“就在这儿,”他将手指按在地图上,说道,“将军,给我一匹马,让我在这里会他一会,拧转他的侧翼,把他赶走。” “好的,将军。”国务卿说。 (1) 英国作家狄更斯(1812—1870)的小说《匹克威克外传》中主人公的名字。 (2) 即黑森雇佣兵(Hessian),通常指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那些服役于英国军队的德国雇佣军团。 (3) 北美洲印第安人的分支之一。 (4) 乔治·华盛顿(1732—1799),美国开国元勋,首任总统。 (5) 查尔斯·康沃利斯(1738—1805),英国军人、政治家、美国独立战争时期英军重要将领之一,1781 年在约克镇战役大败后投降。 (6) 弗兰齐斯科·彼特拉克(1304—1374),意大利诗人,被誉为“文艺复兴之父”。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 1 艾米丽·格里尔森小姐过世之际,镇上所有人都去吊丧:男人们是出于某种敬慕之情,对他们来说,一座丰碑倒下了,女人们则大多是因为好奇,想到她家里头瞧上一瞧;那栋房子,除却一位身兼园丁和厨师二职的年迈老仆,至少已有十年没人进去看过一看了。 那是幢方形的大木屋,早年间通体洁白,圆顶、尖塔装点,阳台缀有涡形花纹,70年代(1)风格的明快气息尤为浓厚。房子坐落于当年镇上最为繁华的地段,但现下这一带已被汽修厂和轧棉机侵占,连那一个个令人起敬的名字也难以幸免,惨遭抹除,只有艾米丽小姐的房子挺立依旧,在棉花车和汽油泵的簇拥下,日趋朽败,却仍桀骜不驯、卖弄风情,着实碍眼至极。如今,艾米丽小姐也步入了那些 “尊名大姓 ”中代表人物的行列;雪松环抱的陵园里,立着排排无名军人的墓碑,他们同杰斐逊战役中阵亡的南北将士一起,长眠于此。 在世时,艾米丽小姐始终是传统的化身,是人们履行责任、予以关爱的对象;1894年的一天,镇长萨特里斯上校(黑人妇女不系围裙不得上街的法令正是由他创立)免除了小姐的一切税责,而且声明该特许自她父亲亡故之日算起永久有效。于是,从那时开始,这项义务便在镇上沿袭下来。倒并非艾米丽小姐甘受施舍,恰是萨特里斯上校编织了一则纷乱复杂的故事,说艾米丽小姐的父亲曾贷款给镇子,是故作为交易,政府企望以这种方式偿还。如此说辞,唯独萨特里斯上校那个年代、那种思想的人才想得出来,也只有女人才会相信。 等观念更为先进的第二代人当上了镇长、议员时,如此安排引起了些许不满。那年元旦,他们给艾米丽小姐寄去一张纳税通知单,待到二月,仍然杳无回音。于是,他们又发去一封公函,恳请她方便时到治安官办公处走一趟。一周过后,镇长亲笔致信,表示愿意登门拜访,或者遣车相迎,作为回复,他收到一张便笺(纸张的形状饶有古韵,上头是纤细而流利的书法,墨迹已不鲜明),大意是说艾米丽小姐如今已足不出户。最初的纳税通知单随信奉还,未作评论。 议员们召开了一次特别会议,派出一个代表团前去晋谒。他们敲响了那扇门,那扇自八九年前小姐停授瓷绘课起便无人出入过的大门。那位老迈的黑仆将代表们接进昏暗的前厅,再领着他们从前厅拾阶而上;光线变得愈发黯淡,尘土的气味扑鼻而来,四下里闻上去宛如废弃的屋子一般 ——空气阴潮,似是封闭已久。男仆引着他们抵达客厅,里头的家具样样裹着皮革,又沉又重,男仆拉起一扇百叶窗后,只见皮革上已然皲裂满满。代表们一就座,大腿周围便漾起一阵轻尘,粒粒尘埃在那缕阳光中缓缓旋转。壁炉前镀金的画架色泽晦暗,上头立着一张炭笔人像,画着艾米丽小姐的父亲。 见艾米丽小姐进屋,代表们站起身。她个头矮小,体态臃肿,身着一袭黑衣,手拄一根乌木手杖,金制的杖头光泽不再,细长的金表链下挂及腰,没入腰带中。她骨架纤小、身形瘦削,没准正因如此,加诸其他女人身上只能算是丰腴的东西,到了她身上,就成了肥胖。她看上去就像一具浸于死水中的尸体,肿胀、苍白,那双陷在层层脂肉中的眼睛,活像嵌在一块生面团里的两颗小煤球,当来客表明来意时,不住地左右转动,望着他们的脸,打量来打量去。 她并未请代表们入座,只是伫立门口,静静听着,直到发言的代表结结巴巴地讲完。言毕,四下静得能听到藏在金链一头的表发出的嘀嗒声。 她的声音干哑而冷漠。“我在杰斐逊无税可缴。萨特里斯上校向我交代过。或许你们中哪一位可以去查查政府档案,一查便知。” “可我们查过了,艾米丽小姐,我们就是代表政府而来。治安官签署的通知单,您想必收到了吧?” “的确,我收到过,”艾米丽小姐说,“也许他自认是个长官……可我在杰斐逊无税可缴。” “可税簿上并无任何免税说明,您也知道,我们得遵从 ——” “去找萨特里斯上校。我在杰斐逊无税可缴。” “可,艾米丽小姐 ——” “去找萨特里斯上校。(萨特里斯上校死了快十年了。)我在杰斐逊无税可缴。托比!”男仆闻声走来。“送客。” 2 如此,艾米丽小姐彻底打败了代表们,令他们溃不成军,正如三十年前她在 “气味 ”一事上打败了他们的前辈一般。那是她父亲死后两年,她的心上人(我们都深信他会娶她为妻)刚抛弃她不久时的事了。父亲过世后,她鲜少外出,心上人又一走了之,人们便几乎见不着她了。少数女士冒失地前去拜访,但统统吃了闭门羹,其住处周遭唯一的生命迹象就是那位手提菜篮不时进出的黑仆 ——当时他还很年轻。 “就好像单凭一个男人,随便哪个男人,都能下得了厨房、对付得了油盐酱醋锅碗瓢盆似的。”女士们如是说道,因而当那股 “气味 ”愈发浓烈时,她们也不觉惊讶。而这 “气味 ”也成了茫茫尘世芸芸众生与高高在上、身为名门望族的格里尔森一家之间的另一关联。 邻家的一位妇女向当时年已八十的镇长史蒂文斯法官抱怨。 “可太太,这事你又能叫我怎么办呢?”他说。 “哎呀,给她捎个信,叫她把气味处理掉,”邻居说,“法律不是明文规定着嘛?” “依我看,倒没这个必要,”史蒂文斯法官说道,“八成是她家里那黑鬼在院子里弄死的一条蛇或一只老鼠正发臭呢。我会找他说说这茬儿的。” 次日,镇长又收到两起投诉。一起来自于一位男士,他怯然提出抗议:“法官先生,这事儿我们可真不能再坐视不管了。我是最不情愿打搅艾米丽小姐的,但总得想个法子吧。”当晚,议员们(三位年纪半百的长者,外加一名新生代年轻成员)聚首相商。 “这再简单不过了,”年轻人说,“下道通知,叫她把家里弄干净,限期完成,否则…… ” “你这说得什么话,先生,”史蒂文斯法官开口道,“你能当着一位贵妇的面斥责她,说她家里闻起来糟透了吗?” 于是,次日午夜过后,四个男人穿过艾米丽小姐家的草坪,如窃贼一般鬼鬼祟祟地绕着屋子转,沿着墙根、冲着地窖的风口一个劲儿地嗅,其中一人的手从挎在肩头的麻袋里掏出不知何物,不断做出播种的动作。他们撬开地窖的锁,在窖口和所有外屋里都撒上了石灰。待他们再次穿过草坪,原本黑着灯的一扇窗户亮起光,艾米丽小姐坐在里头,灯立在她身后,那笔挺的身躯纹丝不动,宛似圣像一具。四人蹑手蹑脚地越过草坪,潜入沿街并立的洋槐树的幢幢树影中。一两周后,气味消失了。 正是在那时候,人们开始由衷地为她感到难过。镇上的人想起艾米丽小姐的姑奶怀亚特老太太,想起令她最终彻底心智错乱的往事,纷纷确信格里尔森一族未免自视过高了。对于艾米丽小姐和像她这般的女士来说,不论何种男子,她们都瞧不上。长久以来,这一家子给我们的印象,无外乎人像画里的人物,形体苗条的艾米丽小姐身着白衣处于景深中,她父亲背对女儿、手攥马鞭、叉腿兀立的剪影在前,一扇敞开的大门将二人框于同一画面中。因此,见她年近三十却仍待字闺中,我等并无幸灾乐祸之心,只觉早先的想法得到了印证;纵然那一家人遗传着疯狂的基因,如果真有实实在在的机会,她想必也不会一概拒之门外吧。 传言说,她父亲过世后,留给她的唯一财产便是那栋房子。某种意义上,人们为此感到欣慰,他们终于得以怜悯她一回了:独守空屋,穷苦无依,登时有了 “人”性。此时的她,恐怕与由古及今的常人一样,也能体会到 “多一分钱喜极、少一分钱悲绝 ”的心情了吧。 艾米丽小姐丧父后第二日,全镇妇女都准备上门吊慰、提供帮助,是为本镇的习俗。艾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了她们,装束无异于平常,表情中不存一丝哀色;她告诉妇女们自己的父亲并未离世。一连三日,牧师到访过,医生也苦苦相劝,企望能尽早处理遗体,她都以相同的方式应答。正当他人欲要诉诸法律、采取强制办法时,艾米丽小姐陷入崩溃;女儿一垮,父亲便很快下葬了。 那会儿,我们尚未说她疯癫,我们尚且相信她是情不自禁;我们仍记得被她父亲赶走的所有年轻男士,我们也了解,一无所有的时候,她会像大多数人那样,死死拖住那个夺走她一切的人。 3 为此,艾米丽小姐久病不起。再一次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时,她的头发已经剪短,看上去像位少女,肖似教堂彩窗上的天使,平静,又带着几分怆然。 彼时,镇上已将步道铺设的工程承包出去,恰赶在小姐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动工。建筑公司领上一批黑人、一群骡子和各式机器进驻,工头名叫荷马 ·巴伦,是个北方佬,人高马大,皮肤黝黑,一副精明能干的派头,嗓音也很洪亮,双眸较其面色而言颜色浅淡不少。年幼的男孩成群结队地跟在他屁股后头,听他咒骂黑人,而黑人们则随着铁镐的起落喝唱劳动号子。很快,他便和全镇人混熟了,广场附近只要听到朗朗笑声,在人群中央的,定是荷马·巴伦。又过不久,每逢礼拜天下午,人们便见到他与艾米丽小姐驾车出游;从马房中精挑细选的几匹枣色骏马配上黄色轮子的轻型马车,尤为相称。 起初,见艾米丽小姐难得心有所依,大伙儿都很高兴,因为妇女们都说:“格里尔森家的人,当然不会拿一个打散工的北方佬太当回事。”不过也有不同论调,听年纪大的人讲,即便是巨大的悲痛,也不能叫一位真正的贵妇忘却所谓 “贵人德行 ”,尽管他们嘴上并未以 “贵人德行 ”加以称呼,仅仅是说:“可怜的艾米丽,该有个自家人来陪着她的。”艾米丽小姐确实也有些亲眷在亚拉巴马,但多年前,她父亲因为疯婆怀亚特老太太的遗产归属问题同他们起了纠纷,以致两边闹翻、往来断绝,就连她父亲的葬礼,那家子也无人出席。 “可怜的艾米丽 ”——长者们话一出口,窃窃私语便随之而起,人们交头接耳:“你觉得真是那么回事儿吗?”又捂嘴低语: “当然喽。还能是怎么…… ”周日午后,当轻快的马蹄声嘚嘚远去,遮挡着似火骄阳的百叶窗后,听得见卷起的绸缎发出的窸窣声:“可怜的艾米丽。” 即便当大家都已相信艾米丽小姐如今成了落难凤凰,她仍旧把头抬得老高,仿佛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迫切地需要人们认可她作为末代格里尔森的尊严,也好像正需要这一星半点的与尘世的触碰来重新确证其高贵人格是何等超凡脱俗、外物不侵。就拿买老鼠药(砒霜)一事来说吧。那时候,人们说 “可怜的艾米丽 ”已经说了一年多,她的两位堂姐妹也恰好来探望她。 “我想要点毒药。”她对药房老板说。当时她已年过三十,却依然是个纤腰细肢的女人,只是比以往清瘦了些,一双黑眸透着冷峻,目光高傲,脸上的皮肉于太阳穴与眼窝处绷得紧紧的,想象一位灯塔守望者,便是这般面相。“我想要点毒药。”她说。 “好的,艾米丽小姐。要哪种?对付老鼠之类的?我建…… ” “要最好的。种类无所谓。” 药房老板介绍了几种。“这些药啥都能毒死,就是头大象也没问题。可您想要…… ” “砒霜,”艾米丽小姐说,“好用吗?” “是……砒霜?好用,太太。可您想要的是…… ” “我要砒霜。” 药房老板朝下望着她,她回看一眼,直起腰板,面孔犹如一面扯紧的旗帜。“啊啊,当然有,”老板说,“如果您想要的话。不过,依据法律规定,您得说明药的用途。” 艾米丽小姐一语不发,脑袋向后微仰(以便二人正眼相对),只是瞪着他,直到他挪开视线,动身去配取砒霜并包裹好。一名黑人小伙作为接递员将药送到小姐手上,药房老板未再露面。她回家打开包裹,只见药盒上骷髅标示的下方已注明:“毒鼠用药。” 4 于是,第二天大伙儿都说 “她要吞药自尽了 ”,说这再好不过了。我们第一回目睹她与荷马·巴伦一道外出时说:“她要嫁给他了。”后来又说:“嫁之前还得先说服他 ”,因为荷马说他喜好同男人打交道,和年轻人在麋鹿俱乐部畅饮时,他也曾亲口表明自己无意成家。此后,每逢礼拜天下午,当闪闪夺目的轻马车驶过,见艾米丽小姐高昂着头,荷马歪戴着帽子,嘴衔雪茄,手戴黄手套,捏着马鞭与缰绳时,我们在百叶窗后都不禁要来一句:“可怜的艾米丽。” 再后来,一些妇女开始讲闲话,说此事令全镇蒙羞,于后辈而言亦是坏榜样,而男人们又不想插手干涉。最终,妇女们迫使浸礼会牧师(艾米丽小姐一家均属新教圣公会)出山,去和她会上一会。对于此番访问的经过,牧师不愿透露半个字,但他拒绝再跑第二趟。过了一周,星期天,二人照旧策马上街;次日,牧师夫人只好提笔给艾米丽小姐在亚拉巴马的亲戚去信。 不久,便有自家人来访,大伙儿决定坐观事态的发展。起初,无甚动静,随后,我们都相信,二人婚期将至了。我们听说艾米丽小姐去过珠宝店,订购了一套男性盥洗用品,每件上头都刻有“H.B.”(2)的字样,两天后,又听说她连睡衣在内买了全套男装;见状,我们不由得说:“他俩已经成婚了。”我们由衷感到高兴,当然,我们高兴的是,要论谁更 “格里尔森 ”,那两位堂姐妹比艾米丽小姐有过之而无不及。 所以,当荷马·巴伦离开镇子时(铺路工程已竣工好些日子了),我们丝毫不觉诧异,反倒因没能热热闹闹欢送他一番而有些失望,不过我们都深信他此去是为迎接艾米丽小姐做准备,抑或是让她有个机会请离二位堂亲。彼时,暗地里已有秘密集团形成,我等都甘作艾米丽小姐的同党,协助她打发走两尊大佛。果不其然,一礼拜后她们就打道回府了,而且,正如大家所期待的那样,不出三日,荷马·巴伦便回来了。一天傍晚时分,一位邻居亲眼看见那黑仆打开厨房的门让他进屋。 这也是人们最后一次见到荷马·巴伦。好一阵子,艾米丽小姐也未再露面。黑人男仆提着菜篮进进出出,前门却始终紧闭。偶尔,她的身影会在窗口闪现,就像夤夜撒石灰那四位见到的那样,但几乎半年之内,她都没在大街上现过身。我们明白这也在情理之中;仿佛来自于她父亲的那种魔咒,对其身为女性的一生百般阻挠的魔咒,过于恶毒、过于暴虐,死活不肯消失似的。 再见艾米丽小姐时,她已开始发胖,发间也银丝隐现。此后数载,她的发色一年比一年灰白,最终变成如椒盐一般的铁灰色,直到小姐七十四岁去世,那铁灰色调依然浓郁、盎然——一个生气勃发的男人,头发的色质也大致如此。 打那会儿起,时至今日,小姐家的前门从未再开启过,唯独她四十来岁时的六七个年头算是例外;其间,她在家教授瓷器彩绘。她将一楼的某个房间布置成画室,萨特里斯上校那一代人纷纷把家里的女儿、孙女儿送去学习,那份守时有序、认真挚切的态度,与礼拜天送她们去教堂、往奉献盘里捐上二十五分钱时的虔诚劲儿一模一样。那当儿,她在镇上已无税责。 后来,新的一代成了全镇的主心骨,赋予镇子以新的精神,学画的孩子们也长大成人,作别师门,并且没有让她们自己的孩子带上一盒盒颜料和一支支叫人生厌的画笔以及从妇女杂志上剪切下来的图片去向小姐学艺。随着最后一名学生的离开,那扇前门永远地关上了。镇上施行免费邮递的时候,只有艾米丽小姐拒绝别人往自家门口安钉金属门牌号、附设邮件箱,无论怎么劝,她就是不依。 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我们眼看着那位黑仆白了头发、弯了腰背,仍旧手提菜篮,进进出出。每年十二月,我们照例给小姐寄去一张纳税通知单,一礼拜后,单子都会被邮局退回,原因:无人认领。透过一楼的窗户(显然,她已将楼上封闭起来),我们时而望见她,那身影就如壁龛中雕刻而成的神像一般,对我们似看非看,无法辨识。就这样,她历经了一代又一代 ——高贵、宁静、倔强,无可逃避、无从接近。 就这样,艾米丽小姐死了。在尘土遍布、黑影重叠的屋子里,她一病不起,服侍她的仅有年老体衰、步履蹒跚的黑仆。我们就连她病了也不晓得,也早已不想再尝试向那黑人打听任何消息。他不同任何人讲话 ——恐怕对艾米丽小姐也是如此,嗓音也因为久不言语而变得尖哑。 她死在一楼的一间房里,胡桃木制的床上挂着帘幔,经年累月不见阳光的枕头已经发黄发霉,支着她满是灰发的脑袋。 5 黑仆在前门迎接第一批来吊丧的妇女,领她们入内,这些妇女压低嗓门,发出咝咝声响,好奇地左瞥右瞧。随即,黑仆不见了,他穿过屋子,走出后门,就此不见踪影。 两位堂姐妹闻讯也立马赶来。第二天葬礼就举行了,全镇的人都来瞻仰艾米丽小姐。鲜花覆盖着她的遗体,棺材架上方悬挂着她父亲的炭笔画像,一副覃思冥想的深沉表情。妇女们窃窃私语 ——关于死亡、关于故去,暮年老人们(有的还穿上了刷洗得干净而整洁的南军制服)则在走廊、草坪上,以艾米丽小姐的同代人自居谈论着她的一生,忆及过往时,总觉得自己还做过她的舞伴,甚至向她求过爱。人岁数一大,便常会颠倒年月的演进、混淆时光的步序。在这些老人看来,过去,并非一条愈行愈狭的道路,而是一片广袤无际、没有冬天的草原;唯有近十年来的岁月,如窄小的瓶口一般,将他们与过去分隔开来。 我们早就知道,小姐家楼上有间房,四十年来无人进去过,这会儿想要一探究竟,只能把门撬开了。人们等艾米丽小姐入土为安后,才设法开门。 破门而入的巨大动静,震得屋里尘飞土扬。赫然眼前的是婚房的布置与装饰,但如今整个房间都如墓室一般,散发着淡淡的、呛人的气味,阴森的氛围笼罩着每个角落:褪了色的玫瑰色的窗帘,晦暗的玫瑰色灯罩,梳妆台,一列做工精细的水晶饰品,还有那套白银打底的盥洗用品 ——白银已然失去了光泽,变得如此晦暗,连镌刻的“H.B.”字样也已无从辨认。一众物什间,有领带一条、硬领一只,仿佛刚从身上取下似的,用手拿起来,覆满尘埃的台面上显出一道浅浅的月牙痕。椅上挂着一套悉心折叠的衣服,椅下是两只寂然无声的鞋子和一双丢掉不穿的袜子。 床上躺着那个男人。 我们伫立良久,低目俯视着那张枯瘦干瘪、龇牙咧嘴,表情莫名其妙、不知所云的脸。看那尸体的姿势,显然曾经拥抱着什么,但那胜过一切爱情的煎熬折磨、比爱情更长久的长眠彻底驯服了他。破烂的睡衣下,他那腐烂的遗骸与身下的床粘连在一起,变得难分难解,灰尘则随着漫漫流年,在他身上、在他身旁的枕头上日积月累,形成一层均匀的尘衣。 后来,我们才注意到,相邻的枕头上留有脑袋压过的痕迹。有人从枕上捡起了什么,倾身凑近一瞧 ——一股微弱却刺鼻的臊臭味儿登时袭来,才发现原来是一缕铁灰色的头发。 (1) 指19 世纪70 年代。 (2) 即荷马·巴伦(Homer Barron)英文首字母。 夕阳 1 如今在杰斐逊,礼拜一已经算不得多么特别的日子了。镇上的街道经过了铺砌,焕然一新,电话公司和电力公司不断地砍掉路边遮阴的大树(水栎、刺槐、枫树、榆树,无一幸免),空出的地方栽上了一根根铁杆子,杆头挂着一串串肥肿的葡萄,白惨惨的,毫无生气。一家洗衣店开了起来,但逢礼拜一,大清早便有一辆辆颜色鲜艳的特制汽车四处转悠,挨家挨户地收罗成包成包的衣服:那电喇叭警报似的急急一阵鸣叫,整个礼拜攒下的脏衣脏裤就像鬼影一样随着车子一起消失不见,只听得那轮胎碾着柏油路面,发出绸布撕裂一般的声响,直扎耳朵,久久不绝。现下,即便是那些依着老习惯给白人洗衣服的黑人妇女,取活儿送活儿时,也都用上汽车了。 十五年前的光景可大不一样。每逢礼拜一早晨,在灰土满地、浓荫蔽日的宁静街道上,随处可见缠着头巾的黑人洗衣妇。她们用被单将衣物扎起(一捆捆足有棉花包那么大),稳稳顶在头上,从白人家的厨房出门,一路走到 “黑人谷 ”,手连扶都不扶一下;“谷”里一间小木屋的门旁,摆着那口黑乎乎的洗衣锅。 南希总是先顶起衣包,再将那顶不论冬夏日日不离身的硬边草帽往上一盖。她个头挺高,脸上颧骨突出,面露哀色,缺了几颗牙的地方嘴还有些瘪。我们几个偶尔会跟她一段路,走出巷子,越过草场,眼睛盯着她头顶瞧,只见那衣包安然不动,草帽一颤不颤,即使在水渠里爬上爬下,抑或弓着腰穿过栅栏,也照样顶得平平稳稳。遇到小沟,她会四肢着地,俯下身子爬过去,再站起来接着走,而头却始终保持原样,直直抬起,一大捆衣服既像块石头,又像只气球,妥妥当当,丝毫不晃。 有时候,洗衣妇的男人们会帮着取送衣物,不过耶苏(也是黑人,矮个子,脸上还有道刀疤)却一次也没帮过南希,即便是在爸爸将他拒之门外以前,即便是在迪尔西生病,南希来给我们做饭那会儿,他也从未替她分担过。 而且,该南希来家里做早饭时,十天里有五天我们得穿过巷子去她家喊她催她。爸爸让我们别跟耶苏打交道,于是我们在水渠边就停下,朝南希家丢石头,直到她一丝不挂地走出来,斜着脑袋往门上一靠。 “为啥砸我家房子?”南希说,“你们这些小鬼头想干吗?” “爸爸叫你快来做早饭,”凯蒂说,“爸爸说你都晚了半个钟头了,叫你马上来。” “我可没想着做啥早饭,”南希说,“让我睡醒了再说。” “你肯定喝醉了,”杰森说,“爸爸说你喝醉了。是不是,南希?” “谁说我喝醉了?”南希说,“我得先睡够了觉,可顾不上想什么早饭的事儿。” 于是,我们放下石头,掉头回家,南希很晚才到,连我上学都给耽误了。所以我们总觉得她私底下在偷偷喝酒。那天她被人抓起来,送到监狱里,半路还撞见了斯托瓦尔先生 ——一名银行出纳,也是浸礼会的执事。 “嘿,白人,”南希开口说,“你啥时候付我钱?到底啥时候?你这白人,都三次了,你一分钱都没给呢…… ”斯托瓦尔先生一拳将她打倒在地,可她仍不住嘴,“你啥时候付我钱呀,白人,都三次…… ”斯托瓦尔先生上去又是一脚,鞋跟直直踹在她嘴上。警官上前拉住先生,南希躺在大街上,一个劲儿地发笑。她转过头,啐掉嘴里的血沫与碎牙,说道:“他已经有足足三次没给过一分钱了。” 南希就这样丢了几颗牙。一整天,全镇上下在谈论她和斯托瓦尔先生;一整夜,路过监狱的人都能听见她又是唱歌又是号叫。大伙儿看见她两手扒着窗上的铁栏,不少人都在篱墙前驻足停留,边听她嚷嚷,边听牢里的看守如何想方设法堵上她的嘴。南希一直扯着嗓子喊到天亮,刚一停下,看守便听到楼上传来碰撞声和刮擦声,他上楼一看,发现南希挂在窗栏上吊了。那看守说,这不是酒的缘故,而是可卡因,因为黑鬼除非满肚子可卡因,是绝不会上吊的,而一个黑鬼要是满肚子可卡因,他也就不再是一个黑鬼了。 看守割断绳子将南希放下,让她清醒过来,紧接着就是一顿毒打鞭抽。当时,她脱下自己的衣服,牢牢系在铁栏杆上,但她被人逮着的时候身上没穿别的,所以上吊时找不着东西绑手,结果那双手拉着窗架死活不肯撒开,看守这才听见了动静,赶到牢房 ——只见她赤条条地吊在窗户上,肚子微微隆起,像只小气球似的。 后来,迪尔西病倒了,在家休养期间,由南希来做饭。我们都看得出来她腰间的围裙鼓鼓的。耶苏待在厨房里(那当儿爸爸还没下禁令),坐在炉子后面,黑脸上的刀疤像条肮脏的细带,他说南希的衣裳下面塞了个西瓜。 “总不会是你那条藤上结的。”南希说。 “什么叫藤上结的?”凯蒂问。 “甭管哪条藤,我都能给它砍喽。”耶苏说。 “你干吗当着孩子的面说胡讲?”南希说,“你干吗不去干活?光知道吃。你在杰森先生的厨房里瞎晃悠,还当着孩子的面说这种话,不怕被他逮着吗?” “说哪种话?”凯蒂又问,“什么藤呀?” “我不能在白人家的厨房晃悠,”耶苏说,“白人却能来我家的厨房。白人能进我家的门,我还不能拦他。只要白人想进我家,我就没有家了,我挡不了,但他也不能一脚把我踢出去,就是不能。” 迪尔西仍在家歇着。爸爸叫耶苏不准再进我家的门。迪尔西一直不见好转,病了许久。晚饭后,我们一家子聚在书房里。 “南希还在厨房里忙活吗?”妈妈问,“已经很久了,我看早该洗完盘子了。” “让昆汀去看看吧,”爸爸说,“昆汀,去趟厨房,瞧瞧南希咋样了,跟她说完事儿以后就可以回家了。” 于是我来到厨房,见南希已经拾掇完了,碗碟收起,灶里的火也熄了。她挨着冷炉子,坐在一把椅子上瞅着我看。 “妈妈想知道你忙好了没有。”我说。 “好了,”南希说着,目光不偏不倚,“都弄好了。”那双眼睛直直盯着我。 “你怎么了?”我问,“出什么事了吗?” “我只不过是个黑鬼,”南希说,“那不是我的错。” 她依旧望着我,头戴那顶草帽,久久坐在灶前,我只好回到书房。原以为厨房总让人觉得温暖,忙忙碌碌的,该是个充满欢笑的地方,可那会儿除了冷炉子啥也没有 ——只有一座冷炉子,碗啊碟子啊都洗刷完收好了,何况那个点谁也不想吃东西。 “她完事儿了?”妈妈问。 “嗯…… ”我说。 “那她在干吗呢?”妈妈又问。 “啥也没干。都弄完了。” “我去看看。”爸爸说。 “她说不定在等耶苏来接她回家呢。”凯蒂说。 “耶苏走了。”我说。南希告诉过我们,有天早晨她一睁开眼睛就发现耶苏不见了。 “他留下我一个人走了,”南希说,“该是去孟菲斯了,我想,肯定是为了躲那些警察,避一阵子。” “走了好,清静,”爸爸说,“我倒希望他就待那儿别回来了。” “南希怕黑。”杰森说。 “你也怕。”凯蒂说。 “我才不怕。”杰森说。 “胆小鬼。”凯蒂说。 “我不是!”杰森说。 “闭嘴,坎迪斯(1)!”妈妈说。这时候爸爸回来了。 “我去送送南希,”他说,“她说耶苏回来了。” “她亲眼见着他了?”妈妈问。“那倒不是。有人给她捎了信儿,说耶苏回镇上了。我去去就来。” “你要把我一个人丢下,去送南希回家?”妈妈说,“在你眼里,她安全比我安全更重要,是吗?” “要不了多久的。”爸爸说。 “那黑鬼就在附近,你要扔下这些孩子不管?” “我也一起去,”凯蒂说,“让我去吧,爸爸。” “那又能怎么办呢,谁让我不走运,非要雇这些人干活呢?”爸爸说。 “我也想去。”杰森说。 “杰森!”妈妈叫了一声。不过很明显,她喊的是爸爸,从她唤这名字的调儿里就能听得出来。那口气,就好像她心里认定了爸爸成天尽琢磨着干那最最让她恼火的事情,而且始终觉得爸爸立马会意识到她指的是啥。我在一旁不吭声,爸爸和我都心知肚明,只要妈妈及时想起,便会让爸爸把我留在家陪她,所以爸爸也不朝我这看。我们几个里边我年纪最大,九岁,凯蒂七岁,杰森才五岁。 “别胡讲了,”爸爸说,“我们很快就回来。” 南希戴好帽子,和我们一起进了巷子。“耶苏一向待我不坏,”南希说,“只要他有两块钱,就有一块是我的。”我们在巷子里走着,南希又说,“出了这条巷子就不要紧了。” 巷子里由头至尾乌漆墨黑的。“万圣节的时候杰森就是在这里被吓坏的。”凯蒂说。 “我没有。”杰森说。 “瑞秋大婶不能劝劝他吗?”爸爸说。瑞秋大婶年事已高,满头白发,家住南希家附近,独自一人生活,整天都在屋里抽烟斗,活也不再干了。大伙儿都说她是耶苏的妈,她有时承认,有时又说自己跟耶苏没半点关系。 “你就是被吓坏了,”凯蒂说,“你吓得比弗洛妮还厉害,连T.P.都不如,胆子比黑鬼还小。” “谁也拿他没辙,”南希说,“他说我把他身体里头的魔鬼弄醒了,只有一个法子能叫它冷静下来。” “好吧,不过他人都走了,”爸爸说,“你也没什么可怕的了,只要你别再招惹那些白人。” “别招惹什么白人?”凯蒂问,“怎么不招惹?” “他哪儿都没去,”南希说,“我感觉得到,感觉得到他在,就在这巷子里,在什么地方猫着等着,听我们说话,一字一句都听着。我看不见他,再也看不见了,直到最后他衔着刀子出现在我面前 ——就是他藏在衬衫里头、系在背带上的那把刀子,真到了那时候,我甚至不会觉得惊讶。” “我没害怕。”杰森说。 “你要是老实点,就不会到今天这地步,”爸爸说,“不过现在应该没事了,他人没准在圣路易斯,又找了个老婆,把你忘得一干二净了也说不定。” “要真是这样,他最好别让我知道,”南希说,“我会死死盯着他们,他敢抱她,我就砍了那条胳膊。我要砍了他的脑袋,切开那女人的肚子,我要撵…… ” “嘘!”爸爸说。 “切开谁的肚子,南希?”凯蒂问。 “我没害怕,”杰森说,“这条巷子我敢一个人走完。” “哼,”凯蒂说,“要不是我们也在,你连一步都不敢走。” 2 迪尔西一直生病,我们只好每晚送南希回家,直到有一天,妈妈按捺不住,说:“这得要啥时候才算个完呀?你们倒好,去送个担惊受怕的黑鬼,却把我一个人撇在这空落落的大房子里?” 于是,我们在厨房给南希打了个地铺。一天夜里,我们被奇怪的声音吵醒,乍一听,既不是歌声,也不是哭声,阵阵从昏暗的楼梯下传来。妈妈的房间里仍亮着灯,我们听见爸爸穿过走廊,从后楼梯走下去。我和凯蒂也溜到走廊上,地板冰凉冰凉的,我俩蜷着脚指头,竖起耳朵细听那声响:似唱非唱,像是黑人常发出的那种怪声。 过了片刻,声音停了,爸爸下楼梯的脚步声清晰可闻,我和凯蒂也挪到楼梯口。忽然,那声音又响起来,就在楼梯上;声音不大,黑漆漆一片里,我们看见南希的眼睛,在楼梯半腰处,紧挨着墙,那眼睛好似猫的眼睛,像有只大猫倚在那儿静静凝望着我们。我俩走下楼梯,站在南希身边,她便不再作声;爸爸握着手枪到厨房转了一圈后回到楼梯上,接着又和南希一同下楼,取来了睡垫和铺盖。 我们在自己房间里给南希打好地铺,妈妈屋里的灯一熄,我们就又能看见南希的眼睛了。“南希,”凯蒂悄悄说,“你睡了吗,南希?” 南希小声嘀咕了一句,我没听清她说的是 “噢”还是 “没”,恍惚间,又觉得似乎没人讲过话,那声音无形中来,又无形中去,仿佛连南希也压根儿不存在。好像仅仅是由于我方才在楼梯上使劲盯着她的眼睛看,那双眼睛的模样就映在我的眼底似的,就跟没太阳的时候闭上眼,太阳仍映在眼里一样。“耶苏,”南希低声说,“耶苏。” “是耶苏吗?”凯蒂问,“耶苏想进厨房里吗?” “耶苏,”南希说。耶 ——诶——埃——诶——苏,她长长地唤了一声,声音慢慢减弱,终于消失,如同火柴和蜡烛渐渐熄灭一般。 “她喊的是另一个耶苏(2)。”我说。 “你看得见我们吗,南希?”凯蒂小声问,“你也能看见我们的眼睛吗?” “我不过是个黑鬼罢了,”南希说,“天晓得。天晓得。” “你刚刚在厨房里看见啥啦?”凯蒂又问,“什么想进来呀?” “天晓得,”南希说,“天晓得。”黑暗中,我们看得见她的眼睛。 过了一阵,迪尔西有所好转,大病初愈就来给我们做了顿午餐。“最好还是在家多躺一两天吧。”爸爸说。 “为啥?”迪尔西说,“我要是再晚来一天,这地方指不定乱成啥样了。快都出去吧,好让我把这厨房拾掇整齐喽。” 晚餐也是迪尔西下厨。那天晚上,太阳刚下山,南希进了厨房。 “你咋知道他回来了?”迪尔西说,“你又没见着他。” “耶苏是个黑鬼。”杰森说。 “我能感觉得到,”南希说,“我感觉他就躲在水渠那儿。” “今天晚上?”迪尔西说,“你是说今天晚上他就在那儿?” “迪尔西也是个黑鬼。”杰森说。 “吃点东西再说吧。”迪尔西说。 “我啥也不想吃。”南希说。 “我可不是黑鬼。”杰森说。 “那就喝点咖啡。”说着,迪尔西给南希倒了杯咖啡,“你当真晓得他今晚在那儿?你咋晓得是今晚?” “我晓得,”南希说,“他就在那儿等着候着呢,我明白得很,跟他一起过了这么久,他想干啥,我比他自个儿还清楚。” “来,喝点咖啡,”迪尔西说。南希举起杯子凑到嘴边,往杯里吹气,那噘起的嘴就像猪鼻蛇豁开的大口,跟橡皮做的一般,仿佛吹着吹着把唇上的血色全吹掉了似的。 “我不是黑鬼,”杰森说,“你是黑鬼吗,南希?” “孩子,我是地狱里生的养的,”南希说,“要不了多久,我就啥也不是了。很快,我就该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了。” 3 南希啜起咖啡来,她两手捧杯,喝着喝着,又开始朝杯子里发出怪声,咖啡溢出来,溅得手上衣服上全是。她坐在那儿,眼睛瞅着我们,两肘支在膝头,目光越过手里湿答答的水杯直直地打过来,嘴里不断作响。“瞧南希,”杰森说,“南希现在不能给我们做饭了,迪尔西的病好了。” “你可别多嘴了。”迪尔西说。南希仍捧着杯子,瞅着我们,发着怪声,仿佛有两个南希似的,一个瞅着我们,另一个发着怪声。“你为啥不请杰森先生打电话给警察?”迪尔西说。南希一听,顿时不再作声,那棕褐色的纤长的手牢牢握着杯子,她又试着喝上几口,不料咖啡泼了出来,又洒在手和衣服上。于是,她放下杯子。杰森望着她。 “我咽不下去,”南希说,“我咽了,但就是下不去。” “你去我家里吧,”迪尔西说,“弗洛妮会给你打好铺子的,我一会儿就来。” “咱们这些人里头没人能奈何得了他。”南希说。 “我不是黑鬼,”杰森说,“对吧,迪尔西?” “我想你不是。”说完,迪尔西转而望向南希:“我看不见得。那你打算咋办?” 南希看着我们,两眼死死地盯着我们,像是怕以后再也没机会了,多看一眼算一眼似的,就那样看着我们,同时看着我们三个:“还记不记得那天晚上我睡在你们那儿?”她说起第二天我们如何一大早就醒了,起床后又如何一道玩耍 ——在她的铺子上轻手轻脚、悄无声响地玩耍,一直玩到爸爸醒来,玩到该吃早饭的点为止。“去求求你们的妈妈,让我留下过夜吧,”南希说,“不打铺子也没关系。咱们还能一起玩。” 凯蒂去问妈妈,杰森也一同去了。“我可不让黑鬼睡家里的卧室,”妈妈说。杰森立马哭了,号啕不止,于是妈妈就说他要是再哭就三天不许他吃甜食。杰森一听,说要是迪尔西给他做巧克力蛋糕他就不哭。当时爸爸也在边上。 “你就不想想办法吗?”妈妈说,“那些警察是干什么吃的?” “南希为什么那么怕耶苏呀?”凯蒂问,“妈妈你怕爸爸吗?” “警察又能怎么样?”爸爸说,“连南希自己都没见过他,警察又怎么找?” “没见过,那她怕个什么劲?”妈妈说。 “她说他在那儿等着她。还说她知道就是今晚。” “我们是纳了税的,”妈妈说,“到头来我却得一个人在这大房子里等着你们送个黑鬼女人回家。” “可我没拿着刀埋伏在外头呀,是吧。”爸爸说。 “要是迪尔西给我做巧克力蛋糕我就不哭。”杰森说。妈妈叫我们都出去,爸爸说他不知道杰森有没有蛋糕吃,但他知道杰森如果再不听话就该吃苦头了。我们回到厨房,将妈妈的态度告诉南希。 “爸爸说你回到家把门锁起来就会没事的,”凯蒂说,“到底会出什么事呀,南希,耶苏生你的气了吗?”南希又拿起咖啡,胳膊肘抵在膝盖上,双手捧着杯子悬在两腿中间。“你做了什么叫耶苏生气的事儿啦?”凯蒂又问。只见南希手一松,杯子落在地上,虽然没有摔碎,但咖啡倒了一地。她愣愣坐着,两手仍保持捧杯的姿势,那奇声怪调又复响起,声音不大,似唱非唱的。我们就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她。 “听着,”迪尔西说,“别再出那声儿了,振作点。你在这等着,我去找威尔许送你回家。”说完,迪尔西就出门了。 我们望着南希,她的肩膀不住地颤抖,但已不再发出那怪声了。我们盯着她看了又看。“耶苏要把你怎么样?”凯蒂说,“他都已经走了呀。” 南希也望向我们:“那天晚上在你们屋里,咱们玩得很开心,是吧?” “我不开心,”杰森说,“一点儿也不开心。” “你在妈妈那儿呼呼大睡呢,”凯蒂说,“又没和我们在一起。” “咱们一块儿上我家去玩吧,再开心一下。”南希说。 “妈妈不会答应的,”我说,“太晚了。” “别打搅她嘛,”南希说,“等明儿个一早再告诉她,她不会生气的。” “她肯定不同意的。”我说。 “这会儿咱不问她,”南希说,“不去烦她。” “妈妈也没说我们不能去呀。”凯蒂说。 “是我们没问。”我说。 “你们去的话,我就告诉妈妈。”杰森说。 “我那儿可好玩了,”南希说,“他们不会介意的,就是去我家里嘛。我给你们家干了这么久活了,他们不会介意的。” “我可不怕去你那儿,”凯蒂说,“是杰森怕,他会打小报告的。” “我不会的。”杰森说。 “你会,”凯蒂说,“就是会。” “我才不打小报告,”杰森说,“我不怕。” “跟我回家杰森不会怕的,”南希说,“是不是呀,杰森?” “杰森肯定会告密的。”凯蒂说。巷子里伸手不见五指,路过草场的门时,凯蒂又说:“我敢打赌,要是有东西从那门后头蹦出来,杰森准被吓得大呼大号。” “我才不会。”杰森说。我们走在巷子里,南希大声说着话。 “南希,你干吗大喊大叫的?”凯蒂问。 “谁?我?”南希说,“听听,听听,昆汀凯蒂杰森说我大喊大叫呢。” “你怎么说得好像我们有五个人似的,”凯蒂说,“说得好像爸爸也在一样。” “谁?我讲话声儿大吗,杰森先生?”南希说。 “南希管杰森叫 ‘先生 ’呢。”凯蒂说。 “快听听,凯蒂昆汀杰森正说话呢。”南希说。 “我们可没大喊大叫,”凯蒂说,“你才大喊大叫,好像爸爸…… ” “嘘——别出声,”南希说,“别出声,杰森先生。” “南希又叫杰森 ‘先生 ’了…… ” “别出声。”南希说。我们过了水渠,弯腰穿过栅栏(那道她常常头顶着衣服包穿来穿去的栅栏),南希扯着嗓子嚷嚷;我们加快脚步,没多久便到她家了。南希打开门,一股子油灯似的气味扑鼻而来,南希呢,闻上去就像灯芯子,仿佛她和那屋子彼此等着对方,一碰面就合着发出味儿来。南希点起灯,关上门,挂上闩子后,便不再大声说话了。她瞅着我们。 “我们玩什么呀?”凯蒂问。 “你们想玩什么呢?”南希说。 “你说你家有好玩儿的。”凯蒂说。 南希家里有点儿怪,除了南希和屋子,还能闻到别的味儿,连杰森都嗅出来了。“我不想待在这儿了,”他说,“我要回家。” “那你回吧。”凯蒂说。 “我不想一个人走。”杰森说。 “我们要玩好玩儿的了。”南希说。 “怎么玩?”凯蒂问。 南希站在门边上看着我们,眼睛却空荡荡的,仿佛她已不再使唤它们了。“你们想玩什么呢?”她说。 “讲个故事,”凯蒂说,“你会讲故事吗?” “会呀。”南希说。 “那就讲嘛,”凯蒂一说,我们便齐刷刷地望向南希,“你根本没有故事讲。” “有,”南希说,“我有的。” 她走到炉子前,坐在椅子上。炉子里冒着火星,尽管屋里已经很热,南希仍拢了拢柴,升起火来。摇曳的火光中,她讲起故事来,可那嘴巴一张一闭,同她瞅人时的感觉一模一样,不论眼睛还是嗓音,好像都不再属于她似的,仿佛她身在别处,在不知什么地方等待着,人在屋外,只剩声音和躯壳 ——那具能像顶气球一般轻松自如地顶着大捆衣服从容不迫地钻过满是刺钩的铁栅栏的躯壳 ——在屋内,仅此而已。“于是,王后往水沟边走去,坏人就藏在沟里,她一边走,一边说:‘但愿我能平安过去。’她这么说着…… ” “什么水沟?”凯蒂说,“就像外面那条一样吗?一个王后为什么要到一条沟里去?” “为了回家呀,”南希说着,瞧了我们一眼,“她得过了这条沟,快快回到家、闩好门。” “为什么她要快快回到家闩好门?”凯蒂问。 4 南希看着我们,不再说话。她就那样看着我们。杰森坐在南希的膝盖上,两条腿从裤子里直直伸出来。“这个故事不好听,”他说,“我要回家。” “也许我们是该回家了,”凯蒂说着,从地板上站了起来,“他们现在肯定在找我们呢。”她朝屋门走去。 “别,别开门。”南希赶忙起身,抢在了凯蒂前头。她没碰门和闩子。 “为啥不开?”凯蒂问。 “快回灯那儿坐好吧,”南希说,“还有好玩儿的呢,用不着回家去。” “我们得回去了,”凯蒂说,“除非有好多好玩儿的。”她和南希回到火炉和油灯旁。 “我要回家,”杰森说,“我要告诉妈妈。” “我还有一个故事。”南希说。她紧挨油灯站着,看着凯蒂,就像在看竖在鼻子上的一根小木棍。当然,她得朝下看才看得见凯蒂,可那双眼睛就这么对着,像在让鼻子上棍子保持平衡一样。 “我不要听,”杰森说,“我要跺地板了。” “这可是个好故事哟,”南希说,“比刚才那个有意思多了。” “是讲什么的?”凯蒂问。南希站在灯旁,手放在灯上,灯光映照着她的手,棕褐色的、纤长的手。 “你的手放在灯罩子上面,”凯蒂说,“不觉得烫吗?” 南希瞅了一眼灯罩上的手,又缓缓把手拿开,她立在那儿,看着凯蒂,不住地把手拧来扭去,仿佛那手是用绳子系在腕儿上似的。 “咱们玩点别的吧。”凯蒂说。 “我要回家。”杰森说。 “我这儿有玉米,”南希说,她看看凯蒂,看看杰森,看看我,最后又看着凯蒂,“我这有玉米。” “我不喜欢爆米花,”杰森说,“我还是喜欢吃糖。” 南希望着杰森:“你可以来拿着锅爆玉米哟。”她仍一刻不停地拧着那只棕褐色的、纤长而疲软的手。 “好吧,”杰森说,“要是能拿锅,我就再待一会儿。凯蒂不能拿,如果凯蒂拿了,我就要回家。” 南希把火弄旺。“瞧呀,南希把手伸到火里去啦,”凯蒂说,“你怎么了呀,南希?” “我这儿有玉米,”南希说,“还有呢。”随后,她从床底下取出锅子。一看锅是破的,杰森大哭起来。 “这下爆不了玉米花了。”他说。 “反正我们也该回家了,”凯蒂说,“走吧,昆汀。” “等一下,”南希说,“再等一下,我能修好它,你们不想帮我一起修吗?” “我不想吃爆米花,”凯蒂说,“现在太晚了。” “杰森,你来帮帮我,”南希说,“你不想帮我吗?” “不要,”杰森说,“我想回家。” “嘘,”南希说,“嘘,看呀,快看,我能把锅子修好,就好了,杰森就能拿着它爆玉米了。”她找来一根铁丝,把锅绑牢。 “还会破掉的。”凯蒂说。 “不会破的,”南希说,“等着瞧吧。你们几个来帮我剥点玉米吧。” 玉米也在床底下。我们去掉玉米的壳,放进锅里,南希手把着手,帮杰森把锅搁到火上。 “玉米不爆,”杰森说,“我要回家。” “等一等,”南希说,“马上就会爆的。爆开了就好玩儿啦。”她坐在炉火边;油灯灯芯被捻得老高,开始冒出烟来。 “你为啥不把灯芯捻小点?”我问。 “不打紧的,”南希说,“我会弄干净的。再等等,玉米花马上就爆开来了。” “我不信它会爆,”凯蒂说,“不管怎样我们都该回家了,爸妈会担心的。” “别呀,”南希说,“会爆的。迪尔西会和他们讲的,说你们都和我在一起呢。我给你们家干了这么久的活,你们来我家玩,他们不会介意的。再等等,就快要爆开了。” 这时,烟跑到杰森的眼睛里,他又大哭起来,把锅冲火里一丢。南希找来一块湿布头给他擦了擦脸,但他仍哭个不停。 “不哭,”南希说,“不哭。”可杰森还是哭。凯蒂把锅子从火里弄了出来。 “都烧焦了,”她说,“你得再拿点玉米来,南希。” “你们全放进去了吗?”南希问。 “是呀,”凯蒂说。南希望了一眼凯蒂,然后接过锅子,打开锅盖,把焦渣子倒进围裙里,用那双长长的、棕褐色的手开始又挑又拣。我们在一边看着她。 “你没有玉米啦?”凯蒂问。 “有,”南希说,“有着呢。看,这些都没焦,只要…… ” “我要回家了,”杰森说,“我要去告诉妈妈。” “嘘——别吱声!”凯蒂说。我们静静听着。南希已然把头转向闩住的屋门,眼睛里映着通红的灯光。“有人来了。”凯蒂说。 随即,南希又低低幽幽地发出怪声来,她坐在火炉前头,纤长的双手垂在膝间,霎时间,大颗大颗的汗珠从她的脸上渗出,每一颗都像裹着一个旋转的小火球,如同火星子般闪着光滚下,直到从下巴上滴落。“她不是在哭。”我说。 “我没哭,”南希闭着眼说,“我没哭。是谁来了?” “不知道呀。”凯蒂边说边向屋门走去,朝外头望了望,“我们得走了,是爸爸来了。” “我要告诉爸爸,”杰森说,“是你们拉我来的。” 南希的脸上仍淌着汗水,她在椅子上转过身子:“听我说,你们告诉他,跟他说我们在一起会玩得很开心的,说我能照顾好你们一晚上,让他答应让我跟你们回家,我就睡地板,告诉他用不着给我打铺子,我们会很开心的,上回我们玩得多开心,还记得吗?” “我没开心,”杰森说,“你把我弄疼了,把烟弄到我眼睛里,我要告诉爸爸去。” 5 爸爸走进屋来,目光打量着我们。南希依旧坐着没有起身。 “快和他说。”南希说。 “是凯蒂让我们来的,”杰森说,“我又不想来。” 爸爸走到炉子跟前,南希抬起头望向他。“你就不能去瑞秋大婶那儿待一阵吗?”他说。南希抬头望着他,两手放在膝盖中间。“他不在这儿,”爸爸说,“要是在的话我来的时候就该看见他了,根本就连个人影儿都没有。” “他在沟里,”南希说,“他就在那沟里等着呢。” “瞎说,”爸爸盯着南希说,“你怎么知道他就在那儿?” “我看见兆头了。”南希说。 “什么兆头。” “我看见了。我到家时那东西就在桌上,是根猪骨头,上头还粘着肉带着血,摆在灯边上。他就在外面,你们一走,我也该消失了。” “去哪儿,南希?”凯蒂问。 “我才不会打小报告。”杰森说。 “胡扯。”爸爸说。 “他就在外面,”南希说,“这会儿他正从窗户口朝里看,等着你们走呢。你们一走,我就该消失了。” “荒唐,”爸爸说,“把门锁好,我们送你去瑞秋大婶那儿。” “没用的,”南希说,此时,她挪开视线,不再望着爸爸了,爸爸却仍低头望着她,望着那双纤长疲软、不停扭动的手,“这么拖着一点用处也没有。” “那你想怎么办?”爸爸说。 “我不知道,”南希说,“我一点办法也没有,只能拖了再拖,可拖着更不是办法。我想是我命该如此,注定要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怨不得别人。” “发生什么事?”凯蒂问,“什么是注定的?” “没什么,”爸爸说,“你们都该上床睡觉了。” “是凯蒂让我来的。”杰森说。 “去瑞秋大婶家吧。”爸爸说。 “没用的。”南希说。她坐在炉火前,两肘支在膝头,纤长的手垂在膝间。“连住在你家厨房也不管用;哪怕我睡在你孩子屋里的地板上也一样,到了明天一早,我就会躺在那儿,血…… ” “别说了,”爸爸说,“锁上门熄灯睡吧。” “我怕黑,”南希说,“怕它在啥也看不见的时候发生。” “这么说你准备亮着灯坐一宿?”爸爸话音刚落,南希又开始发出那怪声,她坐在炉火前,两只长手放在膝盖中间。“哎,真见鬼,”爸爸说,“来吧,你们几个,早过了睡觉的点了。” “你们一回家,我就完了。”南希说。这会儿,她说话的声音轻了些许,面色看上去平静了许多,手也安分下来。“无论如何,棺材钱我攒下了,都存在拉弗莱迪先生那儿。”说起拉弗莱迪先生,那是个浑身脏兮兮的小矮个,平日里靠收黑人的保险费过活。每个礼拜六一清早,他就在黑人住的小屋和各家厨房转悠,每人收一毛五分钱;他和他老婆住在旅馆里,一天早晨他老婆自杀了;他俩有个孩子,一个小姑娘,老婆死后,他就带着孩子走了,个把礼拜后,他又独自回来了,一到礼拜六早上,我们便常在一些小巷子里和一些偏僻的街道上看见他的身影。 “胡说八道,”爸爸说,“明天一早我在厨房里头一个要见到的就是你。” “见到啥就是啥了吧,我想,”南希说,“不过,是见到我还是别的啥,那就只有上帝知道了。” 6 我们离开的时候,南希还坐在火炉前。 “来把门闩上吧。”爸爸说。但她没动,也不再看我们,只是静静坐着,一边是灯,一边是火。我们在巷子里走了一段,回过头,依然能通过敞开的门望见她。 “怎么了,爸爸,”凯蒂问,“要出什么事呀?” “没什么。”爸爸说。杰森由爸爸背着,一下就变成我们当中最高的一个。我们下到水渠里,我前后左右瞧了又瞧,默不作声,月光与黑影交织在一起,实在看不出什么名堂。 “如果耶苏躲在这里,他就能看见我们,是不是?”凯蒂问。 “他不在这里,”爸爸说,“他很久以前就走了。” “是你让我来的。”高高在上的杰森说,夜空下,乍一看,父亲仿佛生了两个脑袋,一大一小,“我本来不想来的。” 我们从水渠里出来,仍看得见南希家的屋子和那扇敞开的门,但我们看不见南希了。这时的她依旧坐在火炉前,也不想着关门,因为她累了。“我实在太累了,”她说,“我只不过是个黑鬼。那不是我的错。” 虽然看不见,但我们听得见她的声音,因为我们刚从水渠里出来,她又开始发出那种声音,那种似唱非唱的声音。“爸爸,我们的衣服以后谁来洗呢?”我问。 杰森高高地趴在爸爸的脑袋上。“我不是黑鬼。”他说。 “你比黑鬼还不如,”凯蒂说,“你就是个打小报告的。刚刚在那沟里要是有什么东西突然蹦出来,你肯定比黑鬼吓得还厉害。” “我才不会。”杰森说。 “你准会吓得又哭又叫。”凯蒂说。 “凯蒂。”爸爸说。 “我不会!”杰森说。 “胆小鬼。”凯蒂说。 “坎迪斯!”爸爸说。 (1) “凯蒂”是“坎迪斯”的昵称。 (2) “耶苏”和“耶稣”同音。 干旱的九月 1 九月的黄昏,残阳如血,整整六十二个日夜里,老天滴水未降。一则消息像燎原之火般传播开来,称其为故事也好,谣言也罢,无所谓。总之,事情与米妮·库珀小姐和一个黑人有关。那天是礼拜六。傍晚时分,理发店里聚满了人。吊在天花板上的电扇不停打转,却并未驱离污浊不堪的空气,反倒将人们嘴里呼出的腐气和身上散发的体臭连同阵阵护发油和洗发液的味儿一起,一股脑地全给吹了回来。没人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不过,店里诸位都跟自个儿遭了罪受了侮辱似的,人人惊恐不已。 “反正不是威尔·梅耶斯。”一个中年理发师说。他身形瘦削,皮肤干黄,面目倒挺和善。此时,他正给一位客人修脸。“威尔·梅耶斯我认识,是个老实的黑鬼,米妮·库珀小姐我也挺了解。” “你了解她啥?”另一个理发师问。 “她谁啊?”那位客人插嘴道,“是个年轻姑娘吗?” “不是,”理发师说,“我估摸着她该有四十了,没结过婚,所以我才不信…… ” “信什么信,见鬼去吧!”一个人高马大、绸衬衫上汗渍斑斑的青年吼道,“白皮肤女人说的话你不信,难道要去信一个黑鬼吗?” “我不信威尔·梅耶斯会做这种事,”理发师说,“我了解威尔·梅耶斯。” “要这么说,没准儿你晓得是谁干的?搞不好那犯事儿的家伙早就被你送出城外了吧,你这亲黑派!” “我不信有谁犯过啥事儿,也不信会出这等事,你们大伙儿想想,如果不是那些老大不小了又没嫁过人的小姐抱着过去的观念不放,觉得男人不该…… ” “那你就真是个混账白人。”客人说着,身子在围布下躁动不安。那青年从座上一蹦而起。 “不信?”他说,“你是在指责一位白人妇女撒谎吗?” 理发师握着剃刀,手悬在已经半坐半起的客人上方,目不斜视。 “都怨这鬼天气,”另一个人开口说,“人都给热死干死了,还有啥事儿干不出来的。就连她也不放过。” 可在场无人发笑。理发师的口吻仍旧温和而固执:“我没有指责任何人任何事。我只知道,大伙儿也知道,一个女人如果总不成家…… ” “你这和黑鬼一家亲的东西!”青年骂道。 “别骂了,布奇,”另一个人说,“时间有的是,搞清楚真相后再作打算不迟。” “谁来?谁来搞清楚真相?”青年反问,“去他娘的真相!老子…… ” “你这白人,当真是好样的,”那客人说,“不是吗?”他的胡须上满是白沫子,模样活像电影里头沙漠中的耗子。“杰克,你替我同他们讲,”他冲青年说,“虽然我不过是个跑街搞推销的,而且不是本地人,可即便如此,要是哪天这镇子上的白人都死绝了,你也能算上我一个。” “这就对了,哥几个,”理发师不理会客人,“先弄清事实真相吧,我了解威尔·梅耶斯这人。” “呵!我的天哪!”青年破口大嚷,“这镇子上居然有个白人…… ” “别再讲了,布奇,”第二个人又说,“我们有的是时间。” 话音刚落,那客人坐起身来,直直瞪着他:“你什么意思?一个黑鬼侮辱了一个白皮肤女人,还能有啥隐情,有啥借口可找是不?难不成你要告诉我,你身为一个白人,还对此表示赞成?我看你还是一路向北,回老家去吧,南方不需要你这种家伙。” “北什么北,”那人回道,“我可是在这儿土生土长的。” “哎,上帝啊!”青年一声高呼。呼罢,他绷起脸环顾四下,目光中透着困惑,仿佛在竭力回忆自己想说的话和想干的事。他提起袖子抹了抹淌满汗水的面庞,又说:“他娘的,要是我让一个白人女士…… ” “你告诉他们,杰克,”推销员说,“老天爷做证,要是他们…… ” 忽然,门被砰地撞开,一名大汉走进店里,只见他两腿一叉,从容地在地上站定,魁伟的体格稳重如山。他身穿白衬衫,大敞着领口,头戴一顶毡帽,那灼灼发光的双眼气势汹汹地扫视着屋里的人。此人名叫麦克伦登,行伍出身,曾在法国前线指挥过部队打仗,也因作战勇猛受过嘉奖。 “怎么着,”他说,“你们打算在这儿傻坐着,任他一个黑崽子在杰斐逊的大街上强奸白人妇女吗?” 布奇一听,又咚地跳起,绸衬衫紧紧地粘在他宽厚的肩膀上,胳肢窝底下黑乎乎地映出两道半月形的汗渍,“我由始至终都跟他们这么说的!我就是这么…… ” “真出事了?”第三个人问道,“就像霍克肖所说,这可不是她头一次给男人吓着了。差不多一年前,不就有过一回吗?说有个男人趴在厨房顶上偷看她脱衣服什么的。” “啥?”客人又好奇起来,“那是怎么回事儿?”理发师缓着劲儿将他按回椅子上,他却不依不饶,非但不肯躺下,头还抬得老高。理发师只好一直使力摁住他。 麦克伦登倏地转过身,面向第三个说话的人,“出事?出了跟没出有他娘的什么区别?莫非你想放这些个黑崽子一马,好叫他们有朝一日真的闯出祸来不成?” “我就是这么跟他们说的!”布奇大喊。只听他骂骂咧咧,没完没了,到底骂谁、骂的什么,则完全不得要领。 “行了,行了,”第四个人说,“小声点,别老这么大嗓门的。” “没错,”麦克伦登说,“根本没必要多费唇舌,该说的我都说尽了。谁跟我来?”说完,他两脚一踮,左右张望起来。 理发师费力把推销员的脸摆平,横过剃刀,“先打听一下吧,伙计们,查清来龙去脉。我了解威尔·梅耶斯这个人,肯定不是他干的。咱把治安官找来吧,别擅作主张。” 麦克伦登猛一转身,狠狠盯着他,怒气冲冲,两眼冒火,而面对咄咄逼人的目光,理发师并不躲躲闪闪 ——这两人仿佛属于不同的种族似的。此时,其他的理发师也已停下手中的活,让客人们干躺着。“你的意思是,”麦克伦登说,“你宁愿买黑鬼的账,也不信一个白人妇女的话是吗?呵!你这黑鬼养的混球儿…… ” 第三个说话的人站起身来,拽住麦克伦登的胳膊,他早年也当过兵,“罢了,罢了,咱们从长计议。有谁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吗?” “计议个屁!”麦克伦登肘子一甩,挣脱开来,“要跟我走的都站出来,不想来的…… ”他蹙紧眉头,环视四周,用袖子抹了把脸。 一听召唤,三个人当即起立,躺在椅子里的推销员也坐直了身板。“来来 ——”他边说边拉扯着脖子边的围布,“把这破布给我去了。我挺他。我尽管不住这镇上,但老天在看,要是咱们的贤妻良母、姐妹妯娌们…… ”他抓起白围布在脸上胡乱擦了一通,唰地往地上一扔。麦克伦登杵在屋子中央,对 “异己”们又咒又骂。于是,又一个人站起来朝他走去;剩下的人彼此互不相视,即便坐着,浑身也老不自在,踌躇了片刻后,只好站起身,一个接一个地加入麦克伦登的阵营。 理发师从地上捡起围布折叠整齐。“伙计们,别冲动。威尔·梅耶斯绝不是那种人,这点我很清楚。” “来吧!”麦克伦登一声令下,转过身去,只见那裤子的后兜里插着一把沉重的自动式手枪,枪把露在外头。一行人走出店去,纱门在他们身后猛地撞上又啪地弹起,震颤的声音在死寂的空气中回荡。 理发师手脚迅速却又不失细致地将剃刀擦拭干净,又收起放好,随后冲后屋跑去,从墙上摘下帽子。“我尽早回来,”他对其他理发师说,“我不能让…… ”话没说完,他已奔出店外,另外两个理发师紧随他到门口,正赶上纱门弹起,便探身张望,目送他在大街上孤身远去。空气又沉又闷,了无声息,舌头根燥苦燥苦的,像含了块铅一般。 “他去了又能怎么样?”第一个人说。第二个人低声念叨着 “上帝啊上帝。”“威尔 ·梅耶斯真闯了祸倒还好了,要是霍克肖惹毛了麦克伦登…… ” “上帝啊上帝。”第二个人喃喃不止。 “你说他当真把她给那啥了?”第一个人问道。 2 她不是三十八就是三十九了,仍同久病不起的母亲和一位骨瘦如柴、面色蜡黄,劳碌起来一刻不停的姨妈一起,住在一栋木房子里。每天上午十到十一点间,她会头戴一顶镶有花边的睡帽走到阳台上,坐在秋千里一直荡到中午。午餐后,她躺下小憩,待下午天气凉快些后,便穿上薄纱裙(每年夏天她总给自己准备三到四件新的),进城同其他女士太太们一起逛商店打发时光:她们拿起各式货品翻来覆去、掂掂量量,虽全无买之一二的念头,却仍伶牙俐齿、话声冷冷地讨价还价。 她衣食无忧,家境宽裕,虽在杰斐逊算不上顶顶阔绰,却也是正派人家,门风端良。她相貌平平,但身材依旧保持得不错。平日里,她喜好明快靓丽的着装,言谈举止开朗大方,同时却又隐约透着股憔悴之感。年轻时,她苗条婀娜,聪慧敏感,活泼得有点神经质的性格让她一度荣登杰斐逊镇社交女王的宝座。那时候,她和她的同辈们正值青春年少,尚无门第意识、等级观念,不论是在高中舞会还是教会活动中,她都是当仁不让的明星人物。 她始终沉浸其中,直到韶华渐逝,风潮更变,她也没及时意识到自己开始落伍。一直以来,她都如一簇欢腾的火焰,比常人更明亮、更活跃,却并未发觉以往的伙伴中,男的愈发势利,学会谄上欺下,女的耍起手段,喜好打击报复。待她终于醒悟时,灿烂的笑容中便第一次出现了那抹憔悴与失落。昏暗的回廊里,夏天的草坪上 ——各式各样的聚会中仍能见到她的身影,可那欢容悦色,却变得像一张面具、一面旗帜,目光中流露出的,尽是不甘默然接受现实、不解一切何以至此的神色。一天晚上的派对中,她听见了一男两女(都是昔日的同学)的谈话,从此不再接受任何的邀请。 她眼睁睁地看着和自己一起长大的姑娘们结婚成家、生儿育女,男人们却只和她交往一二,浅尝辄止。日子一久,姐妹的孩子都长大了,开始一口一个 “阿姨 ”地喊她,而且,这 “阿姨”她一当就是好多年。妈妈们时常忆起往昔,津津乐道,说米妮阿姨年轻时可讨人喜了。这以后,镇上的人每到礼拜天下午便瞧见她和银行出纳员一起乘着车上街兜风。那出纳约莫四十岁上下,是个鳏夫,看上去气色很好,红光满面,身上总散发着淡淡的发油味和酒味。他坐拥全镇第一辆汽车 ——一辆红色的敞篷车,而米妮也成了全镇第一个戴上专用兜风帽和兜风面纱的人。很快,街头巷尾到处是窃窃私语:“可怜的米妮呀。”也有人说:“她又不是小孩子了,该能管好自己的。”正是在这当儿,她开始一一嘱咐起那些老同学,要她们让孩子叫她 “堂亲”,别再喊 “阿姨 ”了。 舆论指责她与别人私通,是十二年前的事了,从出纳员调去孟菲斯的一家银行工作以来,也已过了八个年头。每年圣诞,他才回杰斐逊一天,参加由河边一家打猎俱乐部举办的一年一度的单身汉聚会。一行人朝河边走去、路过米妮家附近时,邻居们便撩起帘子,透过窗户偷偷望着他们。第二天,参加了聚会的人到她家里串门时,总会滔滔不绝地讲起她那 “老相好 ”,说他英俊潇洒,容光焕发,说还听闻他在城里混得如鱼得水,日渐发达,一边说,一边擦亮了眼睛,以诡秘的目光打量着她,打量着那张不吝笑容却又难掩憔悴的脸 ——而且往往在这时候,她嘴里会有股浓浓的酒味儿。一个在冷饮店干活的年轻人常供她威士忌喝:“对喽,这酒我就是买给那老姑娘的,我寻思着她也该快活一下嘛。” 如今,她的母亲卧病不起,足不出户,虚瘦的姨妈操持着大小家务。相形之下,米妮那光鲜亮丽的衣裙和无所事事、日日空虚的过法倒显得极不真实。现在,她晚上只同女性朋友、邻里熟人结伴去看电影。每天下午,她都会挑件新衣服穿上,独自一人到城里去,而她的 “堂姊妹 ”们则早已在闹市街上优哉游哉地逛了老半晌了。她们秀发如丝、容颜姣好,胳膊又细又长,却尤不自然,一个个走起路来,还刻意扭动着臀部。她们或者相互依偎,或者和男伴在冷饮柜前打情骂俏,时而尖声一叫,时而咯咯娇笑。她走过她们身边,走过密密麻麻的铺面,男人们懒洋洋地在店门口坐着躺着,目光已不再追随她的身影。 3 理发师疾步赶路,稀稀落落的街灯挂在死气沉沉的半空中,放射出冷涩而刺眼的光芒。飞虫迎光旋舞,蔽日的风沙吞没了白昼,广场被凝滞不去的尘土笼罩,灰蒙蒙一片,昏黄的穹隆如一口铜钟般悬于头顶。月亮在东方的天际时隐时现,朦胧之中,仿佛有平时两倍的大小。 他赶上大部队时,麦克伦登和另外三人正要钻进一辆停在巷子里的汽车。麦克伦登低着他那笨重的大脑袋,从车顶棚下朝外张望。“改主意了,是吧?”他说,“娘的好极了。上帝啊,要是明儿个镇上的人听说了你今晚讲的那些鬼话…… ” “好了好了,”另一个退伍军人说,“霍克肖还是明白事理的。来吧,霍克肖,上车。” “伙计们,就算真有其事,”理发师说,“那也绝不会是威尔·梅耶斯干的。唉,我清楚,大伙也都清楚,要论品性,这镇上的黑人可比任何地方的都好,而且你们也不是不知道,女人有时候无缘无故地就会对男人疑神疑鬼、自寻烦恼。无论如何,米妮小姐…… ” “行行行,”退伍军人说,“我们就是去找他谈谈,没别的意思。” “谈个屁谈!”布奇说,“等咱们把他给…… ” “别说了!看在上帝的分上!”退伍军人喝道,“难不成你想让镇上所有人…… ” “天哪,就得告诉他们!”麦克伦登说,“就得让每一个黑崽子都明白,要是胆敢对白皮肤女人…… ” “走吧,走吧,瞧,还有辆车。”第二辆车穿出团团尘沙,发出长而尖厉的声响,出现在巷子口。麦克伦登发动引擎,驾车在前打头。尘土飘浮在街上,如同重重迷雾一般,街灯好似没在水中,泛着暧昧的光晕。一行人驶出镇子。 一条乱辙遍布的小道向右拐去,路面上尘土飞扬 ——风沙无处不在。夜空之下,制冰厂的黑影庞然矗立,黑人梅耶斯便在厂里当守夜人。“最好在这儿停,是吧?”退伍军人说。麦克伦登并不作答,猛地一脚油门下去,纵车一冲,又使劲一刹,把车停下,前灯的光线直直打在白墙上。 “听我一句,哥几个,”理发师说,“如果他人在这儿,不正说明他是清白的?不对吗?要真干了这事儿,他早该跑了。这你们还不明白吗?”第二辆车紧随而来,停在一边。麦克伦登开门下车,布奇一跃而出,跟在一旁。“听我说,伙计们。”理发师又说。 “把车灯关了!”麦克伦登令道。随即,无声无息的黑暗霎时袭来,四下里一片沉寂,他们能听见的,只有自己的呼吸声——在两个月来盘踞不去的焦热尘土中觅寻空气时的呼吸声;紧接着,只听见麦克伦登和布奇踏着步子碾地而去,脚步声渐渐销匿,又过片刻,远处传来麦克伦登的叫喊: “威尔……威尔!” 东方的天空,惨白的月晕如鲜血般不断扩溢,月亮爬上山脊,空气和尘土染上一层银灰的色彩,仿佛在一锅熔化的铅水里呼吸、生存。四周万籁俱寂,不闻虫鸣,也无鸟叫,没有丝毫动静,只有人的呼吸声和汽车引擎冷却、金属收缩时的嘀嗒声。他们坐在车里相互挨着,身上火热难耐,皮肤却燥乎乎的,像在出干汗。“天哪!”有个人开口出声,“咱们出去吧。” 但说归说,他们终究还是忍着没动,直到前头那漆黑一片中隐约响起嘈杂声,才走下车去,站在悄无声息的黑暗中紧张地等待。很快,又传来抽打声、咝咝的吐气声和麦克伦登低着嗓门的咒骂声。他们愣着站了一会儿,随即拔腿向前奔去,跑得跌跌撞撞,模样笨拙得很,就跟逃命似的。“弄死他,弄死这龟儿子。”其中一人嘴里念念有词。麦克伦登一把推开他们。 “别在这儿,”他说,“先把他弄车里去。” “弄死他,弄死这黑崽子。”那人依然嘟囔个没完。一伙人拽着那黑人一路往停车的地方拖,理发师始终站在车边,见状,只觉浑身直冒冷汗,心里明白阵阵反胃即将袭来。 “什么事啊,各位长官?”黑人问,“我啥也没干呀。我发誓,约翰先生。”这时,有人亮出一副手铐。他们围着那黑人,当他是根柱子似的一顿忙活,个个聚精会神,一声不吭,却又互相妨碍,乱作一团。黑人没办法,只好奉上双手让他们铐,同时睁大了眸子,眼珠滴溜直转,不断打量着昏暗中陌生而模糊的脸。“你们是谁啊,长官们?”黑人边说边探出身子,使劲儿辨认那一张张面孔,他凑得很近,众人都能感觉到他嘴里呼出的气,闻到他身上的汗臭。他叫出一两个人的名字。“你们说我干了啥了,约翰先生?” 麦克伦登猛地拉开车门。“进去!”他吼道。 黑人立着不动。“你们要把我怎么样啊,约翰先生?我啥也没干呀!各位白先生、白长官们,我真啥也没干。我对天发誓。”说罢,他又唤出一个人的名字。 “给我滚进去!”麦克伦登大喝,还给了那黑人一记耳光。其余几人咝咝嘘出一口气,也跟着胡乱一通拳打脚踢。黑人霍地转身过来破口大骂,举起上了铐子的双手,劈头盖脸挥将过去;手铐划破了理发师的嘴,连理发师也动手揍了他。“把他弄进去。”麦克伦登说。于是,众人便齐力硬是把他往车里推,他总算不再挣扎,上车静静地坐着,大伙儿也都各就各位。黑人坐在理发师和退伍军人中间,缩手缩脚的,唯恐碰着他们,那眼珠子仍旧飞快地转动,来回瞅着各人的脸。布奇手抓窗沿站在踏脚板上。车一开动,理发师便用手帕捂住嘴。 “咋了,霍克肖?”退伍军人问。 “没事。”理发师回答。汽车再次开上公路,远离镇子而去。第二辆车落在后头,湮没在重重尘土中。汽车向前疾驰,越开越快,镇头最后一排房屋向后急退,消失不见。 “娘的,他真臭!”退伍军人说。 “一会儿咱给治治,就不臭了。”坐在麦克伦登身边副驾驶座上的推销员说。车外,踏脚板上的布奇迎着扑面而来的热风纵声大骂。车内,理发师突然往前一探,碰了碰麦克伦登的胳膊。 “让我下车,约翰。”他说。 “跳下去吧,你这黑鬼养的。”麦克伦登头也不回地说。他把车开得飞快,后头那辆车冲出漫天沙尘,追赶上来,车头迸射出晃眼的灯光。不多久,麦克伦登驱车进入一条年久失修、坑坑洼洼的小路,路尽头是一间废弃的砖窑,满是一座座红色的土丘和一个个杂草丛生、藤蔓纠缠又深不见底的洞穴。这儿曾经是一片牧场,直到有一天牧场主丢了一匹骡子:他用一根长杆在洞里仔仔细细、认认真真地戳了半天,却始终够不着底。 “约翰。”理发师又叫了一声。 “想下去你就跳。”麦克伦登边说边顺着凌乱交错的车辙疾速狂飙。理发师身边的黑人张口说话了: “亨利先生。” 理发师身子向前一倾。狭窄的路面飞速逼近,又倏然远遁,仿佛一阵阵从熄灭的焚炉中喷射而出的疾风,虽不炙热却了无生气。汽车在凹凸不平的地面上一路颠簸着前进。 “亨利先生。”黑人重复了一遍。 理发师拼命地推车门。“嘿!小心点!”退伍军人言之不及,理发师已然踹开门,侧身一跨,站到踏脚板上。军人倾身扑过黑人,伸手去抓,可理发师抢先纵身一跃,跳下车去。汽车毫无降速的意思,继续向前奔驰。 由于向前的势头太猛,他被甩得老远,滚过沙土覆裹的杂草丛,摔进了沟里,震起一片尘灰;干枯的草茎纷纷断折,发出轻微而不怀好意的脆裂声。理发师躺在地上,一阵阵干呕不止,直到第二辆车匆匆而过消失不见后,才站起身来。他跛着脚回到公路上,朝镇子的方向踉跄而行,边走边用手掸掉身上的沙土。月亮升得老高,终于摆脱了尘沙的阴影,当头拂照。走了一阵后,杰斐逊的灯火在风沙中依稀可见,渐趋明朗。他一瘸一拐地前行,不多久,便听见汽车声传来,灯光刺穿他身后的尘土,变得愈发耀眼。他潜下公路,俯卧在草丛中等汽车开过。这一回,麦克伦登的车驶在后头,里头坐着四个人,布奇也不站踏脚板了。 汽车一往直前,冲进尘土的怀抱不见了踪影,明晃晃的灯光和轰隆隆的车声也随之远去。车子扬起的沙子滞浮在半空中片刻,很快又同永恒的尘土融为一体。理发师爬上大路,步履蹒跚地向镇子走去。 4 那个礼拜六晚上,她梳妆打扮准备吃晚餐时,只觉浑身上下滚烫滚烫,两只手系起纽扣来不住地哆嗦,眼睛还一阵阵发热,目光跟着了火似的,头发也又干又脆,梳子划过时,不断打起小卷,发出噼啪的微响。没等穿戴得当,朋友们就来了,她们坐在一旁,看她穿上最轻薄的内衣、长袜和一条新的纱裙。“身子骨没事儿吧?上街去能行吧?”她们问道,双双明眸中闪着暗暗的光泽。“等你缓过劲儿来定了神,一定得把你碰上的事儿说给我们听听,那家伙说啥了干啥了,细细讲讲。” 在临街树木的阴影中,四个人朝广场走去,走着走着,她就像要一跃入水的游泳家一样,一下下做起深呼吸来,直到身子不再发抖才作罢。她们把步子放得很慢,一来是因为酷热难当,二来是出于对她的关心。快到广场时,她又开始浑身打战。她昂着头,双拳紧攥于身体两侧,朋友的话音化作嗡嗡声(和她们的忽闪忽闪眼神一样,也带着那股子燥热之气与恍惚之感)在耳边萦绕。 进入广场时,她走在几人中间,一身新衣,却显得弱不禁风。街上的小孩吃着冰激凌,她却阵阵发冷,哆嗦得愈发厉害,愈发步履维艰,她的头仍旧高高抬起,憔悴不堪、形如枯槁的旗帜般的脸庞上,那双眼睛冒着虚火,灼亮发光。路过旅馆时,脱了外套沿街而坐的一众推销员在椅子上扭过头来望着她:“就是她,看见没?中间那个穿粉红色衣裳的。” “就是她?他们把那黑鬼咋的了?他们把他…… ”“当然。他可好着呢。” “好?是吗?” “当然,还出去兜了回风呢。”接着,她们又走过药店,懒洋洋地倚在门口的年轻人以手指支起帽檐,目光随着她大腿和臀部的挪摆而移动。 四人足不停步,见她们经过,绅士们纷纷行抬帽礼,周遭的谈话声戛然而止,人们默然致以敬意,生怕惊扰了她。“你瞧见了吗?”朋友们问,她们把声儿拉得很长,伴以咝咝的出气声,飘飘然的,仿佛喜不自禁,“这广场上一个黑家伙也没有。一个也没有。” 最后,她们到了小仙境一般的电影院里 ——大厅灯光灿亮,贴满了描绘人间悲喜、命运变迁的彩色海报。她的嘴唇开始抽搐,隐隐发麻。等电影开始,处在黑暗中,一切便都好了——她能忍着憋着,不至于早早把笑声浪费掉。于是她加快脚步,迎着齐齐转过来的张张面孔,顶着暗暗惊叹的窃窃私语硬着头皮向前走去。她们在老位子上落座,银幕亮白一片,映照出狭窄的过道,年轻男女成双结对地走进场内。 灯光逐渐暗下,幕布泛起银光,一幕幕生活情境如画卷般展开,美妙、热情,又不乏忧伤。半明不暗的光线中,男男女女陆续进来,闻得到他们身上的香水味,听得见他们嘴里的喁喁声,那一对对背影轻盈而不失柔和,圆滑而富有光泽,细长的身躯灵敏矫捷却又有些笨拙,诠释着青春的神圣活力;在他们身后,银色的美梦连绵不绝,不容反悔、不留余地地奔泻向前。她忍之不住,失声而笑,想克制自己,反倒发出更大的声响,人们一听,纷纷转过头来。她大笑不止,朋友们搀起她,领着她走出场外,她站在马路边,扯着嗓子尖声狂笑,全无停下的征兆。总算,一辆出租车开来,朋友们把她扶上车去。 她们脱掉她的纱裙,除去内衣和长袜,让她躺在床上,又敲来冰块敷在她太阳穴上,同时遣人去请大夫。大夫一时半会儿找不到,她们便亲自动手,照料服侍,替她换冰块,为她打扇子,不时还小声唤上几句。冰块刚换上还没融化时,她不再发笑,安静地躺上片刻,偶尔低低呻吟一二,可要不了多久,那笑声便又汹涌而来,越笑越猛,近乎尖叫一般。 “嘘——嘘——”她们不停地哄着她,一边换冰袋,一边轻抚她的头发,还不忘睁大了眼睛找白头发。“可怜的姑娘!”其中一人叹道。叹罢,又问边上的人:“你觉得真出事儿了吗?”她们的眼睛里闪着暗沉沉的光亮,诡秘而又兴奋。“嘘——可怜的姑娘!可怜的米妮!” 5 夜半时分,麦克伦登驱车回到家。崭新的房子整洁有序,像只鸟笼子一样干净而窄小,墙上涂着白绿相间的油漆,清楚而分明。他锁上车,走上前廊,开门进屋。他的妻子看见他,从台灯一侧的椅子上起身。麦克伦登立在屋子中央死死瞪着她看,直到她垂下眼睛。 “看看几点了。”他抬起胳膊,指了指钟,说道。妻子低着脸站在他跟前,双手握着本杂志。她面色苍白,神色紧张,看上去疲惫不堪。“我有没有告诉过你,让你别像这样半夜三更不睡觉坐在那儿干等着看我几点回家?” “约翰。”她叫了一声,放下杂志。麦克伦登满脸淌汗,双脚牢牢抓着地面,稳稳站定,两眼冒着怒火,直勾勾地盯着她。 “我是不是跟你讲过?”他走向妻子。妻子抬起头。他抓住妻子的肩膀,妻子呆呆伫立,痴痴望着他。 “别这样,约翰。我睡不着……天太热了,不知道怎么回事。求你了,约翰,你弄疼我了。” “我是不是跟你讲过?”他松开手,半推半搡地把妻子摔到椅子里。妻子躺在那儿,静静看着他离开房间。 麦克伦登穿过屋子,边走边扯下身上的衬衣。他走到后屋装有纱窗的阳台上,站在一片黑暗中,用衬衣抹了抹脑袋和肩膀后就扔到一旁。他从后兜里拔出手枪,放在床头小桌上,然后一屁股坐在床上,脱掉鞋子,又起身脱掉长裤。不料短短片刻间,又是一身汗,于是他弯下腰,像头野兽似的四处找那衬衣。总算找着后,他又上上下下擦了一遍,然后将一丝不挂的身体往积满灰尘的纱窗上一靠,站着直喘粗气。屋内外不闻一点动静,不存一丝声息,连只虫子也没有。冷月当空,星星不再眨眼,灰暗的世界仿佛重病缠身,沉沉地昏死过去。 反串 1 那年纪稍长的美国人穿的不是粉色的竖纹灯芯绒裤子,而是平纹马裤呢的,同上装一个质地。上装没有伦敦式裁剪的长下摆,因此后尾从军用皮带下面露出一截,就像宪兵的上衣从手枪套底下露出来一样。他绑着简式的裹腿,脚上是一双中年男性常穿的普通休闲鞋,并非什么萨维尔街名牌货。鞋子和裹腿在色调上很不相称,身上的武装带同这两者也不甚协调。他别在胸前的飞行员胸章只剩下一双翅膀。不过连着胸章的绶带倒是像模像样;肩章上的两条杠代表着上尉军衔。他个子不高,瘦脸一张,面形五官有点像老鹰,眼睛里透着股聪明劲,也带着些许倦意。他已年过二十五,初看之下,给人的印象显然不是什么高等学府的高才生,倒没准是个骷髅会(1)成员,说不定还领过罗德兹奖学金(2)。 他面前的人当中,有一位可能压根儿就没注意到他的存在。这人喝得酩酊大醉,被一名美国宪兵拉着拽着才勉强不倒下,同身后把他扶直站住的大下巴宪兵相比,他那两条腿又细又长,软若无骨,看上去像个化装舞会上的姑娘。他约莫十八岁,个头挺高,脸蛋白里透红,双眸湛蓝,嘴也像姑娘似的。他身穿一件水手短衣,纽扣扣错了眼,不久前才沾上的污泥还没干透;在他满是金发的脑袋上,扣着一顶皇家海军军官帽,那副自行其是、放荡不羁的姿态别人永远也无法模仿,就是想学也学不到几分像。 “怎么着,下士?”美国上尉问,“出什么事儿了?他是个英国人,还是让他们的宪兵来照看为好。” “我知道他是英国人。”宪兵答道。他边说边喘着粗气,声音像是干着重活体力透支的人发出来的。那英国小伙尽管四肢如姑娘般纤细,却比看上去要沉得多 ——或者说更难对付。“站好喽!”宪兵说,“在你面前的可是军官!” 于是,英国小伙做了番努力。他振作精神,试着凝聚目光,集中注意力。他左摇又晃,一条胳膊挂在宪兵的脖子上,抬起另一只手敬礼,他把手轻佻地一挥,举到右耳边,指头略略弯曲,没等礼毕,身子便又开始乱晃,边晃悠边挣扎着想站直。“干杯,长官,”他说,“你名儿不叫比蒂吧,但愿。” “不。”上尉说。 “哎呀,”英国小伙说,“原本我也没这么想,是我搞错了。没冒犯着您吧?” “没有。”上尉低声应道,不过眼睛却望着那宪兵。这时,第二个美国人开口了。他中尉军衔,也是名飞行员,但年龄不足二十五岁,他穿着粉色长裤和伦敦式靴子,上衣除了领子以外同英军制服无异。 “就是那帮海军兵蛋子里的一个,”他说,“整宿整宿地,净见着这些家伙给人从排水沟里拖出来。你不常进城,估计不太了解。” “噢,”上尉说,“倒是听说过他们,我才想起来。”与此同时,他也注意到,尽管街上挺热闹 ——边上就是一家生意兴隆的咖啡馆,四下人来人往 ——士兵、平民百姓、妇女,但无人愿意驻足一看,仿佛对这般场景已经见怪不怪。上尉望着宪兵:“你能送他回船上去吗?” “我倒是早想送他回去了,”宪兵说,“可他说天黑以后他没法回船上去,因为太阳落山时他就把船收起来了。” “收起来了?” “站好喽,水手!”宪兵粗暴地说,猛地拽起那一摊烂泥似的身体。“没准上尉您能弄明白他的意思,反正我他娘的是完全摸不着头脑。他说他们把小船藏在码头底下,还是夜里停进去的,要等第二天涨潮了再开出来。” “码头底下?小船?什么意思?”这话是冲那中尉问的,“他们整的是水上摩托艇?” “差不多,”中尉答道,“你见过的 ——就是那种小艇,小汽艇,加上点伪装之类的,在港口横冲直撞,你想必见过的。他们整日里都在玩这东西,晚上就在排水沟里睡到天亮。” “噢,”上尉说,“我还以为那些是指挥官的专用小艇呢。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让军官来搞这种…… ” “这我不清楚,”中尉说,“兴许他们用这小艇送热水呢,从一条船送到另一条上去,送的是面包也说不定,要不就是忘了带餐巾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时开着来回赶,利索得很。” “胡扯。”上尉说着,目光又落在那英国小伙身上。 “就是这么回事儿啊,”中尉说,“整晚上城里是又脏又臭,到处是这些人,水沟里睡得满满当当的,英国宪兵一车车地把他们装走,就跟公园里的保姆似的。说不定是法国人给的汽艇,好让他们大白天的离水沟远点儿。” “噢,”上尉说,“我明白了。”可显然他一点儿也没弄明白,只是嘴上敷衍,其实压根儿没认真听,即便听了也不相信。他瞅了瞅那英国小伙,说:“行了,这副模样,可别让他在这儿待着了。” 英国小伙再次试着振作起来。“我没事儿,您就放心吧。”他有气无力地说,嗓音倒挺顺耳,几乎带着愉悦之感,口气也甚是恭和有礼。“早习惯喽。就是地上太糙,躺着难受,该让法国人修修了。总该给客队弄块平整点儿的场地玩球,是吧?” “要这么说,这家伙可把这整块场地都给霸占了,”宪兵没好气地说,“他准是觉得这客队里除了他没别人了。” 这时候,第五个人出现了,是一位英国宪兵。“啊,瞧瞧,”他说,“这又出啥状况了?怎么回事?”说罢,他看见美国人肩章上的杠子,便马上立正敬礼。一听见他的话声,英国小伙就转过身来,晃悠着朝这边定睛细看。 “哟,你好啊,艾伯特。”他打起招呼。 “噢,是霍普先生。”英国宪兵说。接着,他又扭过头来问那美国宪兵:“这回又出什么事了?” “说起来也不算个事儿,”美国宪兵说,“你们这些人打起仗来就是这副德行。不过在这儿我也只是个外人。行了,带他走吧。” “究竟怎么回事,下士?”上尉问道,“他到底干吗了?” “他可不会当回事的,”美国宪兵脑袋一甩,指了指英国宪兵,说道,“在他看来,这顶多就是件鸡毛蒜皮、无关痛痒的小事儿。刚才我在离这儿大概三个街区远的地方拐进这条街,见路上堵着,从码头开来的卡车排成了长长一队,司机嚷嚷个不停,一个劲儿地问前头他娘的到底出啥事儿了。于是我往前走,发现这卡车队伍排得足有三个街区那么长,连十字路口也给堵上了。我就接着往前,到了最前头 ——就是出麻烦的地方,瞧见十来个卡车司机站在那儿,开研讨会似的聚在路中央,我上前问:‘出什么事儿了?’他们一听,让开了一条道,我一过去,就看见这浑小子躺在 ——” “你谈论的可是一位皇家军官,老兄。”英国宪兵说。 “注意言辞,下士,”上尉说,“你看见这位军官怎么 ——” “他跟躺床上似的躺在路中央,枕着个空篮子,两手在脑袋底下一垫,还跷着二郎腿,就在那儿同一众司机争个不休,争他到底该不该起床挪窝。他说卡车大可以掉头绕路走另一条街,但他去不了别的地儿,因为这条街是他的。” “他的?” 英国小伙满面悦色,一直在听,显得颇感兴趣。“兵舍嘛,你们知道的,”他说,“得讲规矩,就算是在紧张的战争时期也得讲规矩,兵舍是上头分配的,这条街归我,不准随便偷猎,懂吗?下一条街是杰米·乌瑟斯庞的,不过卡车倒是可以从那儿借个道,因为杰米眼下还没睡,暂时用不着,他失眠,这我清楚,也告诉他们了,让卡车走那儿过,这下明白了?” “是这样吗,下士?”上尉问。 “该说的他都说完了。反正他死活不肯起来,就跟那儿躺着,一直争,还叫他们遣个人去什么地方拿一份他们军队的作战条例来 ——” “皇家条令,没错。”上尉纠正道。 “——说拿来让他们看看条例上怎么规定的,到底是他有道路的使用权还是卡车有。然后我就把他从地上拽起来,再然后上尉您就来了,就这么回事儿,汇报完毕,您若允许,我即刻将他交给他们的皇家奶妈 ——” “行了,下士,”上尉说,“你可以走了,这事我来处理。”于是,宪兵敬了个礼便走开了,英国小伙转由英国宪兵扶着支着。“你能带他走吗?”上尉问,“他们的营部在哪儿?” “说实话,长官,我也不太清楚他们到底有没有营部。我们——我总见着他们在酒馆里泡上整整一宿,直到天亮,好像不需要什么营部。” “你意思是说,他们不是从船上下来的?” “这,长官,那些或许也能算是船吧,要看怎么说了。不过,要想在那种船上睡着,可得是比他更嗜睡的人才行。” “原来如此。”上尉说,他看着英国宪兵,“是什么样的小船?” 这一次,宪兵的回答直截了当、毫无抑扬,如关死的门一般断然不留余地:“我不知道,长官。” “噢,”上尉说,“很好。也罢,他现在这样子可没法泡一晚上酒馆了。” “或许我能给他找家角落里有小桌的酒馆,让他趴在桌上睡。”英国宪兵说。但上尉没在听,他望着街对面,另一家咖啡馆的灯光洒落在人行道上。英国小伙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模样像个孩子,粉红色的嘴无所顾忌地张开,像孩子的嘴一样。 上尉转身对宪兵说: “可否劳你去路对面把伯嘉德上尉的司机叫过来。霍普先生由我来照顾。” 于是,英国宪兵也走开了。此刻撑着英国小伙的换成了美国上尉,上尉的手挽在小伙的腋下,小伙如一个疲倦的孩子般又打了个哈欠。“站稳,”上尉说,“车很快就来。” “好嘛。”小伙打着哈欠应道。 2 上了车后,他坐在两个美国人中间,立刻进入了梦乡,突然之间变得很安静,如同婴儿一般。不过,去飞机场虽然只三十分钟的路程,抵达时他也已睡醒了,显得精力充沛,还管他们要威士忌喝。走进食堂的时候,他似乎相当清醒,只因灯光明亮而稍稍眨了眨眼。他头顶歪斜的军帽,身穿纽扣扣错了眼的短衣,脖子上胡乱缠着条脏兮兮的丝巾,丝巾上还绣着一家名牌预备学校的徽记(伯嘉德认了出来)。 “呀,”他说,嗓音清晰而干脆,一点也不含糊,还透着股兴奋劲,相当洪亮,以至食堂里的人都扭过头来看着他,“好极了,有威士忌,哈?”他像只猎犬似的径直朝位于大堂一角的酒吧间走去,中尉跟在后头。伯嘉德则转而走向另一头,那儿摆着一张牌桌,桌边坐着五个人。 “他是哪支舰队的司令官呀?”其中一个人说。 “怕是整个苏格兰海军吧,至少刚找着他的时候是这样。”伯嘉德说。 另一个人抬起头。“噢,我想我在城里见过他,”他打量了来客几眼,“可能因为他是走着进门的我才没认出来。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躺在排水沟里的。” “噢,”第一个人说,他也朝四周看了看,“就是那伙人里头的一个?” “对,就是他们,你肯定见过,老坐在马路牙子上,两条胳膊让英国佬宪兵一左一右地拽着。” “没错,我见过。”第二个人说。这下,所有人都瞅着那英国小伙看,只见他立在吧台前大声说着话,看上去兴致颇高。“那帮子人都跟他一个样,”方才开口的人继续说道,“十七八岁,成天开着那些小艇奔来蹿去。” “他们就干这活儿?”第三个人说,“你意思是说,英国陆军妇女后勤队下头还配着一支海军男子辅助队?这么说来,上帝啊,我参军的时候可真正是投错门了,可怨谁呢,要怪就怪那征兵启事从来不写清楚。” “这我可不知道,”伯嘉德说,“依我看,他们可能也不光光是为了兜风找乐子吧。” 然而,没有人在听伯嘉德说话,大伙儿都直直盯着那英国客人看。“这些家伙都是定点定时上下班的,”第一个人说,“太阳下山以后,看他们当中任何一人是什么模样,你就能判断那会儿是几点几分。但我纳闷的是,一个每天半夜一点钟喝得烂醉的人为何第二天居然还能看得清海上的舰船。” “没准是英军有消息要传送时,”另一个人说,“他们就准备好复件,把那些小艇排成行,对着大船,复件每艇一份,然后发出去,找不到大船的小艇就绕着港口巡航,哪儿遇上码头就在哪儿上岸。” “想必没那么简单。”伯嘉德说。 他正要往下说时,那英国客人转身离开酒吧间,手里拿着个玻璃杯朝他们这边走来,虽然步子十分稳当,但脸色通红,两眼烁烁发光,一面走一面大声说话,显得相当愉快。 “我说,哥几个要不一起 ——”他欲言又止,好像突然注意到了什么,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们的前胸。“呀,我说呢,原来你们是在天上飞的,全都是呢。噢,上帝啊,真是厉害,天上好玩儿吗,嗯?” “是啊,”有个人应道,“好玩。” “但很危险,对吧?” “也就比网球飞得快点儿。”另一个人说。英国客人望着他,神情和善而开朗,目光尤为专注。 又一个人冷不丁地问道:“听伯嘉德说,你是指挥军舰的?” “算不上军舰,不过多谢抬举,也谈不上指挥,指挥的是罗尼,军阶比我高点,年龄也是。” “罗尼?” “对,是个不错的家伙,很可靠,虽然年纪大了点,人也倔。” “倔?” “倔得要命。说了你们都不信。每回见着烟雾升起,只要是我在用望远镜,他就立马掉转船头,挡我视线,总不让我看那船身。这么一来,我就得不着海狸。到昨天为止,两个星期里我已经输给他两局了。” 美国人面面相觑:“得不着海狸?” “我们就是这么玩儿的。计格子桅杆的数目,明白吧,看见一根格子桅杆,一只海狸到手!就算赢下一局。不过艾尔根街已经不作数了。” 围桌而坐的美国人再次相视无言。伯嘉德先开口道:“原来如此。你或者罗尼谁看见一艘有格子桅杆的船,谁就赢对方一只海狸。这我明白了。那么艾尔根街又是什么?” “是德国船,老被扣下,指不定什么时候出现。那船的前桅装着帆和索具,所以看上去有那么点儿像格子桅,实际上我敢说就是些帆脚杆、缆绳之类的东西。我自己倒不觉得特别像格子桅,可罗尼说像,有天还真就叫上了。后来有一天他们开着这船驶过内湾,我就叫了这牌 (3),算在罗尼头上,再指给他看,赢了他。打那以后我们就一致同意那玩意儿不能算格子桅。现在明白了吧,嗯?” “噢,”那个拿网球作比的人说,“我明白了。你和罗尼开着汽艇到处溜达,还玩海狸(4),嗯 ——不赖嘛,你们玩过 ——” “杰瑞。”伯嘉德打断道。英国客人静静站在一旁,低头看着说话的人,脸上依旧保持微笑,眼睛睁得大大的。 说话的人仍然注视着来客:“你和罗尼的船,船屁股是黄色(5)的吗?” “黄色?”英国小伙问。他不再微笑,但依旧和颜悦色。 “我寻思着既然有两位船长,没准会给船屁股上点儿黄漆啥的。” “噢,”英国客人说,“伯特和里弗斯不是军官。” “伯特和里弗斯,”那人以若有所思的语调说,“这么说,他们也和你们一块儿出海。他们也玩海狸吗?” “杰瑞。”伯嘉德再次打断道。那人冲他看了一眼。伯嘉德轻轻晃了晃脑袋,说,“你来一下。”那人便站起身,跟着伯嘉德走到一边。“别难为他了,”伯嘉德说,“跟你说正经的呢,听见没有。他不过是个孩子,想想你在他这岁数的时候,又懂点啥?怕是只晓得按时按点上教堂做礼拜去吧。” “但咱们国家可从没连着打过四年仗,”杰瑞说,“我们大老远地上这儿来,花咱们自己的钱,随时随刻有吃枪子儿的风险,甚至不是为了咱自己打仗,要不是咱们,这些英国佬早在一年前就该学着德国人踢正步了 ——” “别说了,”伯嘉德说,“你这腔调跟那些发公债(6)的人没两样。” “——他们还以为是什么公平交易呢。‘好玩。’”他用假声轻佻地模仿起来,“‘但很危险,对吧?’” “嘘——”伯嘉德制止道。 “我真想飞到港口上头教训教训他和他的罗尼,一次就成,随便什么港口,伦敦的也可以,别的啥也不要,一架珍妮就够。珍妮?去他的,给我辆自行车加俩浮圈就行!我倒要让他瞧瞧这仗到底是怎么打的。” “行了,现在就放他一马吧。他待不了多久的。” “你准备拿他怎么办?” “我打算今早带他上飞机,让他坐前面哈珀的位置。他说他会使刘易斯机枪,说他们那船上也有一挺。他跟我提过 ——说有一回他在七百码开外打瞎过一盏航标灯。” “行,那是你的事。说不定他还能赢你呢。” “赢我?” “玩海狸呀。然后你就能去挑战罗尼喽。” “无论如何,我会让他见识见识什么才叫打仗,”伯嘉德说着,将目光投向那英国客人,“迄今为止,英国人参战已经第三个年头,而他却还像个进城找刺激的二年级大学生。”说罢,他再次看着杰瑞:“不过,你就先别和他较真了。” 他俩走回牌桌时,英国客人的声音照旧响亮而充满欢悦: “……如果他先拿到望远镜,就会把船凑到近处看个明白,可要是我先拿到,他就会掉头绕开,叫我除了烟啥也看不见。真是倔,倔得要命。但现在艾尔根街不作数了,倘若一个不当心犯了错叫了这张牌,就得在分里扣掉两只海狸喽。要是罗尼一时把这给忘了、叫错牌的话,那我俩就平分了。” 3 时至深夜两点,英国小伙仍在兴高采烈地侃侃而谈。他音色明亮,语气天真,正说起1914年那会儿他的瑞士之行是如何被糟蹋的。他父亲原本允诺他十六岁生日去瑞士度假,但真到了该过生日的时候他和家庭教师却只能将就着去威尔士。不过,他和家庭教师在威尔士登上了很高的山峰,以至于他敢说:站在威尔士的山上大抵也可以和站在瑞士的山上看得一样远(当然,他对在座任何一位有幸见识过瑞士之优越性的人都抱有足够的敬意)。“还不就是大汗淋漓、气喘吁吁,都一个样。”他补充道。坐在他身边的几个美国人 ——比他多吃过点苦,头脑比他清醒、冷静些,岁数也稍比他大 ——都漫不经心却又难掩惊讶地听着他讲。此时,他们大多已离座出去过一阵,回来时一致换上了飞行服,还带来了头盔和护目镜。一名传令兵走进食堂,手里端着个摆满咖啡杯的托盘,英国客人这才意识到,在外头的黑漆一片中,引擎声已经响了有一会儿了。 伯嘉德站起身。“来吧,”他说,“给你也找身衣服。”他们刚一走出食堂,引擎空转发出的隆隆声就登时变得震耳欲聋。沿着那条看不见的沥青跑道,一列依稀可见的黑影向半空中吐出蓝绿色的火光。他们穿过停机坪来到伯嘉德的宿舍,麦金尼斯中尉正坐在一张小床上系飞行靴的鞋带。伯嘉德俯下身拣出一套西德科制服,往床那头一扔。“穿上。”他说。 “全都得穿上?”英国客人问,“咱们要去那么久吗?” “难说,”伯嘉德说,“还是穿上的好。上面冷着呢。” 于是,客人拿起制服。“我说,”他说,“我说,我和罗尼明——今天还有正经活儿要干呢。你觉得罗尼能允许我迟到哪怕一小会儿吗?没准他就不等我了。” “能赶回来喝下午茶的,”麦金尼斯说,只见他一个劲儿地捣鼓着靴子,好像总也穿不好,“向你保证就是了。”英国小伙直直望着他。 “你几点前必须得回去?”伯嘉德问。 “啊,不打紧,”英国小伙说,“肯定没关系的。反正啥时候出发罗尼说了算。要是我稍微晚了点,他会等我的。” “他会等的,”伯嘉德说,“把衣服换上吧。” “好嘞。”小伙说。伯嘉德和麦金尼斯帮着他穿起制服。“可从没上过天呢,”他闲聊似的以轻快的调子说,“绝对比站在山上看得更远,是吧?” “至少能看得更多,”麦金尼斯说,“包你满意。” “噢,那是。但愿罗尼肯等我。真是有趣,不过上头挺危险的,对不?” “得了吧,”麦金尼斯说,“别卖乖了。” “闭嘴,麦克,”伯嘉德说,“走吧。要再来点咖啡吗?”他望向英国客人,但回答的是麦金尼斯: “别。比咖啡管用的还有着呢。咖啡沾在机翼上,可难清理得很。” “机翼上?”英国小伙问,“咖啡为什么会沾在机翼上?” “我说你就别废话了,麦克,”伯嘉德说,“赶紧的。” 他们再次穿过停机坪,朝那嗡嗡低语、闪着火光的黑影走去。靠近时,英国客人逐渐辨认出那架汉德利佩奇的形状和轮廓:就像一节普尔曼车厢斜斜向上插进了一幢尚未建成的摩天大楼的底层基架。他静静凝望着它。 “这家伙可比快艇大,”他嗓音清亮、兴致盎然地说,“我说,那啥,它可不是整个一下子飞上去的吧,你们可别跟我开玩笑,我以前见过的,分两部分上天:伯嘉德上尉同我一块儿在前;麦克和另一个哥们一块儿在后。对吧?” “错,”麦金尼斯说(此时伯嘉德已然没了影儿),“就是整个一下子上去的。像只大云雀,嗯?又像头大秃鹰,懂吧?” “秃鹰?”英国客人喃喃道,“噢,要我说,像艘快艇,飞艇,我说,就是这么回事。” “听好了,”麦金尼斯说着把手往前一伸,将一件冰冰凉的东西胡乱塞到英国小伙手里 ——一细看,是只小瓶,“不舒服的时候,就喝上一口,明白吗?” “噢,我会不舒服吗?” “当然,我们也会,在天上飞免不了的,这东西能让你好过点,不过,喝了还是止不住的话 ——明白吗?” “啥?我听着呢。明白啥?” “别对着外面。别朝舷外吐。” “别朝舷外?” “风一吹全拍在我和伯吉(7)脸上,就啥也看不清了。啪的一声,完蛋,明白?” “噢,明白,那我该咋办?”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压低了嗓门,话音简短而严肃,仿佛策划阴谋一般。 “低头吐光就行。” “噢,明白了。” 这时,伯嘉德回来了。“教他怎么进前舱,行吧?”他说。麦金尼斯领着小伙穿过活板舱门,一直往前,逐渐上登;到了机身开始倾斜的地方,通道变得相当狭窄,得爬着才能进去。 “爬进去,然后继续往前。”麦金尼斯说。 “简直像个狗窝似的。”英国客人说。 “可不是嘛?”麦金尼斯愉快地附和道,“快进去。”他弯下腰,能听得见小伙正一个劲地往前爬。“爬到头有挺刘易斯机枪,好找得很。”他冲通道里喊道。 英国客人的声音随即传来:“找着了。” “负责枪炮的中士马上就来,他会告诉你子弹上没上好。” “上好啦。”客人说。谁料话音未落枪就断断续续蓦然响了几发。舱外传来阵阵叫喊,最大声的莫过于机鼻子下面的人。“没事儿没事儿,”英国小伙的声音清晰可闻,“我对准了西边才开的枪,那儿除了海军办公室和你们的旅部啥都没有。我和罗尼甭管去哪里,出发前总得这么来一下。要是枪开早了,赖我太急,对不起啦。噢,顺带一提,”他加了一句,“我名叫克劳德 ——好像还没告诉过你们呢。” 机外的跑道上,站着伯嘉德和听到枪响一路奔来的两位军官。“朝西边开的枪,”其中一位军官说,“他又怎么知道哪边是他娘的西?” “他是个水手,”另一位军官说,“你把这给忘喽。” “机枪好像也使得不错。”伯嘉德说。 “但愿他上了天以后还记得枪该怎么使吧。”第一位军官说。 4 尽管如此,伯嘉德仍不时朝离他十英尺的前方看一眼 ——飞机渐渐抬头,机枪舱里露出一颗脑袋黑乎乎的轮廓。“你别说,他还真会使那枪,”他对身边的麦金尼斯说,“连鼓点子(8)都有自个儿的一套,刚才听到了吧?” “的确,”麦金尼斯说,“但愿他一会儿别蒙了;使枪嘛,就当是和家庭教师从威尔士的峰顶上往山下东看看西瞧瞧就行了。” “或许我不该带上他的。”伯嘉德说。麦金尼斯没有回答。伯嘉德稍稍动了动驾驶盘。前方的机枪舱里,英国客人的脑袋不停地左右摆动,四下张望。“等到了地方把货卸了就立马掉头回家,”伯嘉德说,“搞不好一会儿漆黑一片的 ——真见鬼,他的国家卷入战乱整整四年,他倒连一杆对准自己的枪口也没见过,岂不是羞死人了?” “他要是不把脑袋缩回去,待会儿就能见着了。” 然而小伙子并未照做,甚至当他们抵达了目的地,麦金尼斯爬下去扳动投弹开关时,他也没有缩回脑袋。探照灯发现了他们,伯嘉德向其他同伴发出信号后便驾驶着飞机向下俯冲;敌人的炮弹在高空炸裂,飞机两侧的引擎咆哮着,推着他们在阵阵弹雨中全速穿梭,即便在这时,伯嘉德仍能看见他远远探出舷外的脑袋,耀眼的白辉犹如舞台灯光一般打在他的脸上,映出分外鲜明的轮廓,只见那张脸上,满是孩子似的兴奋与喜悦。这家伙倒是没忘了开枪,伯嘉德心想,枪杆还把得挺直。他继续压低机头,注视着定点目标晃晃悠悠地进入准星范围。他举起右手,等麦金尼斯看清目标、准备就绪时,又将手向下一挥。透过引擎的轰鸣声,他仿佛听得见炸弹松离机身时的咔嗒声和破空而坠时的呼啸声。减重后的飞机登时向上猛冲,眨眼之间便飞出了光牢。之后,伯嘉德忙活了一阵,驾着飞机在漫天炮壳弹片中上钻下蹿,突然又向一道光柱斜斜冲去。光捕捉到飞机,照在机身上良久,足够伯嘉德观察那英国小伙 ——只见他拼命把身子探出舱外,伸长了脖子朝右侧机翼和起落架后面张望。没准他是从哪本书里学来的。想罢,伯嘉德回过头来,摆正姿势,准备专心飞完归程。 炮火止歇后,四周漆黑一片,冰冷、空旷、平静,除了引擎不知疲倦的鸣响,几乎听不见任何声音。麦金尼斯爬回驾驶舱,立在座椅上,发射了彩色信号枪,接着又站了片刻,扭过头看了看仍在寻觅搜索、劈斩夜空的探照光束,最后重新坐定。 “大功告成,”他说,“点过了,四架全部到齐。放开了飞吧。”说完,他朝前头望了望。“国王陛下的皇家军怎么样啦?你不会把他挂在炸弹上一块儿丢下去了吧?”伯嘉德也向前看去,只见那前舱空荡荡的,在轻浅的星光下显得暗淡模糊,唯有那挺机枪的黑影依稀可辨。“不好,”麦金尼斯说,“他在那儿呢,看见没?身子探在外头呢。娘的,叫他别往外面吐的!瞧,缩回来了。”英国客人的脑袋再次进入视野,但很快又消失不见。 “又缩回来了,”伯嘉德说,“叫他别乱动,跟他说,接下来的三十分钟内,德国鬼子海峡集团的空军中队随时有可能飞到咱们头顶上。” 麦金尼斯身子一摆,迅速下到前舱入口,弯下腰冲里头大喊:“回来!”这时,英国小伙几乎整个人都倾出了舱外,听见喊声后,他停下动作,同麦金尼斯面对面地蹲着。他们就像两条狗一般相对而嚷,喊话声在引擎的轰响(左右两堵隔墙并未使其减弱多少)中来回,小伙的嗓音又细又尖。 “炸弹!”他叫道。 “没错,”麦金尼斯喊道,“刚才那些就是炸弹。咱们狠狠教训了他们一回。你回来!我告诉你,十分钟以内所有在法国的德国鬼子都会盯上咱们!快给我回来守着你那挺机枪!” 小伙尖细的声音再次传来,在巨大的噪声中尤显微弱:“炸弹!不要紧吗?” “没事!没事!不要紧。回机枪那儿,你这浑小子!” 麦金尼斯爬回驾驶舱,说:“他回来了。要我替你开一会儿吗?” “也好,”伯嘉德把驾驶盘交给麦金尼斯,“速度放慢点吧。我倒宁愿他们追来的时候天是亮的。” “行。”麦金尼斯说着,突然用力扳了下驾驶盘。“右翼咋的了?”他说,“你看……是吧?右边靠着副翼和小舵飞呢。你来试试。” 伯嘉德接过驾驶盘操弄了片刻,说:“刚才倒没注意,估计是哪儿的线路出问题了。我没觉着有炮弹近过咱们的身。不过你还是小心点开吧。” “没问题,”麦金尼斯说,“对了,那么你明天 ——今天真打算搭他那小船出海了。” “嗯,我答应过他。没辙,总不能伤一个孩子的感情,是吧。” “你干吗不把科利尔也捎上,让他把他那把曼陀林(9)也带着?那样你们就能边游海边唱歌了。” “我答应过他了,”伯嘉德说,“把那边机翼抬高点。” “好好。”麦金尼斯说。 半个钟头后,时近破晓,天空灰蒙蒙的。不多久,麦金尼斯就说:“好吧,终于来了。瞧瞧这些家伙!就跟九月里的蚊子似的。但愿他这会儿傻劲儿没上来,当自己在玩海狸就行。要真那样,他就只输罗尼一局喽,不过前提得要那帮鬼子有胡子……想开会儿吗?” 5 八点钟,海滩、海峡(10)出现在他们下方。减速后,伯嘉德调整方向舵,让飞机顺着海峡上空的气流缓缓滑落。他面容严肃,显得有些疲惫。 麦金尼斯也憔悴了不少,满脸的胡楂该刮刮了。 “你猜他这会儿又在看啥呢?”他问。因为此时那英国小伙又从座舱右边探出身去,朝右翼后头张望起来。 “我哪知道,”伯嘉德说,“大概在看弹孔吧。”他加大了左侧引擎的转速。“得找技师来 ——” “看弹孔哪需要这么费劲,”麦金尼斯说,“我发誓我看见一枚追踪弹就打在他后背不远处。可能在看这茫茫大海呢;不过他是从英国来的,来的时候也准已经见识过了。”此时,伯嘉德让飞机保持平飞;机头高高翘起,沙滩和浪卷飞速向后退去,可那英国小伙仍然大半个身子探在外头,朝右翼的后下方看了又看,一副入了迷的神情,像个孩子一样充满好奇,直到飞机完全停稳,他依旧保持着相同的姿势。接着,他忽地钻回舱里;引擎声戛然而止,四下遁入沉寂后,伯麦二人便清楚地听到他在通道里爬动。两位飞行员手脚发僵地从驾驶舱里爬下来时,他正好出现在他们面前,脸上满是欣喜与热切,声音高亢而激动。 “呀,我说!噢,我的天哪!棒极了!距离感真强!能让罗尼看看就好了!啊,太厉害了!跟我们使的好像不一样呢——不自动上膛,全靠风吹。” 两个美国人望着他。“什么靠什么?”麦金尼斯问。“炸弹呀!真帅。我说,我永远也忘不了。唉,我说,你们知道我要说什么!简直太了不起了!” 麦金尼斯愣了一会儿才弱弱地问:“炸弹?”两位飞行员四目相对,互看一眼,然后异口同声地叫道:“右翼!”接着,两人一同从活板门里钻出来,绕过机身跑到右翼底下一看究竟,英国客人紧随其后,只见那颗炸弹尾部吊在机翼上,弹体直直挂落,像个铅锤似的悬在右轮边,弹头将将触及沙地;飞机在跑道上滑行时,弹尖在地上划出一条长长的细线,与轮胎留下的轨迹完全平行。两人的身后再次响起英国小伙洪亮、清晰,又掺着稚气的声音: “我自个儿一个人简直吓坏了。总想着告诉你们,可转念又想,毕竟在天上,你们比我可在行多了。这技术,神了!唉,我说,我这辈子也忘不了。” 6 一名手持刺刀步枪的水兵将伯嘉德领进码头,并把小船所在的方位指给他看。码头上空空荡荡,他始终没有见到船的影子,直到他走近水边低头朝下一看,才发现两个弯着腰在船里干活的男人;他们身穿油腻的工作服,背对着伯嘉德,察觉到有人来,便直起身子回头瞥了一眼,然后立马又俯下身去。 船长约三十英尺,宽约三英尺,船身上涂着灰绿色的伪装漆,后甲板前置,两根粗笨的排气烟囱斜斜立于其上。我的天,伯嘉德心想,要是那一整层全是发动机的话 ——甲板的后头就是驾驶座,他看见一个巨大的方向盘和一块仪表盘。一层厚实的挡板竖在舷边,约莫一英尺高,同样上了伪装色,先从船尾延伸至甲板前端,再绕过甲板后沿,顺着另一侧舷缘回到船尾,如此围住了整条船,只留船尾三英尺宽的空当,舵手座正对面的挡板上开着一个直径约八英寸的小孔,像只眼睛一般。他低下头,视线扫过静然不动的狭长船身(竟有股子邪恶之气),船尾处一挺旋转式机枪跃入眼帘。他再次打量起那圈低矮的挡板(被围住的船体高出水面不足一码)和那只空洞地凝视着前方的独眼,默然思忖道:“是钢。钢板。”他的面色逐渐严峻起来,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他将防水外套拉紧,扣上纽扣,仿佛感受到些许寒意。 他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便转过身子,但来者只是一个机场里的传令兵,由那位拿步枪的水兵带着,手里还捧着个大纸包。 “麦金尼斯中尉吩咐交予上尉您。”传令兵说。 伯嘉德接过纸包。水兵和传令兵随即离开了。他打开纸包,只见里头是一众杂物外加一张笔迹潦草的字条。物件包括一只崭新的黄绸沙发垫、一把日本阳伞(很明显是借来的)、一柄梳子和一卷手纸。字条上写着: 实在找不着相机,科利尔也不肯借我曼陀林。不过罗尼没准会用梳子奏小曲儿呢。 麦克 伯嘉德眼看着这堆东西,面色却依然凝重而深沉。他将物件重新包好,揣在手里走到码头一端,然后悄悄扔进水里。 他回身向那艘深藏不露的小船走去,途中便看见两个人影渐渐靠近。伯嘉德一眼就认出了英国小伙 ——个高,纤瘦,脑袋向着比他矮些的同伴微微歪斜,嘴里已经开始滔滔不绝起来。那同伴双手插兜,抽着烟斗,迈着沉重的步伐走在小伙身边。小伙照旧穿着那水手短衣,外头罩着件啪啦作响的油布雨衣,但那张扬不羁的斜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顶脏兮兮的巴拉克拉瓦步兵盔帽,长长的帽帘好像阿拉伯人的头巾,在他的脑后飘舞,仿佛在追逐他的声音。 “哈啰,这儿呢!”在百码之外,小伙便喊了起来。 但伯嘉德的目光却停留在另外那人身上,心想自己这辈子还从没见过相貌如此怪异之人。那佝偻的双肩和微微低俯的脸庞透着股浅浅的轻蔑与淡淡的漠然。他比小伙矮一个头,面色也挺红润,但红润中更有一种深深的肃然,几近冷酷。试想一个人明明只有二十岁,却想尽办法、连做梦也想变得像二十一岁——那张脸便给人这般印象。他身穿高领毛衫和粗布裤子,套着件皮夹克,外面是一条污渍斑斑、下摆长及脚跟的海军军官大氅,一侧的肩章已经不知去向,纽扣更是一颗也没剩下;他头戴一顶格子呢的猎人帽(前后都有帽檐),用一条细窄的丝巾连着帽边,从两侧拉下,遮住耳朵,绕过下巴,在左耳后打了个绞刑吏惯用的套结。他手肘以下全都没在口袋里,两肩耸起,脑袋低斜,加上那脏得令人难以置信的丝巾,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位被巫婆吊起作傀儡用的老祖母。一根短杆烟斗烟锅朝下地咬在两排牙齿之间。 “他来了!”小伙喊道,“这就是罗尼,伯嘉德上尉。” “你好。”伯嘉德边打招呼边伸出手去。罗尼则缄口不语,但手倒是有气无力地伸了出来。那只手冰凉冰凉的,很硬,结满了老茧。他一言未发,仅仅向伯嘉德投去短短一瞥,随即便挪开了视线,但就在这须臾之间,伯嘉德从他的目光中捕捉到了某种奇异之色,一种一闪而过的、隐而不彰的,又充满好奇的敬意,就像一个十五岁少年看马戏团表演空中飞人时的眼神一样。 但他始终不吭声,只顾闷着头向前走。伯嘉德眼看着他从码头边缘一跃而下,消失在视野中,而且跳得是那样义无反顾,没有丝毫犹豫。此时,伯嘉德注意到,在视线无可触及的前方,小船的引擎发动了。 “咱们也上船吧。”小伙说着,迈步朝小船走去,旋即又停下脚步。他碰了碰伯嘉德的胳膊,悄声说:“瞧那边!看见了吗?”那尖细的嗓音中透着强烈的兴奋。 “什么?”伯嘉德也压低了嗓门,(出于老习惯)不由自主地往后看了看,又向上望了望。小伙一只手拽紧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冲港口对面的海域指了指。 “那儿!往那儿看!那艘艾尔根街。他们又把它开出来了。”伯嘉德举目远眺,只见不远处的海面上停着一具通体锈黑、中腹深凹的古旧船壳 ——个头不大,并无显著特征,但伯嘉德突然想起小伙曾经说过的话,便朝那船的前桅望去,一团奇形怪状、胡乱缠在一起的帆脚杆与缆绳甚是显眼,乍看之下正像(假如想象力足够丰富的话)一根格子桅杆。站在他身边的小伙得意扬扬地大笑起来。“你说罗尼他看见了吗?”他小声说,“有没有?” “我可不知道。”伯嘉德说。 “噢,上帝啊!要是他光那么一看,也不多留个心眼儿就一口叫了它的牌,那我俩就平分了,哎,我的天啊!不过也罢,来吧。”说着,小伙往前走去,仍旧咯咯笑个不停。“小心着点儿,”他提醒道,“这梯子可不靠谱得很。” 说罢,小伙率先下到船里,那两个干活的人直起腰来向他敬礼。罗尼已经整个身子都钻到了甲板下层的船舱里,只有后臀半露在外,塞满了窄小的舱口。伯嘉德小心翼翼地爬下梯子。 “我的老天,”伯嘉德说,“你们每天都得这么爬上爬下的?” “老不靠谱了,对吧?”小伙答道,语调依然欢快,“不过现在你可算明白了吧:上头那些人一方面给咱们用这些个七拼八凑的破玩意儿,一方面又纳闷儿这仗为啥总打不赢。”伯嘉德站在狭窄的船里,虽然多载了一个人,但船体仍然吃水不深,微沉一下后又复弹起。“瞧见了吧,就这么待在水面上,一点儿也不往下沉,”小伙说,“露水重的时候,能浮在草地上也说不定。就跟一张纸似的飘过去。” “能这样?”伯嘉德说。 “呀,那还用说,绝对能行。这船的妙处就在这儿,明白了吧。”然而伯嘉德并没有明白,这时的他正战战兢兢、束手束脚地忙着想办法让自己先坐下来;船上未设坐板,更没有座位,只有一根又长又粗犹如脊骨般的圆柱贯穿船底,从驾驶座直直延伸到船尾。不知不觉间,罗尼已经从船舱里出来,他坐在方向盘后头,埋头捣鼓着仪表盘;他回过头扫了一眼,仍然双唇紧合,不吭一声,相比先前,他的脸上多了一道长长的油污。小伙此刻也是面无表情。 “好嘞。”小伙朝前看去,一名水手已经不见了影儿。“前面准备就绪?”他问。 “是的,长官。”那水手的声音传来。 另一名水手身处船尾。“后边也妥当了?” “是的,长官。” “松缆绳。”小伙一声令下,小船船头一转,响着咕嘟声驶离了原位,船尾处翻卷的浪花仿佛滚滚沸水一般。小伙低头望向伯嘉德,说:“真是蠢得可以,但还得按部就班地来,天晓得那些傻乎乎的四条杠大官儿啥时候会来 ——”转眼间,他脸上又换了一副表情,显得满是关切,“我说,不会冻着你吧?我都没想到替你拿一件 ——” “我没事儿。”伯嘉德说。但那小伙没等他说完便已脱起自己那件油布衣来了。“别别,”伯嘉德连忙推辞,“我可不穿。” “那你要是觉得冷了,一定告诉我。” “好,没问题。”此刻,他正低头端详着屁股底下的那根圆柱——更确切地说,是个长约二十英尺、直径约两英尺的半圆柱,像一口巨型火炉上的热水罐 ——下半部分被切除,上半部分则开口朝下以螺栓固定在船底的钢板上;半圆的顶端与两侧船舷同高,柱体与船壳之间的狭长空间只够一人落脚通过。 “它叫 ‘穆里尔’。”小伙说。 “穆里尔?” “没错。之前那条叫 ‘阿加莎 ’,取的是我姨妈的名儿。我和罗尼一块儿开的头一条船叫 ‘仙境中的爱丽丝 ’,我和罗尼就是那两只白兔子。有意思吧,嗯?” “噢,这么说你和罗尼开过三条船了是吧?” “啊,是呀。”小伙说着倾下身子来,“他刚才没注意。”他小声说道,脸上又浮现出开朗的笑容,洋溢着欣喜之色。“等咱们回来的时候,”他说,“你就看着吧。” “噢,”伯嘉德说,“说的是那艘艾尔根街吧。”他朝船尾看去,心想:上帝啊!这下真在水上跑起来了。他又朝船外张望,目光越过船舷,看见海港线正飞也似的向后退去。他暗暗忖度:这小船疾驰起来,速度都快赶上汉德利佩奇起飞时的速度了。虽然尚未驶离近港安全水域,但小船已然蹦跳起来,从一个浪尖跃向下一个浪尖,行进中伴随着清晰的震感。伯嘉德的手仍就按在身下的半圆柱上,他再次低头看着它,视线顺着柱体移动 ——从罗尼的座位底下开始,直直延伸,纵穿船身,最后斜斜没入船尾。“这里头是空气吧,我猜。”他说。 “是啥?”小伙问。 “空气。贮在里面,船就能漂得高些。” “噢,是吧,差不多,八九不离十。我之前还真没往这儿想过。”他走上前来(那长长的帽帘在海风中不住飘舞),往伯嘉德身边一坐,舷边立着的挡板将两人的脑袋掩住。 身后的海港急速远去,渐渐消失,终而被海平线吞噬。小船先一抬头,倚浪而升,继而猛地朝前俯冲,撞向水面,造成巨大的震荡,刹那间船身几乎趋于静滞,而后紧接着,又是一起一落,一腾一扑,成片的浪花拍在船头,碎绽飞溅,仿佛一大铲迎面泼来的霰弹。“我想你还是穿上这外套吧。”小伙说。 伯嘉德没有回答。他侧过头看着那张开朗的脸,平静地说:“咱们到外海了,对吧?” “是呀……穿上吧,好吗?” “多谢,不必了,我没问题的,反正也花不了多久的,我想。” “对,很快就拐弯了,拐了弯就会好多了。” “嗯,拐了弯就没事儿了。”不多久,他们果真拐了弯,船开得多少平稳了些;所谓 “平稳 ”,也就是说,小船终于不再浑身打战、没命似的往浪里扎了。他们凌驾于波涛之上,速度越来越快,船身先斜向一边滑行一阵,接着又偏向另一侧,左右往复,教人头晕目眩;但小船始终在疾驰向前,伯嘉德朝船后方望去,一脸沉着与严肃,与他第一次低下头往船里探看时的神情一模一样。“咱们正往东走呢。”他说。 “向东稍稍偏北一点儿,”小伙应声道,“这样船跑得更顺当些,是吧?” “是啊。”伯嘉德说。此时,他们的身后已空无一物,只剩一片旷渺的汪洋,翻腾的尾波不停打旋,衬着那细细的枪杆针一般的斜影,船尾处,两名水手默默地蹲伏着。“的确,这么着是顺当些。”说完,他又问,“咱们还得走多远?” 小伙身子一倾,凑过身来,说话的声音虽然压低了些,神秘兮兮的,但听得出其中的欢欣与自豪:“瞧罗尼的吧,照他的想法来,倒不是说我想不出这些点子,早晚会的,人得知恩图报嘛,就这么回事儿,不过他年纪大些,是吧,脑子也动得快。什么要礼尚往来啊,什么俗话说 ‘位高则任重 ’呀,诸如此类,今儿早上跟他一说他就想到了。我说:‘嘿,我说,我上去过啦,可算开眼界了。’他说:‘别告诉我你一个人飞上天去了。’我说:‘真飞了!’他说:‘飞了多远?老实讲,可别骗我。’我说:‘啊,可远了,简直十万八千里,飞了整整一晚上呢。’他寻思着说:‘一整晚,那还不到柏林了。’我说:‘我可不知道,想也差不多。’说完他就开始动起脑子来了,他动脑子的时候是啥样我可清楚得很,他年纪大嘛,是吧,见识广,待人接物可比我在行,错不了。然后他说:‘柏林啊。那伙计要跟着咱们一块儿在海上冲来冲去,可尝不着啥甜头。’接着,他又思来想去,我就在一边候着,后来我说:‘可又没法儿带他去柏林,太远了,再说,咱们也不认得路。’谁料他脱口而出——就跟子弹出膛似的,说了句:‘不还有基尔(11)嘛。’于是我就明白 ——” “什么?”伯嘉德一怔,整个人差点没蹦起来,“基尔?就坐这船去?” “当然,绝对行,罗尼想到的,别看他性子倔,可脑子真是好使,当机立断,还说:‘去泽布吕赫(12)可没法儿好好露一手,得让那伙计瞧瞧咱们的绝活儿。柏林 ……我的上帝!柏林!’” “你听我说,”伯嘉德侧过身来,正对着小伙,面色极其严肃,“这小船是做什么用的?” “做什么用?” “你们开这船去干什么?”紧接着(还没等小伙作答他自己便已恍然大悟),他伸手往圆柱上一搭,又问,“这里头是什么?是枚鱼雷,对吧?” “我以为你早知道了。”小伙说。 “不,”伯嘉德说,“我原先不知道。”他的嗓音像蟋蟀的叫声一般,干冷干冷的,仿佛从离他很远的地方传来,“你们怎么开火的?” “开火?” “怎么发射鱼雷的?刚才舱门盖打开的时候,我能瞧见里头的发动机,就在这圆管子的前端。” “噢,”小伙说,“拉一下那边的小开关,雷就在船尾巴那儿松落,螺旋桨一下水就会开转,这么着就算准备就绪,只等发射了。接下来唯一要做的就是赶紧扭开船头,让雷自个儿往前跑。” “你是说 ——”伯嘉德好歹又把自己的声音拽了回来,“你的意思是说,你们用船头来瞄准目标,然后放下雷,等它开始动了再掉头让路,叫它顺着船腾出的道儿接着往前?” “瞧你这悟性高的,”小伙说,“早跟罗尼说了,到底是在天上打仗的人呀。虽说咱这营生可没你们那玩法来的带劲,但没办法,毕竟是在海上,只能竭尽所能啰。就知道你一点就通。” “听着。”伯嘉德说 ——在他听来,自己的声音足够镇定。小船穿越起伏的浪涛,一斜一倾地飞驰向前,伯嘉德几乎一动不动地坐着,仿佛能听见心中的自言自语:“往下说呀,快问他。问他什么?问他得离敌船多近的时候才能发 …… ”“听着,”他勉强保持平静,“你跟罗尼说,明白吧,告诉他 ——就说——”他虽竭力克制,声音却依旧濒临失控,只好噤口作罢。他稳坐不动,等待自己重新冷静下来。小伙弯下身,端详着他的脸,以充满关切的口吻说: “我说,你脸色不太好呀。这些不吃水的破船真是糟透了。” “与船无关,”伯嘉德说,“我不过是 ——你们接到命令要去基尔?” “啊,不是的。上头让罗尼说了算,只要咱们能把船开回去就成。这一趟全是为了你跑的。报答。是罗尼的主意。比起在天上飞,确实没劲了点儿。不过,要是你想 ——” “嗯,去近点儿的地方吧。你明白,我 ——” “当然,我可明白了。所谓战时无假,更不远游嘛。我这就跟罗尼说去。”言罢,他便向船头走去,伯嘉德则静坐原处。小船一左一右地侧身滑行,冲跃着一往直前,在海面上留下长长的轨迹。伯嘉德静静地向船后望去,望着小船疾疾掠过的海面,望着无边无垠的天空。 上帝啊!他想,你做得到吗?做得到吗? 这时,小伙回来了;伯嘉德抬起一张灰纸般的脸望着他。“行啦,”小伙说,“不去基尔了。挑近点儿的地方,权当是去打猎,也不赖。罗尼说他知道你会理解体谅的。”他把手伸进口袋,一阵摸扯,掏出来一只小瓶。“拿着,昨晚你们不也招待我一瓶嘛,这玩意儿也差不多,能让胃好受些,是吧。” 伯嘉德举起瓶子,吞了一大口。喝完,他又将瓶子递给小伙,但小伙没接。“干活儿的时候从来不喝,”他说,“跟你们比不了,我们这儿可没法那么潇洒。” 太阳西斜,黄昏迫近,小船继续行进,但伯嘉德早已忘却了时间,失去了距离感。前方,透过罗尼面前的小圆孔,他看见白茫茫的大海。罗尼的手按在方向盘上,从侧面望去,他的下巴如花岗岩一般突出,嘴里倒衔着那根熄了火的烟斗。小船继续行进着。 小伙凑过身碰了碰伯嘉德的肩膀,一手指向远处。伯嘉德顺势望去,两英里以外,淡红的夕晖下泊着一艘轮船 ——遥看像是一条拖网渔船,高高的桅杆轻轻地摇晃着。 “灯塔船!”小伙喊道,“是他们的。”再往前一点,伯嘉德看见一道低矮的防波堤,某个海港的入口就在那儿。“峡道!”小伙又喊。他朝两侧挥舞起胳膊。“水雷!”他的声音被海风刮向后方。“这地方净是这些恶心的东西。到处都是。咱们脚底下也有。好玩儿吧,哈?” 7 一层层轻柔的海浪拍打着防波堤。小船逐波踏浪,长跃向前,把浪峰甩在身后。船身腾空之际,螺旋桨随之出水,在空中打转,发动机扯嗓急鸣,仿佛要将自己连根拔起。但小船丝毫没有减速,与堤线保持距离平行而驰,越过防波堤的末端时,船头猛地抬起,船身以船舵为支点,像条旗鱼似的几乎直立于海面之上。防波堤距他们一英里远,堤尾处闪着点点微光,仿佛萤火虫一般。小伙侧过身来。“低点儿,别露头,”他说,“有机枪。流弹可不长眼。” “怎么办?”伯嘉德喊道,“我能干点啥?” “真是条好汉!总得给他们点颜色瞧瞧,是吧?就知道你会喜欢的!” 伯嘉德屈身低伏,仰头望着小伙,神情如野兽般亢奋,“使机枪我能行!” “不急,”小伙回喊道,“先让他们耍耍,体育比赛嘛,咱们是客,对吧?”他朝前望去,说:“船在那儿呢,瞧见没?”转眼间,小船已经驶入港口,再往前便是浅水区。一艘大货轮正停在航道上,船身中央涂着一面巨大的阿根廷国旗。“该各就各位了!”小伙低头冲伯嘉德喊。直到这时,罗尼才第一次开了口。内港的海面相对平静,小船高速冲刺,没有丝毫懈怠,罗尼始终目视前方,说话时也没有回头,只是稍稍歪了歪突出的下巴和紧咬在齿间的烟斗,动了动嘴角,吐出独独一个词儿: “海狸。” 小伙原本俯身在他称之为 “开关 ”的装置上,可一听到 “海狸”二字,立马蹦了起来,脸上满是愤怒与错愕。伯嘉德也抬眼向前,只见罗尼举着胳膊,指向右侧:一艘轻型巡洋舰泊在一英里开外,格子桅杆清晰可见。伯嘉德正欲细看,巡洋舰的后炮塔就开火了。“啊,可恶!”小伙大嚷一声,“这球让你给进了!便宜你了,罗尼!现在我落后三局了!”虽然难掩激愤,但小伙没等牢骚发完就重新在开关上伏下身来,脸上的愠色荡然无存,目光中闪着警惕的光芒,神情谈不上严肃,仅仅是镇定——他静静地等待着。伯嘉德再次朝前看去,忽觉小船以船舵为轴打了个旋,随即以惊人的速度直直向那货轮冲去。罗尼一手控着方向盘,另一手悬在半空,高度与脑袋持平。 但伯嘉德觉得那只手似乎永远也不会落下了。他压低身子屈膝蹲着,屁股并不着地,眼睁睁地看着那面国旗越来越近,逐渐填满视野,犹如坐在影院里看见火车头突然从双轨间迎面驶来的镜头,强烈的压迫感袭来,伯嘉德虽然目光平静,却也不禁悚然。巡洋舰发射的炮弹又一次在身后爆炸,愈发靠近时,货轮的尾部也有人开始瞄准他们射击。小船腹背受敌,前后枪鸣弹啸,伯嘉德却好像什么也听不见。 “好家伙,好家伙!”他大声呼喊,“我的天哪!” 突然,罗尼高举的手猛地劈下,小船再次以舵为轴急转半周。伯嘉德看见船头升起,扭向一边,他满以为船舷会撞上货轮,但小船最终毫发无损,在水面上划出一道长长的切线,安然脱身。伯嘉德期待着小船拐个大弯朝外海行进,好把货船远远抛在后头,可转念又想起那艘虎视眈眈的巡洋舰。他寻思着:“这下糟了,甩掉那货船以后,免不了得挨一顿侧舷炮了。”接着,他惦记起货轮和鱼雷,于是扭过头望向货轮,等着鱼雷爆炸,然而事与愿违,他惊恐不已地发现小船画了个圈又朝那货轮奔去了;就像在梦里似的,他眼看着自己冲向敌船,从船屁股底下钻过,绕到另一侧,贴着船身向前蹿,距离近得足以看清甲板上的一张张面孔。估计刚才没打中,所以他们打算追上那雷,捞起来重新来过。他痴人说梦般地想道。 直到小伙碰了碰他的肩膀,伯嘉德才意识到他就在自己身后。小伙的声音相当镇定:“那边罗尼的座位下面,有把小个头曲柄扳手,麻烦你拿一下给我 ——” 伯嘉德找到扳手,递往身后,恍惚中他想:麦克没准会以为他们这船上有部电话机呢。但伯嘉德并未立即回头去看小伙拿这扳手意欲何为 ——静静的恐惧中,他屏息凝神地望着罗尼的背影,望着他突出的下巴,望着那根僵直的、冷掉的烟斗,望着他驾驶着小船全速绕着货轮转,一圈又一圈,挨得那么近,连船壁上的铆钉想必都看得一清二楚。过了片刻,他向后看去,神情中透着激动与不安。他这才瞧明白扳手的用处,只见那小伙将它安在圆柱末端处侧下方的一个小绞盘上,正准备动手干活。小伙抬头瞅了一眼,看见伯嘉德急切的脸,便兴奋地喊道:“刚才没走成!” “没走成?”伯嘉德回喊,“它没 ——那鱼雷 ——” 小伙和一名水手弓着腰埋头对付着圆柱与小绞盘,忙得不可开交。“没出去。这玩意儿不利索,老这样,还以为那些工程师有多聪明 ——没辙,三天两头出毛病。拉回来再试试。” “可那弹头,雷管!”伯嘉德喊道,“还在这圆筒里头吧?这也没问题啊?啊?” “保证没问题。不过那玩意儿已经在动了,停是停不下来了,螺旋桨都开转了,现在要把它收回来再好生放出去,要是不拼命往回拽或是偷懒耽搁了,那玩意儿就盯上咱们不放了。得叫它退回管子里,就这么回事儿!怎么样?” 伯嘉德站了起来,转过身,在旋转木马般的小船里竭尽所能保持平衡。巨大的货轮在他们的头顶直打着转,好似特技电影里的动效。“让我来,给我扳手!”他喊道。 “等等!”小伙在一旁说,“可不能操之过急,拉太快了容易卡在管口。就这么回事儿!最好还是让我们来吧,所谓各有所长、各尽其职,你说是吧?” “啊,可不是嘛,”伯嘉德说,“那是绝对的。”这话像是另一个人借他之口说的。他处在小伙和水手边上,身子前屈,双手按在冰冷的圆筒上勉力支撑,体内热血沸腾,体表却冰凉冰凉的,只觉浑身每一寸肌肉都因寒冷而抽搐着。他注视着水手,只见那只壮实而粗糙的手正一下又一下以短促的节奏从容不迫地拧动绞盘,每拧一次,那绞盘便转动一寸。与此同时,那小伙在圆筒末端处弯着腰,用一把扳子轻轻叩击管身,边叩边侧过脑袋凝神谛听,动作娴熟而细致,像个钟表匠一般。小船依旧加足了马力不停地绕圈。伯嘉德看见一道长长的流涎从不知何处淌下,落在他的双手间,回过神来才发现是自己张着嘴。 伯嘉德没有听见小伙说话,也忘了自己是何时站起身来的,只感到小船突然打直了方向,一把将他甩得双膝着地,倒向圆筒一侧。水手回到船尾,小伙再一次俯身在那 “开关 ”上。伯嘉德四肢发软,眩晕不止,一直跪在地上,小船又一次猛地扭头,他没有意识到,敌人又一次枪炮齐鸣(方才小船绕圈时,巡洋舰忌惮误伤货轮所以不敢开炮,货轮上的人则因小船离得太近而无法找到射击的角度),他也听之不见。又一次,巨大的漆绘国旗出现在正前方,仿佛火车头扑撞而来似的疾速放大,紧接着,罗尼高高举起的手又一次劈下……他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却像被剥夺了五感一般麻木,感受不到任何心神的跌宕与情绪的起伏,但他明白这一回那鱼雷 “走成了”。扭头转身的一刹那,小船好像整个儿地离开了水面,他看见船头朝天蹿起,那架势仿佛一艘飞艇要在海面上像驱逐机一般表演横转侧翻的特技。伯嘉德的胃里早已翻江倒海,到了这时,他终于无法再坚持了,只得趴倒在圆筒上,既没看到冲天而起的水柱,也没听见鱼雷的爆炸声,只觉得有只手抓住了他外衣的下摆,一名水手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悠着点儿,长官,我扶你。” 8 一个声音和一只手的触碰唤醒了伯嘉德。他半坐半卧在小船右侧的过道上,两条腿瘫在圆筒上 ——好一会儿了,他都是这副模样。他依稀记得许久以前有人把一件大衣盖在自己身上,但当时他没有抬头,只是说:“我没事,你留着。” “用不着了,”那小伙说,“已经上路回家啰。” “很抱歉,我 ——”伯嘉德说。 “哪里的话。都怨这些破船吃水太浅,没习惯之前任谁的胃也受不了,我和罗尼刚开始也这样,每次都受不了。说了你没准还不信,人类的胃居然能盛下这么多东西。来 ——”小伙递来瓶子,“好酒,喝它一大口,暖暖胃。” 伯嘉德吞了几口,很快便觉得舒服了些,身子也暖和起来。那只手再次触碰他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刚才喝完酒便睡着了。 伯嘉德睁开眼,眼前仍然是那小伙。兴许是缩了水的缘故,那件水手短衣穿在小伙上,显得尤其紧小,又细又长、冻得发青的手腕从袖口底下露了出来。伯嘉德这才意识到盖在自己身上的大衣是谁的,但没等他开口,小伙便一脸悦色地俯下身,小声说:“他没注意到!” “什么?” “艾尔根街呀!他没发现那桅杆换过啦!好极了,这么一来我就只输他一局了,”他望着伯嘉德的脸,明亮的目光中充满了热切,“海狸呀我说的是,你知道的嘛,感觉好些了吧,嗯?” “嗯,”伯嘉德说,“好多了。” “他压根儿就没注意到!噢,上帝啊!真是天助我也!” 伯嘉德支起身子,往圆筒上一坐。海港的入口就在前方不远处,小船略微放慢了速度。夜幕尚未落下。他以平静的声音问:“这种事经常发生吗?”小伙痴痴望着他。伯嘉德碰碰圆筒: “这个。走不成。” “噢,是啊,所以才安上绞盘,不过起初没有。造出第一条船后,有天被雷炸了个稀巴烂,那以后才整了绞盘。” “可现在偶尔也还是会出事吧?我是说,就算安了绞盘,也还是有可能会炸着自己吧?” “唉,难说,有时候船出去了,最后没回来,没准就是这原因,永远不晓得出了什么事儿,也没听说有人被俘虏过。有这可能吧。不过我们这船倒没出过那种状况,到目前为止还没有。” “说的是,说的是。”伯嘉德连声道。小船依然开得飞快,进港后才渐渐放慢速度,平稳地穿过暮气沉沉的浅湾。小伙又一次凑过身来,喜不自胜地轻声说: “别说话哟,时间到了!”接着,他立直身子,提高了音量: “各位注意了!我说,罗尼 ——”罗尼并未回头,但伯嘉德看得出来他正竖起耳朵听着。“方才那艘阿根廷船挺有意思的,是吧?竟然跑那地方去了。你们倒是说说,那家伙是怎么通过咱们这儿的?大可以就在这儿停一下嘛,小麦法国人总会买吧。”他暂时打住,露出恶狠狠的表情,俨然化身为生着迷途天使般脸蛋的马基雅维利(13)。“我说,咱们这儿有多久没来过外国货船啦?好几个月了吧,嗯?”他再次俯下身子,悄声说,“看我的吧,好戏开始了!”但伯嘉德看不出罗尼的脑袋有丝毫的动静。“他正看着呢!”小伙压低了嗓门,几乎以气声说道。而罗尼尽管脑袋纹丝不动,眼睛却的确在细细观察。片刻后,那艘被扣留的旧船进入了他们的视野,暮色溟蒙的天空映照下,是那格子形前桅模糊的剪影。罗尼的手臂忽地举起,冲那船桅指去,他仍然没有回头,只有单单一个的词语从他的嘴角迸出,拂过那根紧咬在齿间的冷烟斗,传入众人耳中: “海狸。” 小伙一跃而起,像一根突然松掉的弹簧,像一只解开扣带后重获自由的小狗。“啊,你混蛋!”小伙大嚷,“又要耍赖!那是艾尔根街呀,不算! ——啊,反正我赢你了!现在我只输你一局了!”小伙只跨一步,便已越过了伯嘉德,他将身子压在罗尼背上,一个劲地追问,“是不是啊!”小船挂起空挡,放慢了速度渐渐靠向码头。“对不对,罗尼!只输一局了!” 小船漂浮着滑向岸边,那名水手再次爬上甲板。罗尼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开了口。“对。”他说。 9 “我要一箱苏格兰威士忌,”伯嘉德说,“要咱们这儿最好的。好好包起来,要送进城里去。还需要一个可靠的人去送货。”不多久,可靠的人来了。“这是给一个孩子的,”伯嘉德指了指包裹说,“去一条名叫 ‘十二小时 ’的街上就能找着他,就在那家 ‘十二小时咖啡馆 ’附近的某个地方。他应该会躺在排水沟里,一眼就能认出来。是个孩子,差不多六英尺高的个头。随便哪个英国宪兵都会指给你看的。要是他睡着了,别打扰他,坐在边上等他醒来,再把东西交给他。就跟他说是伯嘉德上尉送的。” 10 大约一个月后,一份《英国公报》辗转来到美国军用机场,报上的伤亡名单一栏刊登了如下消息: 失踪:鱼雷艇XOOI,皇家海军后备队海军准尉R.博伊斯 ·史密斯与L.C.W.霍普,副水手长伯特及二等水兵里弗斯;属海峡舰队轻型鱼雷分部,执行海岸巡逻任务时未能返回。 不久后,美国空军总部也发表了一则公报: 特别表彰以非凡的勇气超额完成任务的H.S.伯嘉德上校及其他机组成员,包括达雷尔 ·麦金尼斯少尉,机枪手沃茨与哈珀。以上四人于一次日间突袭任务中,在没有侦察机掩护的情况下,掷弹摧毁了敌军位于战线后数英里处的一间军火库。其后,数倍于我方的敌机进行反扑,机组设法冲破包围,携剩余弹药飞往布兰克,向敌军团总部所在之城堡投弹,使其受到相当程度的损毁,最终在无一人伤亡的情况下安然返航。 有关这一壮举,不妨补充一句:如果任务失败而伯嘉德上尉又活着脱身,他便会立即被送往军事法庭,等待他的将是一场毫不容情的审判。 彼时,他驾驶着那架汉德利佩奇,带着仅剩的两枚炸弹向那座城堡俯冲而去。敌人的将军们正坐在城堡里享用午餐。在他身下把着投弹开关的麦金尼斯早已开始冲他大喊大叫,但他始终没有发出信号,直到能一一辨认出城堡顶上那片片石瓦时,他才将手劈下,然后遽然拉起机头,驾着飞机冲向高空。在飞机狂野的怒吼声中,他双唇微张,咝咝地呼吸着,心中唯有一个念想:“上帝啊!上帝啊!但愿他们全在那里,所有的将军、海军上将、总统、国王,他们那边的,还有我们的 ——所有人,一个不少。” (1) 美国一个秘密精英社团,每年吸纳15名耶鲁大学三年级学生入团,美国各界许多重要人物均是该社团成员。 (2) 由英国矿业大亨塞西尔·罗德兹于1902年创立的一个世界级奖学金。 (3) 桥牌中有“叫牌”(call)一说,此处英国小伙在牌桌边谈话时即兴将自己和罗尼的比赛比作桥牌比赛。 (4) “海狸”(beaver)一词在美国俚语中有女性生殖器之意。 (5) “黄色”(yellow)在英语中有“胆怯”之意。 (6) 指“自由公债”(Liberty Loan),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发行的一种公债。 (7) “伯嘉德”的简称。 (8) 指射击的频率和节奏。 (9) 曼陀林,弦乐器,有四对金属弦。 (10) 指英吉利海峡。 (11) 德国北部港市。 (12) 比利时西部港市。 (13) 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和历史学家。 译后记 译介福克纳的作品对于任何一名译者来说都是至高的荣誉,同时也是最艰巨的挑战。福克纳这一名字意味着什么,我想每一个热爱文学的人心中自有答案。有关福克纳作品的谈论(甚至争论)从来也没有停止过;其作品如何晦涩难懂,如何鬼斧神工,但凡细读过一二的人都或多或少有所体受。我一介译匠,自然怯而不敢妄论。曾有人说,翻译福克纳的作品是对精神与智力的双重压榨,此言或许不假,不单因为福克纳作品的句式繁杂,节奏不易把握,语言质朴但极具特点,因而很难准确转译,也因为其主题、体裁多变(譬如,《兵哥俩》一文的叙述者是九岁的少年,是故译文须考虑到孩童的口吻、用词等,一旦措辞失当,便有耸兀之感),行文又富于省略(譬如《干旱的九月》中描写愤怒时一连串处心积虑的省略号),象征性意象众多(譬如,福克纳取 “玫瑰 ”这一意象,恐怕不止为同情爱情的美好,更有为旧时代送葬的意味;“夕阳 ”也并非是太宰治笔下的 “斜阳”:在美国南方黑人的观念中,“夕阳 ”是宿命的,象征着 “末日审判”。诸如此类),使得福克纳的作品有了相当的深度,不仅对译者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且给读者的阅读增添了乐趣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少的困难。许多年来,无数译者呕心沥血,才有了如今市面上众多的中文译本;这一译本若有幸得到读者的青睐,亦不能忘却前辈译者做出的非凡努力。 如果说长篇小说奠定了福克纳作为文学巨匠的基础,那么短篇小说可以说完成了福克纳的一桩心愿。福克纳曾说:“我是一个失败的诗人,才选择了难度仅次于诗歌的短篇小说。”在为数众多的短篇创作中,福克纳以诗歌般准确的语言刻画了无数令人难以忘怀的人物(福克纳对 “小人物 ”的重视程度相当高,很大一部分作品的描述对象或阐述者都是平凡无奇或置身事中或冷眼旁观的 “镇上人 ”,这一 “文脉 ”有着悠久的历史,在福克纳之后,也有无数作家 ——譬如马尔克斯 ——继承了下去;同时,福克纳也以短篇小说的形式对他的长篇作品做出了补充与扩展,譬如《夕阳》一文的阐述者正是《喧哗与骚动》中的重要人物之一昆汀·康普生),探索他们的内心世界,将他们置于不同的舞台,写就了或让人扼腕叹息或让人久久凝思或让人欢欣鼓舞或让人热泪盈眶的种种故事。纳博科夫说:“一切的阅读都是重新阅读。”本书择取了福克纳短篇创作中尤为闪光的七篇,重译重编,但愿能为喜爱福克纳的读者贡献一次 “新”的阅读体验。 就个人角度来讲,作为译者,翻译福克纳作品的同时,我会为了男孩的挣扎而揪心,会为了弟弟的勇气而感动,会为了总统的狼狈而发笑,会为了艾米丽的命运而悲伤,会为了白人的冷漠而失落,会为了 “连理发师也动手揍了他 ”一句而望向自家窗外漫天的风沙,会为了 “还有我们的 ”五个字而惊叹福克纳的匠心独运;“没有一个作家能像福克纳一样在作品中倾注这般热情”,美国作家尤多拉·韦尔蒂如是说道,倘若没有这般 “热情”,便不会有如此丰富的阅读感受。仍记得在翻译《夕阳》一文时,对于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凯蒂口中的nigger(对黑人的蔑称),是该译成 “黑鬼 ”还是译成 “黑家伙 ”,我犹豫了四天之久。反复思量后,还是决定取 “黑鬼 ”一译 ——一方面为了尊重福克纳塑造人物时的良苦用心,一方面意识到自己不应妄动恻隐之心(个人对该人物尤为喜爱)。我想,伟大的作品催生优秀的译作,先有福克纳让我对凯蒂这一人物动了感情,再有我踌躇不决;但我想这份 “踌躇 ”,这次 “选择 ”,恐怕正是翻译本身的意义所在。 成稿付梓之际,向责任编辑诸婧琦女士致以诚挚的感谢,若无诸女士一直以来的支持,便无这般信心完成这番挑战,也向身边亲朋致以感谢,感谢他们的理解与帮助。最后,恭候读者的宝贵意见,还望不吝赐教。 叶紫 2016年10月14日于杭州 The End 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旗下电子书出版机构 http://www.bookdna.cn 新浪微博:@BookDNA本唐在线出版 微信公众号:本唐在线出版 如您发现本书内容错讹,敬请发送邮件至 cb@bookdna.cn 指正。 成为作者,只需一步 To be an author, just one cl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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